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答應你!」聶雨晴點頭道。
「真的?不反悔?」他看起來好像挺開心。
秦慕楓的興奮之情讓聶雨晴不禁有了些許的猶豫,這件事,可能沒那麼簡單吧!
見她的神情又有些遲疑不定,他趕緊問「噯,你不會是後悔了吧?」
她沒有回答。
他哪里知道她是在懷疑他的「陰謀」,卻說︰「我們可以簽個協議的,在假裝交往這段時間里,我們兩個人都要遵守的一些規矩,現在就可以商量商量,怎麼樣?」
她抬頭看著他,心想︰這家伙是不是還有別的打算?可是,如果直接問,他一定不會說實話,倒不如就答應了他,然後再看看情況決定,大不了到時候再結束掉好了。
「好,那我們就簽協議!」她最終還是給了他想要的答案。
「我們先去吃飯吧,回來再說,我餓了!」他雖然很高興,卻也不想把她逼的太緊,畢竟現在她幫了自己的忙,雖然她還不知道。
最後,經過兩人的認真協商,列出了一份「戀愛公約」,包括了兩人在「交往」期間必須遵守的全部守則。
其中有一條是「除了特別的情況,不得有任何親密行為,不得有肢體接觸。」在談到這一條的時候,秦慕楓特別說道「你不能對我動手,否則也算違約」。
「好,只要你老老實實的,我絕不會動手!」她答道,並在注解里說明了這一點。
還有就是「交往期間,不得與任何男性有特別的接觸」。聶雨晴覺得這條不公平,因為這樣子只是在限制她,而他是自由的。
「我有很多事,必須要和別的女性接觸,這條不能限制我。」他變得沒有道理起來。
「應酬誰沒有?要你去出賣色相嗎?何況,我也有必須和異性接觸的時候,這條太苛刻!」她反駁道。
出賣色相?不光是他吃驚了,她也覺得好笑。
「工作是工作,難道你還需要為了工作和別的男人開房嗎?」他突然提起寧志軒那件事來反駁。
「你有完沒完?不行就算了,不簽了!這種不平等條約,喪權辱國,我不簽!華美珍她有膽量就派人殺我好了,我去法院告她!」她也擰了起來。
一看事情不妙,秦慕楓趕緊滅火,他才不想因為寧志軒而讓自己的成功泡湯。
于是,就在這樣的協商下,協議終于成功出爐!
「既然是假的,你也沒必要送花那麼夸張吧!」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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