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易,一個大學畢業的青年,畢業後經過幾番輾轉,終于在華夏國,S省省會T市的一家廣告公司找到了工作。
我們先說說這家廣告公司,這家公司名為天月廣告公司,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小公司,加上搞清潔大媽也就區區不到十人。
不要看這公司規模小,它的足跡那可是遍布整個T市,不管是繁華的商業區,還是人跡罕至的小巷,都能看到這家公司的廣告創意。
不錯,這是一家專門印制傳單,制作小廣告的公司,不僅僅如此,只要顧客加錢,這家公司也負責走街串巷的發傳單和貼小廣告。
一般來說,顧客們都是會選擇廣告一條龍服務,這樣他們也省的在去找人,如此一來,兩者都是一舉兩得。
至于沈易在這家廣告公司的職務,說起來就有些尷尬。他是專門負責發傳單和貼小廣告。為此同學聚會,他都會找各種借口推掉。
為了讓自己心里舒坦一些,沈易還給自己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如今這個時代的同學聚會都已經變了味道,看曾經的那些老同學們,都借著聚會的幌子,談工作的談工作,拉業務的拉業務,還有開著豪華跑車摟住美女出來炫耀的,當然也有借著聚會的幌子亂搞男女關系的。反正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做不到的。
記得沈易最後一次參加同學聚會的時候,也就是他下定決心,從今往後不再參加這種同學聚會的一次。
沈易永遠不會忘記他所看到的混亂場面,聚會剛開始,那些老同學還算的上是正常人,然而,到了聚會的尾聲,場面似乎忽然的轉變。竟然有幾個同學直接提議,要搞一次x ng派對,還美名其曰,「老同學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要加深同學之間的友誼。」更讓沈易沒有想到的是,這個提議剛一說出,幾乎大半的同學都紛紛舉手響應。
從那時起,沈易便感覺眼前的這些同學似乎都變了,變得讓他有些陌生。沈易想不通,才步入社會不到兩年,竟然可以讓這些曾經品學兼優的天之驕子,變成這般模樣,不知道是社會這個大熔爐改變了他們,還是他們本x ng就是如此。
沈易不得不重新開始審視這一切,曾經大學中的單純友誼,眨眼間竟然變得如此的荒謬,甚至讓他感覺有些可笑。
自那以後,沈易便有意的遠離那些曾經的老同學,他並不是看不慣這些同學的作風,只是他感覺自己好像與他們是生活在不同世界里面。
經歷過此次事件之後,對沈易的觸動很大。之後,他便來到了S省的省會T市,按照華夏國對于城市的劃分,T市只能算得上是一個三線城市,經濟算不上發達,自然生活水平也不會很高,不過在這里卻又一個好處,那就是這里的生活節奏不會太快。對于一想是樂得清閑的沈易來說,這里也正是他想要的生活,這也是他為什麼會選擇T市的原因。
不過,這樣也暴露除了一個弊端,那就是找工作比較困難。在此期間的辛酸歷程,到此時沈易想起來都歷歷在目,不過,沈易也沒有過多的怨言。其實他明白,在如今拼爹,拼媽的時代,而自己就是個普通職工家庭出身的孩子,論關系沒關系,論人脈沒人脈,能找到一個工作就已經很知足了。
沈易每個月的工資加上獎金,大約有3000多華夏幣,在T市的生活水平來說,只能算的上是中下等。
由于工資不多,從而練就了沈易一身的蹭吃蹭喝的本事。刨去每個月必須的生活費,房租,水費,電費,還有偶爾要買一些r 常的用品,沈易每個月所剩的存款也有兩千多。幾乎是沒什麼太大的花銷。
因此可以看出,沈易生活算得上是十分的拮據。由于他的這個優點,所以周圍的朋友同事都很親切的稱他為鐵公雞。
不過沈易卻滿不在乎,在他的心里,只要請客吃飯不花他的錢,叫他什麼都無所謂。
這一天,沈易發完了手里面的最後一張傳單,看了看手表,不到十七點。
沈易活動了一下幾乎快要散架的身子,看著不遠處的陳大川,笑了笑,然後走了過去。
陳大川是地道的T市人,年齡大上沈易一歲,二十六,身高180,體重240斤,所以平常同事都喊他陳胖子。
沈易走到陳大川的身旁,二人站在一起,一胖一瘦,勾肩搭背,讓人感覺有些格格不入。
「胖子,一會兒去哪用膳啊!我可是听說了啊!隔壁街新開了一個飯館,大廚的手藝都快趕上星級酒店的廚師了,怎麼樣,要不要去試試!」沈易大大咧咧的說。
陳大川和沈易被公司分到了一個組,所以二人平時的關系也是非常的不錯,這麼一來,沈易平常沒少蹭陳大川。
只見陳大川晃了晃手中那厚厚一沓的傳單,一臉苦相的說︰「老弟啊!老哥我這個月的先進獎金怕是又泡湯了!」
沈易是何等j ng明之人,自然听出了陳胖子言下之意,只見沈易模了模下巴,尋思了一下說︰「胖子這樣你看行不行!這次老弟請你!」
沈易的話剛一出口,陳胖子就像是看怪物一樣看著沈易,然後不能置信的伸手模了模沈易的額頭,嘴里面還嘟囔道︰「沒有發燒啊!太陽怎麼打西邊出來了,老沈居然都說請客吃飯了,真是奇了怪了!」
沈易一听,有種想暈倒了沖動,伸手打開了陳胖子的手。
「至于嗎,不就是請一頓飯嗎!哥難道真是那種一毛不拔的人……」
說最後,沈易不由的對自己到底是不是一個一毛不拔的鐵公雞產開始遲疑起來。其實按照沈易心里打算,是想先把陳胖子騙到飯館里,等算賬的時候,自己在隨便找個理由借機離開。
想到自己剛才心里面打的小算盤,沈易就一陣心虛。
「看來哥真是那死胖子說的那種人!」
沈易在心里給了自己一個很高的評價,不過,他也不以為然。
晚上,一頓酒足飯飽之後。
沈易摟著陳胖子,在大街上大唱起國際歌來,引得路人紛紛側目。
「不要說我們一無所有,我們要做天下的主人……」
折騰了一陣之後,沈易也清醒了一些,看了看時間,發現不早了,于是就攔了一輛出租車,把陳大川送走。
送走陳胖子後,沈易原本打算也想打車回去,不過一想到今天飯錢是自己付得,沈易便一陣肉痛。
一聲長嘆,沈易說道︰「還是走走吧!」
沈易的住處距離飯館不遠也不近,不行大概需要30-40分鐘左右,到了住處,時間已然是十點多了。
沈易的住處是位于城市的邊緣地帶,這里一般都是以平房居多,類似四合院的形式。沈易之所以選擇住在這里,是因為這一帶比較清靜,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這里的房租比市里的幾乎差了將近一半。
對于一向把錢看的比命還重要的沈易來說,這里就是他理想中的天堂。
沈易的房東名叫王晴,年齡比沈易大上五歲,今年整30。離過婚,帶著一個5歲小女孩,叫做王小果。王小果每天扎著兩個馬尾辮,小臉蛋粉女敕肥女敕的,十分可愛,以至于沈易每當見到小果,都會忍不住的去揉捏小果粉女敕粉女敕的小臉蛋。
有時候,沈易不由的懷疑自己,是不是有戀童癖的嗜好。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王晴。王晴的容貌與年齡極不協調,從外表上看,王晴就像一位二十出頭的清純女孩,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有誰能想到人家是一個結過婚,有過孩子的30歲女人。
還記得,沈易第一次見到王晴的時候,便誤以為王晴比自己小,毫不客氣的稱呼王晴為大妹子。不過在得知王晴的真是年齡後,搞的沈易好幾天都抬不起頭。
穿過幾條胡同,沈易來到了自己此時的住處,也就是王晴家。
「今天是周末,小果那丫頭應該又去她姥姥家了吧!」沈易暗暗的想著。
小果有個習慣,就是每個周末都會去她姥姥家過。小果的姥姥家也在T市,不算太遠,因此來回也算是方便。
至于小果這麼做的原因,沈易曾經偷偷問過小果,依照小果自己的話說。
「媽媽平常上班很累,而且每天還要照顧我,周末就讓媽媽好好的休息。」
為此,沈易不禁連連稱贊小果的懂事。
沈易看著虛掩的大門,淡淡一笑。
「王姐人真好,還記得給我留門,不過孤兒寡母大晚上這樣做很不安全啊,下次還是讓她注意些為好!」
話雖然這麼說,不過沈易的心里卻是感覺一陣暖意。
沈易躡手躡腳的推開門,生怕打擾了王晴,然後把門插好。
當沈易走進院子的時候,看到王晴的屋里燈還亮著,不由的感覺有些好奇。
「按理來說,這個點王姐已經睡下了,怎麼屋里的燈還亮著呢!」沈易在心里有些犯嘀咕。
說實話,沈易很好奇王晴現在在做什麼。不過,這畢竟是人家的**,他僅僅只是一個房客,不好去隨意的打听。
試想一下,深更半夜,一個大男人去看一個離過婚的女人在做什麼,如果被人知道,難免造成一些是非。
搖頭苦笑了一下,沈易正想轉身回屋,然而就在這時,王晴的屋里卻傳出了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