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其實我打了兩份,一份是你說不吃的那種,一份是你喜歡吃的那種,但是在回來的路上……」說著說著她突然委屈地大聲哭出聲來,「……在回來的路上騎摩托時將你喜歡吃的那份掉地上了,我就拿著這份回來了。誰知道你這麼挑吃。我都不知道跟你結婚以後做什麼給你吃才好。」後來她見我堅決不吃,就哭著跑下樓又趕回去再幫我打了一份回來。「那件事讓我覺得你一點都不愛我,讓我感到特別傷心。」
「那件事我是太過分了。」這是事實,我不得不承認。「你就是從那時候開始和這個男的認識的嗎?」
「嗯。」
「那你後來是不是因為對我的失望,就去網上找特別體貼你的特別愛你的人?他是哪里人,干什麼的?你真的愛上他了嗎?」
「你平時又不怎麼和我說話,老是在做自己的事情,所以我就去網上跟人家聊。聊著聊著我就有點陷進去了。那個人是北京T大的,我對他主要是崇拜。」
「如果那個人也願意和你結婚,那你在我和他之間你會選誰?」
「選你。因為我知道跟他是不可能的。我和他只是很聊得來,覺得跟他一起聊天感覺很好。」
「那你以後還跟他聊嗎?」
「不聊了。我以後再也不聊了。」()
……我再一次與女友交融在一起,直到上班鬧鐘響起。
很快就到了五一。為了讓我們彼此徹底走出這片陰霾,恰好我弟弟過來玩,五一這天,我們結伴到東門的太陽百貨購物。自從和女友認識以來,我們的衣服大多是在那里購買的。我和她都不會侃價,所以就干脆買不需要侃價的東西。
這天我們帶著銀行卡和幾千元現金興高采烈地先到深圳書城轉了一圈,買些CD歌碟和讀物。中午正在地王吃飯,我的手機響了,一接听,是女友她媽打來的,說找她女兒。我將電話遞給她。原來她姐想約她去廈門旅游,問她去不去。如果去的話就立即趕往機場。女友征求我的意見。我考慮了一下,覺得讓她出去散散心也好,有利于心情恢復。臨走時,女友將身上的兩張銀行卡交給我,讓我保存,我說你去廈門時說不定用得著,你就帶著吧。沒想到就這一念之差,釀成了永遠無法彌補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