「你相信不是我說的了?」林振沫抓住了劉若楠的手,輕輕地握在手心里。
劉若楠默然,不是他,會是誰?過了會兒,她才想起抽出自己的手。「你真的想幫我查?」
「嗯,」林振沫點頭,但他又說。「現在就是查,也不見得查得出,畢竟,事情已經過了很久。」
「那就算了,別查算了,反正阿姨都已經知道了,你就是再查,查出來又能怎樣?還能告人誹謗嗎?你我都知道,不能,因為這是事實,既然不能,為什麼要查?我現在已經夠丟人現眼的,不想再繼續下去。」劉若楠轉身,就想離開林振沫的辦公室,走到門口的時候,她回頭,看著林振沫。「你是不是很感謝送照片給啟桑媽媽的那個人,因為,這一次,我就算再怎麼想著,不跟啟桑分手,分手,也勢在必行。」
「如果說我對有人傷害了你,很難過,很不高興,我對那個好事者的行為非常生氣的話,你會相信嗎?」
他們的眼光,在空中相遇,電花火石間,劉若楠說。「我不相信。」
其實,她說謊,她已經相信他了,他的眼神,看起來那樣真摯,真摯到她無法不相信他所說的話,幸好,她這樣輕信他,也只是最後一次,以後,再也不會有了。
不是林振沫,那到底是誰?
難道是酒店的老板,因為有特別的嗜好,所以,在每一個房間都裝了攝像頭?如果是這樣,她以後,怎敢在酒店里換衣服?
目送劉若楠離開了他的辦公室,林振沫開始坐立不安,這麼說,良啟桑跟劉若楠,還是會分手?不得不分手?他一會兒高興,一會兒又覺得自己挺無恥的,剛剛還對劉若楠說過,他為有人傷害了她而難過,可現在,他竟然抑制不住地高興。
心中,像是裝滿了氫氣球,帶著他飄,飄起來,頭重腳輕的感覺,原來就是這樣的。
「振沫哥……」有人拍了他的肩頭。
林振沫驚醒過來。「芳菲……你不要這麼嚇人好不好?」
「哥,我喊了你好幾聲啦,你都不理人家,現在還說我嚇人!」段芳菲厥了嘴唇,拉住他的一只手搖晃。「哥,听人說有一家新開的酒吧,里面的鋼琴獨奏很不錯,我們今天就去那家酒吧好不好?」
「我不喜歡听鋼琴。」
「陪我嘛,哥!」
「你今天找其他人陪吧,我還有事。」林振沫有些冷淡地,拂開了她抓住他的雙手。
「振沫哥,什麼事啊?是公事嗎?」
「嗯。」林振沫胡亂地答應。
「我等你,忙完了我們再走,反正時間很早,不急。」段芳菲拉了一張會客椅,坐下來,拿出一面小鏡子,對著自己左照右照,準備打持久戰。
林振沫苦笑,原來謊言是不可以隨便亂說的,他想了想,收拾好東西,站起來,走出了辦公室。
半個多小時後,段芳菲還在林振沫的辦公室,百無聊賴地呆坐著。
有一位女警走進來,看了她一眼,很奇怪地問。「都下班了,你還不走嗎?」
「不走,我等你們林局長。」
「林局長?」女警又看了她一眼。「可是,林局長他早在半個小時之前,就下班了呀!」
作者題外話︰今天最後一天,明天公布獲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