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賭場賭過錢的人,對賭場內的環境應該都會印象深刻︰里面人聲嘈雜,煙霧彌漫,贏的興高采烈,大聲叫嚷,興奮異常;輸的唉聲嘆氣,不時罵娘;拿到點數大的牌,時常會控制不住喜悅的心情大聲報出點數,滿臉歡喜;拿到點數小的牌的人則會跺腳連連,垂頭喪氣,如果最終峰回路轉贏了對方,往往會尖聲大叫以示大難不死。
賭場我再熟悉不過了,我認識圈內開賭場的數不勝數,既有和他們合作在賭場千賭客的時候,也有上他們賭場砸鐵輸個精光的時候。
有一天,一個經常開場子名叫山雞光的朋友給電話我,叫我過去他那里宰水魚。單听「山雞光」這個名字,相信大家都知道他是出來混的那類人。
山雞光經常開地下賭場,手上有一大批賭客,所以經常會叫我做事。他抓水魚十分精明。平時賭場里人山人海龍蛇混雜,他一般不會叫老千做事。只靠抽水放高利貸賺錢,一天抽到的水錢少說也有十萬八萬,每天除開當日開支,他和同伙每人分個兩三萬元不成問題。賭場開個兩三個月,他們每人都能賺個一百幾十萬。
但山雞光十分爛賭,天天呆在賭場里賭上一份,每天分到的兩三萬根本不夠他輸。賭博這東西一旦上了癮,身上有了錢,又身處賭場里,想不賭真的好難。由于嗜賭成性,所以每次賭場結束後,他不單一分錢沒撈到,還會欠別人六七十萬的債。
開賭場的人雖然賺錢不少,但能把錢保下來的卻很少。因為開賭場的基本都十分爛賭,又天天呆在賭場里,很難做到不下水(不下場賭)。對一個爛賭鬼來說,身處那樣的環境能忍一時不賭,很難忍到一天不賭,能忍一天不賭,也難忍十天不賭。而一旦忍不住下場賭了,不管輸贏,離死的那天就不遠了。因為輸了,肯定不甘心,非要博回來不可。贏了,感覺這錢來得容易,還想贏多點。用不了幾下就會陷進去,一旦輸了開頭,要月兌身就難了。
我認識那麼多開賭場的,基本上賭場結束後都沒賺到錢,不但賺不到錢,反而還欠了一的債,原因就是他們自己邊開賭場邊參與賭。他們這樣開賭場害人,自己又落得這樣的下場,還真應了「害人害己」這句老話。賭博的危害有多大,從這些人的身上就可以看出來,日進斗金都沒法挺過身家輸光的命運,平常人迷上了賭博,還不分分鐘弄到傾家蕩產。
山雞光雖然每次在賭場結束後,都欠別人幾十萬,但一般兩三個月就會把欠債還清了。他既不做生意,老底(身家)又輸得一分不剩,賭場又結束了,幾十萬的債務他哪來錢還呢?原因就是抓水魚。
雖然山雞光在賭場開著的時候很少叫老千做事,但這並不代表他就是一個公平的賭博者。恰恰相反,這種台面公平的背後,隱藏著極大的不公平。這種不公平一旦實施,將會對被實施者造成極大的損失,甚至可以說是致命的。
山雞光會利用開賭場的機會物色一批有價值的賭客,留待場子結束後再宰。他平時會有意識地跟這些有一定身家的賭客打好關系。比如︰這些賭客在場子上輸完錢了,他一般會借個二三萬給他們,並且不收他們的利息。本來在賭場上借一萬元,放貸的收取五百元利息是行規,這些老板在賭場里平時也經常借錢,知道借一萬元實拿九千五百元的行規,拿了山雞光的錢後,也會按每一萬元五百元的利息給回五百元山雞光,這時的山雞光怎麼說都不肯拿,還相當闊綽地說︰「這一千幾百元你都跟我算!你這不是不把我當朋友看嗎!不要推了,等你贏到錢再說。」雙方往往你推我推好一陣子才停止,錢他當然是不會拿了。
本來二三萬元也就是一千幾百元的利息,對于這些借錢的老板來說也不是什麼大錢,就算山雞光要收取這些利息,這些老板也會理解,但別人不收你的利息就代表別人把你當朋友看,也不由你不對他產生好感。
這些賭客如果在場上輸完錢要走了,山雞光一般會給個一兩千他們,名曰︰拿去坐車或壓身。錢雖然不多,卻很能維系感情。他也會經常請這些賭客去夜總會唱歌、跳舞,去桑拿按摩找小姐等。平日里好吃好喝的招待著,就更不用說了。這些白白胖胖的大水魚,被山雞光養出了感情,要宰要殺,就悉隨君便了,只是遲早的問題而已。這些賭客平時都有生意忙著,也沒有時間經常來賭場賭,來了,由于場上小賭客太多,賭大錢的氛圍不濃厚,也賭得不大,輸贏也不會太多,山雞光自然也不會在這個時候出手做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