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長林對上姑娘的眼眸,驚艷了︰
這哪是里人!簡直是個天仙!辮子又黑又長,鵝蛋型的小臉下巴微尖,皮膚白里透紅,明媚的鳳眼顧盼生姿,挺直的鼻子下,微薄的嘴唇紅潤誘人。再看那一雙白女敕的小手,皓腕如藕、十指如蔥白。
怪不得她不願洗臉,原來她也知道自己美得不食人間煙火啊,抹黑臉可能是為了保護自己吧。
飯菜上來了,姑娘像個餓死鬼似的狼吞虎咽地把一大碗雞蛋面吃完了。
「要不要再上一碗?」任長林問。心想,這姑娘一定幾天沒吃飯了。
姑娘搖搖頭。
「那你再吃點菜。」任長林把肉絲和藕片推到姑娘面前,姑娘才羞紅著臉慢慢地吃菜。
吃完飯,任長林掏出十塊錢遞給姑娘說︰「給你的路費,吃了飯回家,啊,一個女孩子家,在這地方逛,很危險。」
姑娘搖搖頭,也不接錢。
「對不起,我還要趕車,不能送你回家,你拿著錢回家吧,啊!」任長林把錢塞給姑娘就走,怕晚了趕不上末班車。
走著走著,任長林感覺有人拉他的胳膊,一轉臉,看到那姑娘一手捏著錢,一手拉著他的胳膊,正一臉無助地巴望著他,兩泓黑瞳里氤氳著兩潭水霧,水霧正慢慢地結成晶瑩的淚珠。
那一刻,任長林的心似針扎一樣疼,伸手抹去姑娘地眼淚,聲音顫抖著問︰「你是天上掉下來的林妹妹嗎?」
「唔、唔、唔。」姑娘不停地點頭。
「你為什麼不回家?你沒有家嗎?」
「唔、唔、唔。」姑娘接著點頭。
「你想跟我一起回家?我家可是山溝里的,很窮很窮啊!」
「唔、唔、唔。」姑娘又點頭。
「那好吧,我帶你回家。」
姑娘再點點頭,開心的笑了,那帶著淚花的笑靨比晨露中的春花還要燦爛。
「走,我先帶你去買件衣服。」任長林一廂情願地認為,把自己弄得這麼狼狽的姑娘一定是無家可歸,那麼,自己收留她給她個溫暖的家,一定好事一樁了。其實,他不知道,從對上她那一眼起,他的心就丟了。
來到商業街的一個小服裝店里,任長林一眼就看中了一條白色的連衣裙,毫不猶豫地買了下來。接著他們又到其他櫃台買了背心和短褲。(那個時候,沒有文胸什麼的。)後來他們路過化妝品櫃台,姑娘向那櫃台瞄了瞄,任長林立馬會意,又去買了一百雀羚(當時較好的潤膚霜了)。
等所需的東西買齊了,末班車也錯過了。他們只好找個旅店住下,等到第二天再回家。那個時候的衣服雖然只幾塊錢一件,但那時的工資也很低,買了東西之後,任長林口袋里的錢也所剩無幾了。因為姑娘沒有證件(那時沒有身份證,住旅館要工作證戶口本什麼的),任長林只好到私人旅館開了一個房間。
「我叫小琳,今年二十歲。」到了旅館,姑娘找出一張紙,拿出插在任長林上衣口袋了的鋼筆,寫出來幾個娟秀的字體。
「你會寫字啊!那你家在哪兒?你寫出來,我回頭聯系你的家人,好把你送走。」
「我不記得了。只知道我叫小琳,今年二十歲。」想到那個惡毒的大媽說過的話,小琳不敢回家,她怕惡毒的大媽真的把她弟弟殺了,只好撒了個謊。
「原來你真是天上掉下的琳妹妹啊!」任長林動情地撫模一下小琳的頭頂。
小琳點點頭,推開任長林,羞紅著臉,拿著盆去洗頭洗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