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妍是個宅女,整天上網都看一些有的沒的,非常迷戀電視劇,近來看了部《我可能不會愛你》的台灣電視劇,本人很喜歡林依晨,演技很好,很自然,好了,有點離題,回來說一下,我之所以會產生寫這篇小說就是因為看了它,一個明明喜歡卻老是說反話,一個是倔強的以自我為中心,學生時候的一句話,就這麼拖了那麼多年,看的時候經常有種要想走進電視里替他表白的沖動,直覺得很慘,說錯話。
另一個原因呢?當然是我自己喇,哈!哈!哈!
因為小妹我膽小害羞,以前在中學時代喜歡過一個男孩子,他不太高,不太帥,不太聰明,愛作弄人,但他風趣幽默,當然這優點是我畢業後才知道的,很奇怪自己怎麼會喜歡和自己理想中的對象相距千百倍的他,但喜歡就是總感覺,不是想不喜歡就不喜歡的,後來,我們畢業了,我們其實也相遇過,當時都有朋友在,不知道為什麼會不打招呼,也許沒有其他人,也不一定會打招呼吧?哈!哈!不過那種擦身而過只言未語的感覺真糟就如蔡健雅的那首《陌生人》那樣。
有一次同學會我去了,他也去了,覺得什麼都變了,唯一沒變的就是我還喜歡他,哈哈哈,想起那晚也夠丟臉的,我竟然把他當成我的朋友倒在他懷里,更丟臉的是我喝醉酒吐在他身上,不幸中的大幸,在我爸爸來接我的時候,他剛洗完衣服出來,要是被我爸看到,肯定打起來。這些事讀者們可別以為我在開玩笑喲!是真的發生過,在那次之後,我再也不敢喝酒了,那陣子躲得快發瘋了,群里都在開我玩笑,有的還笑說我這是故意裝醉,那陣子躲在家里,以為過陣子就會沒事,但!發生了就是發生了,丟臉!在大街上遇到熟人又被笑了回,連他都在開我玩笑,那陣子是真的是悔不當初,干嘛喝酒,還喝那麼多,不會喝就別喝,這是他說的。
後來,完全和他沒有聯系了,那個群里的頭像在那亮著,但就是忽略。
再後來听說他喜歡我,再後來,听說我喜歡他,最後,什麼也沒有發生。
看到《我可能不會愛你》的劇情真的很像,我也曾經那麼說過,我怎麼可能喜歡他。就是這麼一句,年紀小膽子小,沒有其他同學那麼勇敢和理所當然;劇情里,李大仁為程又青寫了一首歌,而他則為我畫了一幅畫,很有詩意對吧!如果你們真的那麼想就真的大錯特錯了,他是在課上畫我的背影,然後拍我的肩膀給我的,不記得是他還是他隔壁的同學,就愛在上課的時候作弄人,真是把我氣瘋了,然後老師說我們很吵,罰我們站門口,由古至今,有句俗話真是要命,打就是情罵就是愛,這種曖昧關系被傳了不記得多少年了。
現在回想這些就覺得很好笑,當時的自己很笨,不管怎樣都還是笨,傻里傻氣的。但那個年紀的男孩子就是喜歡這種,于是乎和別人不一樣的是,我的桃花從那時起,由盛至衰,最多有5個人光明正大的說,而現在,本人目前單身未婚,整天宅在家,很想結婚,但懶得談戀愛,家里人整天說要介紹對象,真的很煩人,我很想正正經經的告訴他們,不用著急,我才20出頭,大把時候等著我消耗,大城市三十歲結婚也不晚。
回歸正題,這部小說的靈感就是從這些地方出發的,至于人物塑造方面,大致體現在他們的言行舉止上,我本人很崇拜徐熙娣的那種對愛情的勇敢,那一句「喜歡就去追啊」,還有張柏芝的那種堅強勇敢,敢愛敢恨的女人,就像她的那首《曾經》,由她唱出來,很有感覺,尤其是那句「我不怨天不怨地也不怨你」和那句「曾經走過的那些年都已是曾經」听得讓人心里有種痛的感覺至少心覺得有點壓抑。當然還有很讓人羨慕的「黑白配」的範瑋琪,十年長跑最後終成眷屬,很讓人羨慕。
小說原本初定的名字其實是—說愛,會不會太遲。
可是小妍覺得,這個名字好像沒什麼吸引力,所以庸俗了會,按常理追隨大眾,其實也沒什麼錯,也都是總裁,都是千金,由于自身條件使得自尊心澎湃,總想等別人,而不去行動。
以上就是關于這部小說產生的介紹,劇情和人物多少與以上雷同,大家不防找找看,那麼希望大家喜歡咯,也請多多留言,你們的意見很有可能改變劇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