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繼續道︰「明君賢將不官無功之臣,不賞無能之士。我軍四面受敵,固然有中流砥柱,勇抗外賊,但也不乏懦弱小人。這些懦弱小人或臨陣月兌逃,或為虎作倀,他們不配再做官了,不過欣慰的是,沒有一個我的老兵投敵。今特下《軍功令》,凡軍士將吏軍功卓著,才能優異者得為縣、亭官吏。」
大家听到這里都心悅誠服,尤其是陶方更是拜服,他本是並州軍士出身,因年歲大了被安排到石門鋪任守備,賊寇壓境,當地人心惶惶,長官逃離後是他安撫百姓,抵抗賊寇騷擾;後來敵人勢大,人心惶惶之下皆棄城逃跑,他手下只幾個老弱也被裹脅著進了山里。雖然沒人追究,但他一直引為恥辱。等收復石門鋪後被任命為石門守護隊長,一直忐忑不安。他確實沒有盡到守土之責,現在的石門鋪百姓吃糧還全靠鎮國堡的供應。
黃尚龍站起來說道︰「民以食為天,足兵足食,而人心可安。為鼓勵百姓耕種,特下《督耕令》,成年男女由官府分給土地,可向官府賒借農具、種子,下面會出台《租庸制》和《青苗法》。大家照此辦理。農時非經將軍府下令出勞役,官府事後必須補償。閑則組織百姓習武。鼓勵種植桑樹、棗樹和各種果樹,官府依市價收購。獎勤罰懶,交糧納稅最高者免除勞役,並予以錢糧和榮譽嘉獎;提拔那些種地種的好的老人為各縣的農官,協助縣丞督促農桑;有手藝者憑手藝抵勞役;游手好閑、聚眾賭博鬧事者,罰為官奴,開需挖渠。」
農業好多措施都已經實行,軍戶則有《屯田令》,對百姓而言,第一步平均地權差不多了,由于嚴厲打擊限制地主兼並,加上十室九空,大多數人都分得土地;下面就是調整稅賦,唐代的田賦制度最為人熟知,即為「租」「庸」「調」。
我準備采用的租庸制,租就是收田租,租是配給人民以耕種的田地,年老仍繳還政府。在其授田時期,令其負擔相當的租額。這是一種均田制度,承北魏以來。說到租額,則僅為二十取一,實在優減。
「庸」即是役,乃是男女出勞役對國家之義務勞役,可用布帛代蘀。「調」是一種土產貢輸,各地人民須以其各地土產貢獻給中央,大體上只是征收絲織物和麻織物。暫時不用,但以後對不方便征稅的蠻族可以用。
總體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項目︰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調是布帛之征。租庸調制,最要用意在為民制產,務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國家完糧。耕種田地的自然是壯丁,便可抽出余暇,為國家義務服役。有丁有田,自然有家,農業社會里的家庭工業,最要的是織絲織麻,國家征收他一部分的贏余,也不為過。租庸調制定額更輕,說得上是一種輕徭薄賦的制度。而且租庸調項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調。此制的最高用意,在使有身者同時必有田有家,于是對政府征收此輕微的稅額,將會覺得易于負擔,不感痛苦。青苗法是在青黃不接時,借貸錢糧給予農民度過難關。
自小孩出生,到他成丁,以至老死,都登載上。當時的戶口冊就叫籍。此項戶口冊,同樣須造二份,一本存縣,一本呈將軍府。政府的租調,全都以戶籍為根據。帳則是壯丁冊子,在今年即預定明年課役的數目,這是庸的根據。每歲一造帳,三歲一造籍。壯丁冊子一年重造一次,戶籍冊子則三年重造一次。一次稱一比,引起可以用來和上期的簿帳相比對。這樣租庸調制之所以能推行,就需要靠帳籍之整頓。所以下步的政府主要工作就是整理帳本。
不過還要在地權上來個狠的,黃尚龍又道︰「凡開墾無主荒地,連續納稅五年,則為其所有。地主收回有主荒地,必須補償開荒者所納稅額和損失(最多為八年稅額),開荒者連續納稅十年,則地主不得收回。」
以前的地契將在五年後作廢,大家要憑交稅單據,五年後領取柱國府統一制作的地契。那些欺瞞官府、隱藏收入的家伙,將會發現他們費盡心思隱瞞不報的土地,五年後統統變成官府名下的無主土地了。
眾人十分振奮,看著我還在上面沉吟,都等待著,我思量半晌又道︰「自乾朝以來,官吏多自大族世家出,寒門子弟雖才高當時,德超聖賢,終難為用。以出身抑制天下英豪,殊失公允,非求賢用人之道,今特下《求賢令》︰凡身有一技之長,一得之見,一言之善者,不論出身,即奴隸、商籍、巫醫百工亦同,均量才授用,一一唯才是舉。推薦者也有功勞!」
我看看部下們熱烈的眼神,繼續道︰「天下變亂以來,百姓失所,夫妻離別,壯者為寇,弱者為食,人口十去其九。人口生殖,則天下可興。今特下《婚育令》,免除丁賦,獎勵婚姻生殖。凡男年過十八,女過十六不婚者,父母、家主俱有罪,收其田畝,還要罰款。有阻攔成年男女成婚,服徭役十年;逼害人命者棄市。婚後兩年不育子女者,服勞役一年。婚禮從簡,有惡意索取彩禮者,罰沒家資;婚娶無資者,百姓可向官府借貸,五年內按本還;有軍功者官府支出。女子孕則免役,其生男賜米一斗、鐵十斤、豬一只;生女賜酒一壺、布一匹、羊一只;生子女五,加賞牛犢一頭。敢于殺嬰棄嬰者,腰斬;郡縣設善生堂撫養孤兒,官府理之,人口增殖納入官員考核。以上諸條,稍後將發到諸位手中,這就是大家要做的幾件大事!務必辦好,讓淶**阜民豐,百姓康樂!」
眾人一听,全部站了起來,轟然應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