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明嫣 34第三十一章 錦山偶遇

作者 ︰ 我愛吃醋

()自沈晴出嫁,已過了三四個月。錦繡園中百花凋零,現出初冬的蕭瑟來。

清風水榭徒留殘荷,柳頹風寒,使人看了,難免傷感。

沈明嫣坐在亭中發呆,只有一個人的課堂,真是寂寞如初雪啊。目前她在錦繡園的課程只剩舞蹈、女紅、禮儀,就連李老夫子的文化課都因有了謝玄之而停掉了。

今天她有一整天的時間來習舞,時間實在是充裕得很。窈娘見沈明嫣無所事事的發呆,也不去管她,自去同妹妹薇娘編排新舞。幾年下來,其實也沒什麼可教的了,剩下的就看個人修行如何了。再說,沈明嫣向來努力,偷下懶也沒什麼,算是課間休息了。

沈明嫣于舞蹈上有天分,協調性也比較好,跳起舞來似模似樣的,很像那麼回事。其實她的舞蹈課也可以停了,又不是靠舞藝吃飯的舞姬。按老夫人的話來說,有那麼一手能蒙人的就夠了,她老人家就只會舞劍,幾十年如一日的只會一套劍舞,還不是被人稱贊多才多藝。(沈明嫣囧︰不敢不夸的吧,要不還不被你家家長拍扁。)

不過,沈明嫣挺喜歡舞蹈的,並且還可以減肥塑身,提升形象氣質。所以無論從愛好,還是功效上來看——舞蹈是一門必須持之以恆的學問。(沈明嫣語錄。)

雙手托著下巴,沈明嫣貌似很嚴肅的在考慮一個令人無語的問題︰中午飯有什麼吃的呢。

哎,錦繡園的伙食真是十年如一日的差,今天肯定又是胡餅加咸菜稀飯。好想吃肉肉啊。沈明嫣長嘆一聲,趴在欄桿上,望著水里的錦鯉流口水,有個酸湯魚火鍋吃吃就好了。嗯,錦鯉不好吃,這個季節有什麼魚來著?

大概是長身體所需能量較大,沈明嫣一天到晚嘴巴不得閑,還是感覺肚子總是欠點。幸好這輩子不是易胖體質,不然吃這多不得肥死她。

yy了下美味佳肴,心理得到滿足,沈明嫣收收口水,開始練舞。

月兌□上的素面羽緞斗篷,沈明嫣一身飄逸舞衣,舒展身體,跳起飛天舞來。一舞方罷,又換了個軟舞白貯。然後,也不用歇氣,接著跳起了胡旋舞。

窈娘薇娘也不排舞了,靜立一旁看著她跳。舞姿萬千,動靜皆宜。除了舞者年紀小,風情不夠,也沒什麼可挑剔的了。

胡旋舞罷,沈明嫣垂手而立,氣息平緩,完全不像做過劇烈運動的人。

窈娘鼓掌道︰「姑娘的舞藝越發精進了,尤其是連作三舞,絲毫不見疲態,俱都精致,可見功力。」

沈嫣微笑,「謝師傅夸獎。」自從跟了謝玄之習武,沈嫣是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痛了,跳舞都有勁了,一頓吃掉一桶飯都沒問題了,吃嘛嘛香。(這閨女,是坐實了飯桶的稱號了。)

上完課,沈嫣以一種看似優雅,實則飛快的步伐,歡快的往百味齋奔去。雖然有練武的底子在,跳一天的舞也不會很累,但是餓啊,她還沒學會闢谷呢。(作者︰親,闢谷是道家修仙的吧,跟乃沒關系。沈明嫣︰乃開個金手指不就有了。打滾,偶要金手指。作者︰誒,天上掉餡餅了。(遁走)沈明嫣︰在哪?(找不著)壞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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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時間很快過去,沈明嫣離開錦繡園,又入謝家宅院。

謝玄之不住沈家後,沈明嫣當起了走讀生。為了不遲到,要比平常早起一點。剛好沈琳也是那個時候出門上班,父女倆還可以一起吃個早餐。然後,一起出門,一個去上朝,一個去上學,出了門就各奔東西。

大燕有意思得很,歷來的朝代早朝是打著燈籠去見皇帝,到了大燕,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太祖皇帝說了︰「不安眠矣,不思為王。」這個史書上不好評說的皇帝,當著一眾臣子的面直接表達了對早朝制度的怨念︰睡不好覺覺,當皇帝都沒意思。

所以大燕的官員們有福氣了,可以被窩里多待會;大燕的皇帝也性福了,**苦短日高起,君王穿衣去上朝。

這些年謝玄之還是孤家寡人一個,除了書墨小書童,只有幾個老僕。偌大的謝家冷清得要死。

「今天我們不上課了,去錦山逛逛。」謝玄之看著三個學生都露出驚喜的表情,慢悠悠又加一句,「回來交一篇游記,三首詩,一幅畫給我。」

後一句話一出,哀鴻遍野。

「先生就當是給我們玩一天,不要布置作業了嘛。」這是不死心的沈明嫣。

「我可不可以少交一點。」這是腦力跟武力不看齊的沈明達。

「能不能晚些天再交。」這是垂死掙扎的衛源。

「嗯,那就第二天交好了,當天交太累,先生我沒精神看。」謝玄之選擇性忽略其他兩個。

錦山就在燕京城外,錦江水畔,是燕京著名風景區。有皇家避暑山莊,大麗宮;國家級學府,錦山書院;以及一片高級別墅區等建築物。山脈連綿不絕,生態環境良好,錦山深處,頗多鳥獸,還是個天然獵場。

打發了人,快馬趕去錦山那邊報信,著人準備接駕,師徒四人才是騎著馬慢慢悠悠出發。

沈衛兩家在錦山都是有別業的,尤其沈家的別業更是美輪美奐。本來開國功臣待遇就好,房子修得離皇帝的行宮又近,地段好位置佳。再後來,托了公主的福,擴建得快趕上個行宮了。

這麼大地方,謝玄之就毫不客氣的佔了個院子,而衛源拜了師後,也厚著臉皮,在謝玄之的院子里弄了個窩。

所以一行人到了錦山,直撲沈家別業。也不停歇了,換了裝,拎著凶器,直接上山去。既然是到了錦山,少不得要打打獵,跑跑馬。

沈明嫣還興致勃勃的讓人帶齊了燒烤的一應用具,野外燒烤神馬的真是太爽了。初冬的時候,山上的野物很是肥美,秋天養的膘還沒來得及消耗掉呢。

衛源習武的天分不高,不過作為貴族子弟,打個獵還是很在行的。更別提還有謝玄之、沈明達這兩個大殺器了。跟在一伙暴力分子身後,沈明嫣只有看看熱鬧的份。

現在,沈明嫣的騎射功夫比起幾個月前是好了太多了。路況好的時候,還敢讓她的愛馬踏雪撒開蹄子跑跑。可惜,有這幾個人在,她只有坐馬上發呆的。

正無聊呢,突然就有只半大不小的黃羊躥道到面前來了。沈明嫣大喜,雖然這只羊腿上有支箭,表明了是被人追趕至此的,但是不撿白不撿,到時候把箭一扔,誰知道呢。

沈明嫣帥氣的搭弓射箭,在一伙護衛的圍追堵截下,總算是把扎成了刺蝟的黃羊給放到了。抹汗,生平的第一只獵物,真是來之不易啊。(死不瞑目的黃羊︰還有死得更淒慘的羊嗎?)

「喂,那個誰,把本王的羊還來。」沉沉馬蹄聲壓陣,把個清脆正太音也襯得極有氣勢。

滿心歡喜,考慮著是吃烤全羊好,還是羊肉串好。就有人態度囂張的上門搶羊來了,這怎麼行。沈明嫣調轉馬頭一看,喲 ,還是老對頭呢,就更不能讓了。

快要到手的獵物丟了,魏王趙熙本來就老大不高興,再一看,居然是被沈家小丫頭撿了漏,更是新仇舊恨一齊涌上來,「原來是你,知趣的就快點把本王的羊還回來,本王就不跟你計較了。」

「魏王哥哥好。」沈明嫣先是在馬上欠身為禮,就是不喜歡這個小霸王也不能缺了禮數,至少大家面子上得過得去。接著眨眨眼楮,不舍道,「這只黃羊是阿嫣好不容易獵到的,不過魏王哥哥要是喜歡,阿嫣也不會小氣的,分你一半好了。」

這幾年,吳氏不再拘著沈明嫣,放手讓她出去交際。閨女大了,得有自己的圈子了。

身家背景擺在那里,大多數人是很樂意同沈明嫣交好的。沈明嫣自認不是個難相處的人,在貴女圈子里還算是混得開。就是在各家小正太,小少年們的眼里,也是個賞心悅目的小佳人,人氣挺不錯。當然,也有那看她不順眼的冤家對頭。沈明嫣對于這點很放得寬心,又不是金子做的,哪能個個都喜歡呢。

在這不喜歡她的人里,魏王小朋友是代表。

長大了,出入宮廷的次數多了,跟皇帝一家子都熟,特別是跟曹妃魏王,見面的次數多了去了,跟魏王同學掐架的次數也多了去了。

為了給愛妃幼子找支持,拉人氣,皇帝是拼命在表弟沈琳面前說魏王的好話,萬分熱情的想把沈家拉上魏王這條船。可惜沈琳不買賬。曹妃娘娘呢,也嘗試過拉攏大長公主和晉國公夫人吳氏。公主大人就直接不搭理她,吳氏意思意思做個面子情,實在的話一句沒有。

曹妃的家世背景不咋地,可人家後台硬啊,有皇帝老大撐腰,在宮里也是橫著走的主兒了,跟皇後敢對著干。在大長公主和吳氏這里吃了鱉,心有不滿,更有她家寶貝兒子被沈明嫣欺負了,這還了得。心結是結下了。

說起沈明嫣跟趙熙結仇的經過,實在是冤枉。跟趙熙的第一次見面是宮里的夜宴上,沈明嫣光顧著看歌舞去了,沒听到趙熙別別扭扭的一聲「妹妹」。趙熙小朋友認為他被無視了,委屈的找他母妃告狀去了。

其實那個晚宴,是皇帝為了給曹妃母子拉關系,特意舉辦的。遺憾的是,兩邊都沒領會到皇帝的苦心,反而鬧矛盾了。

至此,趙熙跟沈明嫣是杠上了。皇帝看了,也只有安慰自己,兒子跟表佷女是青梅竹馬,歡喜冤家。

作者有話要說︰過渡章啊。

哎,昨晚寫到半夜都沒寫完,我這龜速實在是讓人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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