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私生活 第14章、愛巢(2)

作者 ︰ 唐新森

第14章、愛巢(2)

從內心來講,艾剛強不是很贊同馬蘭花對他和海上婚事的安排。終生大事,辦得熱鬧一點是應該的,但沒必要講排場,他沒條件講排場。

按馬蘭花的標準,裝修房子、買家俱和送彩禮,加起來至少登上四萬,手頭松一點會達到五六萬。

對于他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

他的工資加夜班補助、節假日補助、下鄉和出差補助、辦案津貼和有關獎金,全部算起來,一年不過五六千元。這是工資改革後的水平,剛工作那兩三年還沒這麼多,只有三四千元。所以,他工作以來的全部收入不超過三萬元。

事實上,這五六年,他干了好幾件大事︰還清了大學期間所有的貸款和借款,共四千多元(有一部分是二姐四英讀大學的費用);爸爸媽媽先後六十大壽,一共花了三千來元;媽媽病危住院花費兩千多元;二哥結婚和二姐結婚總共花了近兩千。

剛工作那兩年,在紅土嶺派出所,幾乎天天下鄉,吃百家飯,生活費和人情往來兩樣加起來一年不過千來元。調入局機關後,將近兩百號干警和工人,加上家屬總共七八百人,住在機關大院的有六七百,誰家老人大壽或過世、小孩結婚或考上大學、新房進伙、同事結婚生子或逢十大生,等等,紅白喜事接連不斷,光這一項一年就要七八百上千元,四年就是三四千。

以上幾大開支共計一萬六七,加上存折兩千和大哥借的五千,共二萬三四,剩下的空間已經很小了,除了自己衣食等生活費用,逢年過節回家總要買點東西,給媽媽一二百元,算是報答養育之恩。

爸爸從來不收艾剛強的錢,說自己有退休金,不抽煙不打牌,只喝點養生酒,買幾本書訂幾張報,不缺錢。

對于兒女婚事,爸媽一直主張節儉,沒有大操大辦的理念和習慣。

他知道,就算把馬蘭花的意見講給爸媽听,也沒有什麼作用的。爸媽不但不主張那樣辦,其實也沒有能力那麼辦。

爸爸一個窮教書匠,多數時候是民辦教師,而且下放回家務農十多年,根本沒有什麼存款的,何況媽媽有心髒病,從三十多歲起就藥不離身,哪有錢來給他操辦婚事。哥哥姐姐們的婚事都是很簡單的。

爸爸六十大壽的時候,他自己當面對爸爸承諾過︰「爸爸,媽媽常年有病,靠你那點工資盤大我們五個兄弟姐妹,大家都讀到中學畢業,不容易!現在六十歲了,該清閑了,責任田不要做了,給叔叔他們做,只做點自己吃的蔬菜,喂些雞鴨就可以了。把生活抓好一點,把身體保護好。我大學畢業了,該自己奮斗了,結婚買房一切不要你操心。」

雖然在*南巡講話後,中國經濟加速奔跑,但綠洲這樣的偏僻山區小縣變化不大。結婚就有套間住的年輕人還很少,大多住的是單位分配的住房,象征性地交點租金。條件好的兩間,一間廚房一間臥室,一般只有一間,做飯放在走廊上,一個節煤的小爐子,提進提出很方便。這樣的小家庭,家俱自然不必多,一個組合衣櫃、一張小席夢思、一套桌椅板凳,加鍋碗瓢盆電視機。

艾剛強設想的就是這樣的小家庭,普普通通的小家庭,和許多同事朋友一樣的愛巢。他根本沒想到馬姨會是那樣安排,那完全是上等人的生活!

她家有條件過上等人的生活啊,有三層的小洋樓,馬姨在計生局,海上在人民醫院,海軍在稅務所,都是好單位,海叔叔做生意十多年了,大家掙錢,又沒什麼負擔。他們在親戚朋友同事中間是有臉面的。按我的標準,馬姨覺得丟了面子,但從我單位和我的社交圈來看,我的標準是一般水平,不卑不亢。

海上心里還是想把婚禮辦得風光一些,但不會公開講價錢。艾剛強清楚記得,他們一起描繪過未來生活。

海上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就是雞棚狗窩,我也跟你一起住。只要你不變心!我相信我們的生活會越來越好!」

「‘自古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你過慣了好生活,再跟我過艱苦生活,習慣嗎?」艾剛強問。

「從到縣劇團開始,我就吃苦了,練功不苦嗎?闢叉、倒立、練舞步,哪樣不苦?讀衛校過集體生活,剛開始不習慣,第二學期就完全適應了。再說,現在又不缺吃少穿,只不過住得差些,總比衛校集體住在一起要好吧?我想沒有什麼大困難,我又不是千金大小姐,也是農村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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