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擊雪線 第五章 第四十九節 糊涂官錯判糊涂案

作者 ︰ 思哲文景

第四十九節糊涂官錯判糊涂案

華曉理的服裝廠從一個小作坊變成了初見規模的大廠。請記住本站的網址︰n。鄭溪鵑也像一顆服裝界冉冉升起的明星,變得十分耀眼。她也逐步融入了身處的這座城市,從一個憨厚的農村姑娘月兌變為一個精明的城市女強人。對城里生活環境,也不再陌生。

一開始,華老板帶她一同去參加區里、市里召開的會議,一同參與廠子里的應酬活動、生意談判。後來,她就可以獨當一面,在老板不在或忙時,她代表廠里進行各種交際活動,樣樣游刃有余。華老板也十分賞識她的能力,廠里只要有她在,他就十分放心。

廠子正在蒸蒸日上,鄭溪鵑也正在得心應手之時,突然引來一件不小的麻煩事來。

一天,鄭溪鵑正在審查顧瑩和肖美服裝設計樣式時,區法院派人來找她。

法院同志說︰「你是鄭溪鵑廠長嗎?」

溪鵑說︰「我是鄭溪鵑,你找我有事嗎?」

法院同志說︰「有家服裝公司起訴你們,說是你們侵犯了他們的商標權。這是《應訴通知的復印件。請你們做好準備後,按時前來應訴。」

鄭溪鵑一听給愣住了。怎麼會出現一起商標侵權案呢?商標是我處心積慮設計出來的,我們也沒有照抄照搬誰家的,我們也看了好多廠家生產的服裝,也沒有發現和誰家的商標重名,是侵了誰家的權呢?

法院同志說︰「你慢慢看吧,我還有事,先回去了。再見。」

溪鵑送走了法院同志。詳細閱讀起起訴書來。

起訴人為︰亞洲服裝中心,法人代表、廠長莊羌。

起訴理由是︰華曉理服裝廠生產的《爾非雅》服裝的商標,盜用了亞洲服裝中心生產的《爾非亞》服裝的商標。

由于華曉理服裝廠的嚴重侵權,造成亞洲服裝中心損失嚴重。要求賠償損失六千萬元。

鄭溪鵑一看到要求賠償損失六千萬元,頭腦一下暈了。天哪,我們廠剛發展起來,哪里有那麼多錢賠償?這一賠不把我們賠垮了嗎!一個小小商標,就會捅下這麼大漏子?溪鵑被梗在那里,木呆一般。

顧瑩見狀,問道︰「廠長,是什麼事兒,讓你這麼犯難?」

溪鵑這才如夢方醒,說︰「給,你自己看吧。」說著把起訴件遞了過去。

顧瑩和肖美一看同時大叫起來︰「這也太黑心了吧!想置我們于死地。」

鄭溪鵑接過起訴書,又細細看了一遍,臉上泛起了笑容,她驚奇地說︰「你們快看呀,我們的商標是《爾非雅》,他們的商標是《爾非亞》。三個字中就有兩個字不同,而且其含義完全不同。我們的商標含義是‘你非常典雅’,他們的商標沒有什麼含義,怎麼解釋也解釋不同。怎麼能說是我們盜用了他們的商標呢?」

顧瑩要過起訴書一看,忙說︰「是呀。這哪里是哪里,兩個商標截然不同,怎麼說是我們侵權呢?」

肖美立即說︰「別理他。他們這是訛詐我們,我們不去理會,看他們把我們怎麼樣。」

三人議論了一番之後,溪鵑帶著起訴書去找華老板。

華老板听了她們的意見後,沉思片刻之後說︰「你們說的也有一定道理,但事情遠非那麼簡單。他們既然告你,你們想到的他們怕也想到了。我看還是請個律師,作為我們的代理人,進行應訴,比較穩妥一些。」

鄭溪鵑听了華老板的話,感到也對,自己畢竟不是法律專業的,雖然接觸了一些法律常識,但差的太遠。因此就同意了老板的意見,並答應自己去辦理這事。

鄭溪鵑離開老板辦公室後,心里謀算找哪位律師時,腦海里立即浮現出,她為了同鄉周蘭蘭的事找過的那位誠律師。那人比較正直,也善于幫忙。對,就找他。

鄭溪鵑來到那個律師事務所,誠律師一眼就認了出來。忙說︰「哦,是小鄭呀。快坐,快坐。」

鄭溪鵑說︰「誠律師,你好!」說著,在誠律師對面坐了下來。

誠律師說︰「什麼風把你吹來了?莫不又遇到什麼麻煩了?」

鄭溪鵑就將被起訴的事,詳細說了一遍。又將起訴書給誠律師呈上去。說︰「我們想聘請你為代理人,打這場官司。」

誠律師詳細閱讀了起訴書,在一些關鍵地方細問了一下。隨後說︰「這個案子有五成取勝把握。我們接了。」

談完後委托雙方簽訂了《委托合同》,鄭溪鵑告別回廠。

誠律師接了案子後,詳細進行了一番調查取證工作。

查清︰所謂「亞洲服裝公司」是一家港陸合資企業。控股人莊羌,原為大陸的個體戶,改革開放後跑到香港做生意。香港生意不好做,又瞄準了大陸市場。在引進外資的潮流中,以港商身份投資大陸一家服裝廠。取了一個嚇人的名字,叫「亞洲服裝中心」。

他的一千萬資金,是香港私人的高息借款。打到大陸注冊了「中心」,並以此為自有資金,從大陸銀行貸款兩千萬,使這家中心風風光光地運轉起來。

香港借款期限已到,他又將一千多萬,打回香港,連本帶息還了貸款。香港的生意上發生虧損,又從大陸抽調一千多萬,打入香港帳上。「亞洲服裝中心」便成為一個空殼企業。

再加上經營不善,「亞洲服裝中心」很快敗落。不到一年,舊日風光已經不復存在。常常發不出工人工資。工人紛紛離去,生產停頓,門可羅雀。莊羌見勢溜之大吉,人去樓空。

「中心」在火爆開業時,試銷產品用了《爾非亞》的商標。但不久便銷聲匿跡,和整個「中心」陷入同樣命運。

時過三四年的今天,莊羌偶然看幾一款流行服裝,商標為《爾非雅》,突然眼前一亮,感到發財的機會到了,又潛回大陸。狀告華曉理服裝廠,侵權商標罪,索賠六千萬元。

誠律師了解到以上情況之後,深深感到這是在引進外資中,出現的一種毒瘤,該到了動手術的時候了。現在絕不能讓這些投機分子的陰謀再次得逞。

誠律師經過一番認真準備,有了決勝把握,上法庭應訴。

法院開庭了,法官宣布開庭之後,說︰「先有原告當事人,陳述起訴理由。」

莊羌說︰「我亞洲服裝中心,生產的服裝商標《爾非亞》,被華曉理服裝廠盜用,形成侵權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六千萬元。」

法官說︰「現有被告代理人,誠律師陳述應訴理由。」

誠律師從座位上站了起來,莊重地說︰「我們不承認原告,指控的侵權理由。」

法官宣布︰「法庭辯論開始。」

誠律師首先發言︰「法官先生,各位听眾︰我首先要說明的是,我們兩家商標的名稱和特征有很大區別。中心商標《爾非亞》和我廠的《爾非雅》,三個字中就有兩個字不同;從特征上看,前者采取淺灰色底色上印有燙金字樣,下面還有一排英文字母,後者采取黑色底色上印有白色字樣,下面一排是拼音字母。二者特征完全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判斷兩個商標異同,一要看名字,二要看其特征。從這兩方面看,兩個商標有很大差異,因此,不存在侵權的問題。」說著將兩家生產的衣服連同商標作了展示。

旁听席上鼓起一陣掌聲。

法官敲敲法槌,說︰「請肅靜,肅靜!」大家靜了下來。

原告莊羌站起來進行反駁︰「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都屬于侵權。我中心商標《爾非亞》和被告商標《爾非雅》,表面上看有兩個字不同,實際上‘爾’和‘爾’只是間繁體之分,所以三個字中,就有兩個字相同。兩個商標讀音完全相同。用商標法衡量,實屬于侵權。」

法官听了宣布︰「原告反駁成立。」旁听者,一下鴉雀無聲。

誠律師接著陳述道︰「在我的當事人申請注冊商標時,商標局進行了核查。核查結果,當時沒有相同或相似商標注冊。所以說,我們商標注冊在前,他們注冊在後。根據《商標法》規定,注冊在前的注冊有效。注冊在後的屬于侵權。」邊說便展示了注冊文件。

莊羌說︰「我們中心成立在前,自然商標注冊在前。」也展示了一份注冊文件。

會場一時出現暫時沉寂。

法官說︰「雙方當事人還有什麼意見?」

鄭溪鵑舉手站起來說︰「我有疑義。我廠的商標是我去注冊的。注冊時,商標局的同志反復查過,看有沒有相同或類似的商標?結果沒有相類似的商標,才予以注冊。今天突然又出現了類似商標,這說明有兩種可能,一是中心的注冊文件是假的;二是商標局工作有誤。不論那一種情況,都與我們廠無關。因此我們是不負法律責任的。」

旁听席上叫喚起來︰「對,那是假的。法院要一查到底。」

法官說︰「請肅靜!」並說,「此事與本案無關。被告當事人反駁不予采納。」

會場又沉寂下來。

這時誠律師見自己幾次反駁無力,突然又想起一條有力證據。便再次舉手發言︰「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規定,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中心’的商標已有近四年沒有使用,因此是無效商標,應予以撤銷。」

「還有什麼意見?」法官見無人舉手了,便宣布︰「合議庭進行合議。」

合議庭合議後,法官宣布︰「經合議庭合議,此案還有一些疑點,等進一步調查後,擇機宣判。現在休庭。」

第四十九節糊涂官錯判糊涂案

華曉理的服裝廠從一個小作坊變成了初見規模的大廠。鄭溪鵑也像一顆服裝界冉冉升起的明星,變得十分耀眼。她也逐步融入了身處的這座城市,從一個憨厚的農村姑娘月兌變為一個精明的城市女強人。對城里生活環境,也不再陌生。

一開始,華老板帶她一同去參加區里、市里召開的會議,一同參與廠子里的應酬活動、生意談判。後來,她就可以獨當一面,在老板不在或忙時,她代表廠里進行各種交際活動,樣樣游刃有余。華老板也十分賞識她的能力,廠里只有有她在,他就十分放心。

廠子正在蒸蒸日上,鄭溪鵑也正在得心應手之時,突然引來一件不小的麻煩事來。

一天,鄭溪鵑正在審查顧瑩和肖美服裝設計樣式時,區法院派人來找她。

法院同志說︰「你是鄭溪鵑廠長嗎?」

溪鵑說︰「我是鄭溪鵑,你找我有事嗎?」

法院同志說︰「有家服裝公司起訴你們,說是你們侵犯了他們的商標權。這是《應訴通知的復印件。請你們做好準備後,按時前來應訴。」

鄭溪鵑一听給愣住了。怎麼會出現一起商標侵權案呢?商標是我處心積慮設計出來的,我們也沒有照抄照搬誰家的,我們也看了好多廠家生產的服裝,也沒有發現和誰家的商標重名,是侵了誰家的權呢?

法院同志說︰「你慢慢看吧,我還有事,先回去了。再見。」

溪鵑送走了法院同志。詳細閱讀起起訴書來。

起訴人為︰亞洲服裝中心,法人代表、廠長莊羌。

起訴理由是︰華曉理服裝廠生產的《爾非雅》服裝的商標,盜用了亞洲服裝中心生產的《爾非亞》服裝的商標。

由于華曉理服裝廠的嚴重侵權,造成亞洲服裝中心損失嚴重。要求賠償損失六千萬元。

鄭溪鵑一看到要求賠償損失六千萬元,頭腦一下暈了。天哪,我們廠剛發展起來,哪里有那麼多錢賠償?這一賠不把我們賠垮了嗎!一個小小商標,就會捅下這麼大漏子?溪鵑被梗在那里,木呆一般。

顧瑩見狀,問道︰「廠長,是什麼事兒,讓你這麼犯難?」

溪鵑這才如夢方醒,說︰「給,你自己看吧。」說著把起訴件遞了過去。

顧瑩和肖美一看同時大叫起來︰「這也太黑心了吧!想置我們于死地。」

鄭溪鵑接過起訴書,又細細看了一遍,臉上泛起了笑容,她驚奇地說︰「你們快看呀,我們的商標是《爾非雅》,他們的商標是《爾非亞》。三個字中就有兩個字不同,而且其含義完全不同。我們的商標含義是‘你非常典雅’,他們的商標沒有什麼含義,怎麼解釋也解釋不同。怎麼能說是我們盜用了他們的商標呢?」

顧瑩要過起訴書一看,忙說︰「是呀。這哪里是哪里,兩個商標截然不同,怎麼說是我們侵權呢?」

肖美立即說︰「別理他。他們這是訛詐我們,我們不去理會,看他們把我們怎麼樣。」

三人議論了一番之後,溪鵑帶著起訴書去找華老板。

華老板听了她們的意見後,沉思片刻之後說︰「你們說的也有一定道理,但事情遠非那麼簡單。他們既然告你,你們想到的他們怕也想到了。我看還是請個律師,作為我們的代理人,進行應訴,比較穩妥一些。」

鄭溪鵑听了華老板的話,感到也對,自己畢竟不是法律專業的,雖然接觸了一些法律常識,但差的太遠。因此就同意了老板的意見,並答應自己去辦理這事。

鄭溪鵑離開老板辦公室後,心里謀算找哪位律師時,腦海里立即浮現出,她為了同鄉周蘭蘭的事找過的那位誠律師。那人比較正直,也善于幫忙。對,就找他。

鄭溪鵑來到那個律師事務所,誠律師一眼就認了出來。忙說︰「哦,是小鄭呀。快坐,快坐。」

鄭溪鵑說︰「誠律師,你好!」說著,在誠律師對面坐了下來。

誠律師說︰「什麼風把你吹來了?莫不又遇到什麼麻煩了?」

鄭溪鵑就將被起訴的事,詳細說了一遍。又將起訴書給誠律師呈上去。說︰「我們想聘請你為代理人,打這場官司。」

誠律師詳細閱讀了起訴書,在一些關鍵地方細問了一下。隨後說︰「這個案子有五分取勝把握。我們接了。」

談完後委托雙方簽訂了《委托合同》,鄭溪鵑告別回廠。

誠律師接了案子後,詳細進行了一番調查取證工作。

查清︰所謂「亞洲服裝公司」是一家港陸合資企業。控股人莊羌,原為大陸的個體戶,改革開放後跑到香港做生意。香港生意不好做,又瞄準了大陸市場。在引進外資的潮流中,以港商身份投資大陸一家服裝廠。取了一個嚇人的名字,叫「亞洲服裝中心」。

他的一千萬資金,是香港私人的高息借款。打到大陸注冊了「中心」,並以此為自有資金,從大陸銀行貸款兩千萬,使這家中心風風光光地運轉起來。

香港借款期限已到,他又將一千多萬,打回香港,連本帶息還了貸款。香港的生意上發生虧損,又從大陸抽調一千多萬,打入香港帳上。「亞洲服裝中心」便成為一個空殼企業。

再加上經營不善,「亞洲服裝中心」很快敗落。不到一年,舊日風光已經不復存在。常常發不出工人工資。工人紛紛離去,生產停頓,門可羅雀。莊羌見勢溜之大吉,人去樓空。

「中心」在火爆開業時,試銷產品用了《爾非亞》的商標。但不久便銷聲匿跡,和整個「中心」陷入同樣命運。

時過三四年的今天,莊羌偶然看幾一款流行服裝,商標為《爾非雅》,突然眼前一亮,感到發財的機會到了,又潛回大陸。狀告華曉理服裝廠,侵權商標罪,索賠六千萬元。

誠律師了解到以上情況之後,深深感到這是在引進外資中,出現的一種毒瘤,該到了動手術的時候了。現在絕不能讓這些投機分子的陰謀再次得逞。

誠律師經過一番認真準備,有了決勝把握,上法庭應訴。

法院開庭了,法官宣布開庭之後,說︰「先有原告當事人,陳述起訴理由。」

莊羌說︰「我亞洲服裝中心,生產的服裝商標《爾非亞》,被華曉理服裝廠盜用,形成侵權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六千萬元。」

法官說︰「現有被告代理人,誠律師陳述應訴理由。」

誠律師從座位上站了起來,莊重地說︰「我們不承認原告,指控的侵權理由。」

法官宣布︰「法庭辯論開始。」

誠律師首先發言︰「法官先生,各位听眾︰我首先要說明的是,我們兩家商標的名稱和特征有很大區別。中心商標《爾非亞》和我廠的《爾非雅》,三個字中就有兩個字不同;從特征上看,前者采取淺灰色底色上印有燙金字樣,下面還有一排英文字母,後者采取黑色底色上印有白色字樣,下面一排是拼音字母。二者特征完全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判斷兩個商標異同,一要看名字,二要看其特征。從這兩方面看,兩個商標有很大差異,因此,不存在侵權的問題。」說著將兩家生產的衣服連同商標作了展示。

旁听席上鼓起一陣掌聲。

法官敲敲法槌,說︰「請肅靜,肅靜!」大家靜了下來。

原告莊羌站起來進行反駁︰「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都屬于侵權。我中心商標《爾非亞》和被告商標《爾非雅》,表面上看有兩個字不同,實際上‘爾’和‘爾’只是間繁體之分,所以三個字中,就有兩個字相同。兩個商標讀音完全相同。用商標法衡量,實屬于侵權。」

法官听了宣布︰「原告反駁成立。」旁听者,一下鴉雀無聲。

誠律師接著陳述道︰「在我的當事人申請注冊商標時,商標局進行了核查。核查結果,當時沒有相同或相似商標注冊。所以說,我們商標注冊在前,他們注冊在後。根據《商標法》規定,注冊在前的注冊有效。注冊在後的屬于侵權。」邊說便展示了注冊文件。

莊羌說︰「我們中心成立在前,自然商標注冊在前。」也展示了一份注冊文件。

會場一時出現暫時沉寂。

法官說︰「雙方當事人還有什麼意見?」

鄭溪鵑舉手站起來說︰「我有疑義。我廠的商標是我去注冊的。注冊時,商標局的同志反復查過,看有沒有相同或類似的商標?結果沒有相類似的商標,才予以注冊。今天突然又出現了類似商標,這說明有兩種可能,一是中心的注冊文件是假的;二是商標局工作有誤。不論那一種情況,都與我們廠無關。因此我們是不負法律責任的。」

旁听席上叫喚起來︰「對,那是假的。法院要一查到底。」

法官說︰「請肅靜!」並說,「此事與本案無關。被告當事人反駁不予采納。」

會場又沉寂下來。

這時誠律師見自己幾次反駁無力,突然又想起一條有力證據。便再次舉手發言︰「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規定,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中心’的商標已有近四年沒有使用,因此是無效商標,應予以撤銷。」

「還有什麼意見?」法官見無人舉手了,便宣布︰「合議庭進行合議。」

合議庭合議後,法官宣布︰「經合議庭合議,此案還有一些疑點,等進一步調查後,擇機宣判。現在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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