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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傍晚,章語霖挽著皮包,正要跨入小區的大門。я思路客я突然,一個人影半路跳將出來,攔住了她的去路。章語霖頓時花容失s ,大吼道︰「你神經病!」
因為譚教授墜樓那件案子,宋馳與章語霖之間,也斷了關系。兩人從相識到陌路,就像流星劃過天空那樣短暫。
隨著案件的峰回路轉,宋馳覺得自己,有太多的話堵在胸口。他與章語霖之間,存在大量的誤會,一定要找機會解釋清楚。
他無法知道,章語霖對自己是否已經恨之入骨,但即使有0.1%的希望澄清自己,他也要嘗試一下。
「章語霖,我想和你談一談。」宋馳蹲點在她家門口,堵住她下班回家的必經之路。
一見是宋馳,章語霖氣不打一出來。他冤枉自己的爸爸,害得爸爸上庭,還差點被他搞得家破人亡。幸好最後蒼天有眼,凶手投案自首,爸爸被無罪釋放,差點成了替罪羔羊。她簡直無法想象,宋馳有這麼歹毒的心腸。「你還有臉到我家來?把我爸爸害得還不夠慘嗎?」
宋馳急忙應道︰「你爸爸的事,是我不對,我今天是來向你道歉的。我當初沒想到會是這種後果,我也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挽回……」
「挽回?」章語霖冷哼道︰「我看你是縮頭烏龜吧!落井下石不說,我爸開庭,你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黃鼠狼給雞拜年,有這種好事嗎?」
章語霖的話說得很難听,不過宋馳早有心理準備。向別人道歉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定要誠懇,一定要有耐心。
「好在這件事總算過去了,我保證下次不會再這樣了,希望你能理解我。」宋馳用幾乎哀求的語氣說道。
章語霖回道︰「你還有下次?對不起,我家廟小,經不起你的折騰。姓周的,我j ng告你,以後都別來找我了,我們兩個就當從來都不認識!」
宋馳的心,止不住得劇烈晃動,章語霖一如自己料想的這麼決絕,甚至沒有半點回旋的余地。現在連稱呼自己的方式,都改為姓周的了,語氣硬邦邦,看來她的心中,也早已對自己死心了。
多一秒鐘與宋馳說話,章語霖都覺得是在浪費時間。以前覺得他還挺有智慧的,現在來看,純粹是個不明事理的大白痴!之前的事就當一場夢,斷了就斷了。
「走開!」章語霖沖著宋馳喊道。
宋馳一動不動的站在原地,神情寥落。「能讓我和你爸爸聊聊嗎?我想當面向他解釋清楚。」宋馳覺得這是最後的機會了。
「我爸爸?你有資格嗎?你配嗎?」章語霖反唇相譏道︰「你別痴心妄想了!把我爸爸害得還不夠嗎?他現在還在醫院里躺著,你把他害慘了!」
說到這里,章語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眼眶再也無法挽留眼淚,大顆大顆地掉落臉龐。「我恨你!」章語霖躲開了面前的宋馳,哭著奔跑離去。
只剩下宋馳呆呆地佇立在原地,活像一座蠟像。心知章語霖的痛苦,自己卻無力替她承擔。不再她眼前出現,或許是自己對她好,唯一能做的事。
這對自己來說,何嘗不是辛辣的諷刺?
幾天過去了,宋馳無論工作與生活,都變得索然無趣起來。他白天一直魂不守舍,晚上則大杯大杯的紅酒,將自己灌醉。越是想忘記某人,就越是無法割舍。
只能不停地麻醉自己,把自己搞得很累,讓自己沒有想章語霖的時間。
薛銘知道這件事後,也打電話安慰過宋馳。她直接勸宋馳要徹底忘了章語霖,從她女人的角度來看,一個女人如果已對一個男人徹底絕望,那麼她的心,就再也無法挽回了。
所有的大道理其實自己都懂,但是忘記一個人需要時間。只是這段煎熬的時間,令宋馳倍感疼痛。
忘記章語霖需要勇氣,只是這份勇氣,宋馳始終下不了決心。
這天,宋馳像往常一樣,在辦公室校稿。看著看著,突然發現報紙封面的右上角,有一則尋人啟事。
報紙上印有一張彩s 生活照,是個男人,看上去也就二十多歲。照片下面的描述文字很簡單,根本沒有提及這個人的姓名,以及其他個人資料。
「如有發現此人者,請速打電話聯系,當面重酬。電話︰68687568。」
看到這個人的照片,在宋馳的腦海中,覺得這個人有點面熟。重生之後,他雖然已經接通了先前的所以記憶,只是有時想起來,會費一點時間。這個人……這難道會是他?宋馳心頭微微一震。
他想到這里,急忙拿著稿子,奔上了兩樓的編輯部。他詢問了版面的執行編輯︰「老師,請問這篇尋人啟事,是誰放上去的?」
執行編輯應道︰「是一個律師委托報社放上去的,怎麼了?」
「那這個人到底怎麼了?為什麼要刊登尋人啟事呢?」宋馳急忙問道。
執行編輯笑道︰「肯定是這人不見了唄!昨天下午來了一個自稱是律師的人,要求報社刊登一則尋人啟事。這個人顯得很神秘,不肯多說什麼,也沒有提供其他任何資料,只是要求務必刊發照片。他當場就付了六位數的錢,要求連續刊登三期。」
「那這個人怎麼會失蹤的?是被綁架了嗎?」宋馳指著稿子上的照片問道。
執行編輯回道︰「這個問題我也很好奇,但那位律師就是不開口,他只是說,是按照委托人的吩咐做的。我估計那個委托人很有來歷,不肯暴露自己真實的身份。」
宋馳心想,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麼大一個人,又怎麼會無緣無故的失蹤了呢?就算被人綁架的話,也是應該找j ng察,怎麼在報紙上砸重金刊登尋人啟事呢?
「怎麼了,你問了這麼多,難道你認識這個人?」執行編輯見宋馳對著照片發愣,于是問道。
宋馳已經完全知道了這個人的身份,一個足以讓自己刻苦銘心的人。他記得與這個人只是一面之緣,但令自己印象深刻,永生難忘……
「這個人有點來頭,他是振邦集團董事長的兒子。他的名字,應該叫做曹明軒……」宋馳睜大眼楮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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