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即便是幽州路的易州也已迎來了盛夏的酷熱。
在金軍全面敗退出河北之地後,負責整個戰事指揮的行衙便由北伐大營取代了兩河制置司,而北伐大營的行轅就駐在易州(河北易縣)城內。
雷動以太師任北伐都督軍事,統領北伐大營軍事,又將十幾萬宋軍分為東、西二道行營,分別指揮幽州路、雲中府路的戰事。
原兩河制置使宗澤授任西道兵馬總管,雷動則親兼東道兵馬總管,不僅是對幽州路的重視,而且也是因為沒有合適的人選,除了雷動、宗澤之外,任誰做東道兵馬總管都不能在威望和軍功上能夠壓下三位副總管——曲端、張所、岳飛,尤其曲端更是心傲眼高之輩,若任命不妥引致將帥不和,則大好局面也將遺患。
現下,幽州路除了東北地域外,其余地方皆已落入宋軍掌控。佔領區除了幽北偶爾還有小股金騎游襲騷擾之外,大部分地方尤其是幽西、幽南地區都已平靜下來,接下來的要務就是安定民心、恢復生產,尤其後者更攸關北伐大軍的糧草補給。
宋軍從河北攻入幽雲之初是采用胡族的以戰養戰之策,以搶掠作為補給,但當這些地盤成為宋軍佔領區後,就不能再搶「自己的百姓」了,于是糧草供給就成了迫在眉睫的緊要問題。
所幸,宋軍在幽雲「抄盡女真戶」獲得的錢糧尚能補足短期之需,加上從燕京府庫繳獲的大量糧襪軍資,也能抵一月之用;但這場戰爭不會在短期內結束,而國內河北兩路被金軍肆虐後,百業凋敝,亟待恢復,朝廷必須撥出錢糧救濟災民,召回逃亡百姓重墾,朝廷需要運用大量的糧食儲備,不可能全部支應北伐,因此盡快安定幽雲人心、恢復生產就成為當前最緊迫的任務。
北廷幽雲宣撫司立即《安民令》,除了女真戶全部軍管外,其余百姓皆安定不受擾,官軍維持州縣秩序,平定趁亂聚為匪盜者,又召逃亡百姓回鄉,官府復其田產,雲雲。
跟著,宣撫司又頒布《減免雜賦兵役令》,將之前金國加諸在漢戶和契丹戶身上的沉重賦稅、兵役和名目繁多的雜稅或減或免……此舉得到燕雲地區漢契百姓的擁護,對先前宋軍入境劫掠的惡感也減了兩分。
之後,宣撫司又頒布《釋奴令》,將原本隸屬于女真戶的漢人、契丹奴隸都釋為平民,由官府發給土地,並借貸糧種耕牛農具等,頭一年不收糧稅只還本……這讓漢契百姓對北廷又增了兩分認同。
在一系列條令之後,北廷以朝廷制書的最高詔令形式頒布了一份制詔——《幽雲諸北地漢民回歸華夏詔》。
這份詔書影響深遠,後世評論說「這是幽雲漢人在月兌離中原王朝二百多年後,從心理上再次融入中原的重要轉折」。
詔書上道,北地漢人與宋人「同族同血統,共為華夏」,蓋因當朝者昏庸,方致同胞淪入番夷,而今中原圖強,誓師收回祖宗故土,迎回同宗血脈,「視與宋民同,親近如子民」。
這和北宋朝廷對幽雲漢人的態度截然相反。在北宋上下心中,那些生活在敵境之中、著胡服、用胡禮、習胡俗的漢人,己經是異類,宋人罵之為番人,而朝廷君臣也視之為「番夷」,歧視,不信任,欺壓……因此在北宋朝廷收復燕雲後,燕雲百姓對宋室並無多少歸屬之心,反而因為趙佶君臣的昏政而怨憤離心。
《華夏詔》毫不隱晦地指責先帝道君皇帝昏聵,歷數弊政「失幽雲人心者二︰一換官,二鹽法,盡失士人百姓心……」
其一「換官」,是指宋朝收回幽雲後,就將本地各州縣的大小漢官調至內地任職,而另行指派宋官治其地,此舉即是不信任原遼朝漢官,故朝廷不敢令其繼續在原處為官,但換的官職多不如原位,一些不得不赴朝廷換官而致窮困者,甚至棄官越境逃去……幽雲士人皆積怨在心。
其二「鹽法」,是朝廷的又一昏招,趙佶君臣不顧遼朝統治時幽雲鹽價比內地低的實際情況,照搬宋廷鹽法,將幽雲鹽價抬高,而在官府濫抬鹽價的同時,又有宋商的投機生意擾亂鹽市,令幽雲漢人不堪其負……譬如當時燕京的鹽價是每斤十一二文,比宋朝便宜得多,而宋朝派去的榷鹽提舉官利令智昏,「不念新附之民,貪功生事,每斤至二百五十文或二百八十文」,鹽價升了二十倍不止,莫怪燕京百姓都對宋朝怨憤在心了。
除此二者之外,趙佶君臣在幽雲又施行了一系列愚蠢的政策,最終使得幽雲漢人離心離德,這不僅僅是因為從皇帝到朝臣都對幽雲之地體政不明,也是因為宋人對幽雲漢人的長期偏見所致。
《華夏詔》直斥趙佶昏政亂幽雲——按避諱慣例朝臣不議先帝之失,雷氏父子卻是無此顧忌——令幽雲漢人讀之听之皆大快人心,對現在的宋廷又增加幾分好感。
雖然不知道現在這個宋廷是否真如詔書中所說的,對幽雲漢人「以子民待之,視與宋人同」,但朝廷制書用宣詔天下的形式做出了承諾,松動了他們心理上對宋朝的隔閡,至少,令人可期之。
跟著,北廷對幽雲各州縣官員的任命表明了執行詔書的決心,一是大膽留用幽雲漢官中的賢能者,對個別出色的甚至提拔委以重任,而無德無能方去職以宋官代,或是在當地推舉賢能任之;二是對有親人族人任官于金國朝中或地方者,不做連帶入罪……這些舉措既表現出宋廷對漢官信任的姿態,同時也意味著朝廷將繼續維系幽雲上層漢人的利益。
這在當前無疑是十分明智的。
幽雲諸州歷經遼、金統治已有二百多年,一些上層漢人已經進入了遼金的統治圈子,其家族也已打下基業,興旺綿延,當然不希望因為宋朝收復幽雲的戰爭破壞他們的根基。北廷要想治穩幽雲,就必須維護這些上層漢人——官宦、士人、望族——的利益。
當然,之後北廷也少不了分化、拉攏,打倒一批,扶起一批……諸如此類的手段雷氏父子都是高手。
采用這些舉措之後,北廷安定幽雲人心的目的便達到了十之七八。
隨後,雷動便著手推行「一令一法」,就地措置北伐大軍的糧草供應。
「一令」為軍屯令。
軍屯最初是北廷為了解決裁軍安置而設。
建武元年北廷兵改,實行強軍汰弱之法,對禁軍、廂軍各立標準,考核下來統共有二十萬軍士不合格將被裁汰,這些人大多是世代軍戶,若歸置為民,朝廷必將花費數目龐大的遣散費,安置不當還會引起亂子,而且,若將這些老兵痞歸置回各州縣為民,恐怕對當地治安也是一個不穩定因素……于是北廷決定將之轉為軍屯戶,相繼在西北、河北沿邊的地廣人稀地帶劃出軍屯鋪,朝廷給糧種農具等,收成的五成歸邊軍,五成歸軍屯戶自個。此舉既讓朝廷節省了每年幾十萬貫的軍費開支,又對裁汰兵員有了妥善安置,也給邊軍解決了部分糧食,可謂一舉數得。
但軍屯策令也非盡善盡美,譬如屯田之地就有肥瘦不均的,而且邊地也沒有那麼多的良田分給軍屯戶,就有分到貧瘠地方的,也有水源不便的……總之,抱怨不滿者有之,希望換地者也有之。
對于這種景況,北廷在裁軍之時便有成算,那些分到劣田的多是三四十歲的壯年軍戶,雖然軍營操練不合格,但當農夫還是有把子力氣,也能經得起再次開荒的折騰——去年十一二月,這些軍屯戶就先後接到了兵部下發的換屯令。
雖然這些軍屯戶對于換屯幽雲很是惶然,但身上還帶著個「軍」字,就意味著必須服從軍令——不願意服從也行啊,徹底轉軍為民,也就不再享有「軍屯納糧外,不再擔其余稅役」的待遇了,太不合算——接到調屯令的軍戶們都收拾家當,準備行程,朝廷留下了十分寬裕的時間,足夠他們趕著牲畜、拖兒帶口地慢慢上路。
當他們到達幽雲邊境時,路上已去了三四個月,這時北廷已經打到幽雲境內。軍屯戶們帶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各赴屯區,一路耳聞目睹的官軍聲威漸漸給了他們一些底氣,等到了屯區,手指捻起腳下的泥土,一個個都歡喜起來。
這些田果然都是良田,雖然未必盡是上等的肥土,但比起以前分的田地已是好太多了。屯戶們安頓下來後,便都鼓足勁兒干起來,已經有過四五年屯田的經驗,這些軍漢們不再是最初做農事時的笨拙,很有些莊稼老把式的架勢了。
而且,他們還有「幫手」,每三戶都配一戶女真役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是幽雲地區的女真戶,被北廷抄戶軍管後分批送到屯田區,其中包括宋軍俘虜的女真兵。
宋朝是個講究仁義道德的王朝,不僅國內禁止平民為奴,而且也不允許將俘虜變為奴隸——至少明面上不允許,暗地里的私販行為卻很難禁絕——雷動將之斥為讀書人的迂腐,但也不願背個「戰俘為奴」的壞名聲,于是換了個說法,變俘為役工,必須為朝廷服力役十年,當然,朝廷要給工錢——一文、兩文也是錢嘛。
若按雷動的想法,這些覬覦中原的胡族當然是殺了干淨,但大規模屠殺女真平民必會招致國內士人的詬病,倒不如換一種方式,將他們禁錮在土地上,慢慢磨去這個漁獵民族的野性,圈養出一批農耕之民,穿宋服,說宋話,今後再一步步遷往內地……幾十年上百年之後,這個關外胡族便會徹底融入華夏。
用文明殺人,遠比用刀兵殺人更能摧毀一個民族。
雷動深明此理。
軍屯在幽雲南部很快轟轟烈烈開展起來,但是,緊趕在三四月播栽下去的稻麥,最早也得到七八月才能收割,對大軍口糧來說,遠水解不了近渴。
為此北伐大營又實行「鹽引換糧」之法,即用低于官榷(que)價格的鹽引吸引商人運糧,換取鹽引後可以到清州、滄州、濱州等沿海鹽場提鹽,轉賣後賺取差價。
「鹽引換糧」之法並非雷動首創,事實上北宋邊軍就是采用此法解決部分軍糧的運輸。
這個辦法的好處是能替朝廷節省運軍糧到邊關的成本,同時也避免了官方運糧產生的人為和非人為的損耗。當然,相對應的,商人則會因此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所以「鹽引換糧」必須給出足夠利益才能吸引商人運糧。
當時商人運糧換取鹽引後,兌換的官鹽其實並不夠補償他們運送糧秣的費用,但這些官鹽只是個幌子,可以用來名正言順地處置私鹽——商人從西夏青白鹽池販回的私鹽,比宋朝官鹽便宜得多——擁有一斤鹽的量,往往能賣出十斤去,其中九斤都是私鹽,利潤約有三五成,這才是商人「以鹽換糧」的獲利大頭。
但北宋朝廷對奸商私販青白鹽查禁甚嚴——顧忌黨項人獲鹽利過多而強大國力——使奸商手中的西夏私鹽量萎縮,往邊軍運糧的積極性自然下挫;而朝廷也不肯降低鹽引換糧的比價來提高商人運糧的積極性,是以「以鹽換糧」的政令時廢時行,並未成為長策。
說到底,還是鹽的產量沒上去,讓朝廷不願意在「鹽引換糧」上讓利太多,畢竟,榷鹽是除農稅外的主要財政來源之一。
宋室南北分立後,北廷失去了淮南、兩浙、福建、廣南的鹽區,而鹽利仍然是朝廷看重的主要財政收入之一,因此如何提高現有鹽池鹽灘的產量,並擴建新鹽區成了北廷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建武二年,雷雨荼擢拔濟州通判李迨(dai)為榷鹽務提舉官,在開拓新鹽區的同時,又對鹽場制度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一是裁撤不良官吏,減少貪污、盤剝、克扣之風;二是官府提高對鹽戶額內鹽(必須低價賣給官方的鹽)和額外鹽(額定鹽稅之外的鹽)的收鹽價格,並允許鹽戶留下一成自由販賣——以前鹽戶必然將所有鹽賣給官府榷賣,而且官府收鹽價低至每斤七八文,致使無利可圖的鹽戶「多竄亡,至官府追捕拘系之,乃肯就役」;三是聚集有經驗的鹽工改良現有制鹽法,每有革新均予以重獎……
這些舉措提高了鹽工的積極性,也促進了制鹽技術的進步,食鹽的產量和質量都提上去了,但提高的產量並沒有榷出,而是被朝廷囤積起來備戰之用。
因故,雷動在幽雲才有底氣施行讓利三四成的「以鹽換糧」法。
商人對利益的嗅覺向來比貓嗅咸魚還靈敏,立時大大小小的商人都向幽雲之地奔涌而去……不過兩三月,北伐大營就換得了十數萬石軍糧。
與之相應的,商人們手中持有了巨量鹽引,一旦這些全部兌出食鹽投入市場,則鹽價定然下挫,但商人們多數精明,尤其是持有鹽引最多的大商人,眼見行情不妙絕對不會大量出貨,而是囤積起來,直到鹽價回穩;況且,還有很多商人不是鹽商,而是將鹽引倒賣投機,所以實際兌換進入市場的食鹽遠遠少于北伐大營發出的鹽引量。這就使市場鹽價不會下降過大,從而大幅迫降官府正常榷鹽的價格,使朝廷蒙受損失。
而「鹽引換糧」湊足的十幾萬石軍糧已夠宋軍用到八月。那時,幽雲稻麥第一茬已熟,軍屯的收成加上從幽雲農戶征集的糧食,前線糧襪又可頂三月之用。
這並非高估幽雲地區的產糧量。想想遼、金為何一定要奪下幽雲十六州?不僅僅因為這里是南進中原的門戶,更因為幽雲地區是北地重要的糧食產地,遼國每年收的糧賦有四成都是出自幽雲,其中幽州路更佔三成之多。
「……即使幽雲兩路因戰亂凋敝,短期內難以恢復,但估算七月秋熟時,宣撫司大抵能征糧四十萬石余,預計能供大軍用到十一月
已經被任命為隨軍轉運使的李迨報完手里的數目,又向雷動稟道︰「鹽引換糧之策仍在繼續,估計到九月中江河冰封之前,還能集結二十萬石余,可用至年底至開春。但戰事若持續到明春二月之後,還得再做措置,預計需要朝廷再調糧三十萬石。不過,開春之後民伕不便征集,最好年前解至邊地倉囤,趁七八月漕運通暢,亦可省下些陸運花費
說著,他從袖中掏出一本章奏遞上,上面的數目和規條都列得清清楚楚,基本只要照章措置就行了。
雷動看後微微頷首,「奉時體劃周全,當得起理財能臣之贊
李迨拱手謙遜,「尚賴太師良策在前
正說著,一名侍衛通報進入都督軍事兼宣撫使公廳,「稟太師,燕京急遞雙手呈上一份火漆函件。
雷動拆開看罷濃眉揚了揚,揮手退下侍衛,對李迨道︰「張處道(張所)報,金人遣使議和,已入燕京
李迨吃驚地仰眉,「或許有詐?」驍勇野蠻的女真會主動求和?
雷動負手傲然而笑,「獵人強大了,再凶猛的野獸也得伏首
李迨想了想,微微點頭,心道︰金人五面受敵,應是頂不住了,或以和談緩解壓力亦非不可能。
雷動道︰「金人既然要議和,那就派人去議他心里冷冷一笑,又吩咐道,「此事須密,勿漏風聲
「諾李迨肅然應聲。
作者有話要說︰看見有童鞋說到地圖的事,撓頭,用軟件畫圖對某來說是好艱難的任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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