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那些處于睡夢中的人們來說……夜晚,就好似那天上的流星。才剛剛降臨,醒來時卻已悄然消逝。
只余下一抹魚肚白在遙遠的天邊,徒生感嘆。
一輪火圈照常上班,揮灑光明照耀大地。
不過當林墨緩緩地睜開眼楮時,窗外卻已然褪去火紅,變為白炙。
揉揉泛著些許淚水的眼楮,又打了一個尚未滿足的哈欠,林墨這才抓起床頭櫃上放著充電的手機一看。不過這一看,他卻頓時睡意全無,一下子從床上坐了起來。
原因無他,只因現在,已經是早上九點了啊……
回想起昨天正午冒著烈陽前進的‘恐怖’經歷,林墨就不禁打了個寒蟬。也幸好昨晚的事情他解決得夠快,除了因看星星看入迷,而稍稍花的時間多了一點以外,其他倒是很快就搞定了。因此兩點不到,他就已經躺在了自己柔軟的床上,沉沉的陷入夢鄉。
搓了搓臉,讓自己完全清醒之後,林墨手腳利落的下了床,穿上拖鞋,便走向了房間里的衛生間,準備先把個人衛生搞定。
十分鐘後,林墨已經穿戴好了今天的衣物——一件黑s 短袖,一條白s 休閑褲,來到了一樓餐廳。
今天是周四,林影倩這個還是高中生的丫頭早早就出了門去了學校。不過,林墨卻並不擔心自己沒東西吃。因為他已經看見,像往常一樣的,餐桌上正靜靜地擺著一份妹妹在出門前,特意多幫他準備好的愛心早餐。
一個煎蛋,金燦燦的還黃里透著一絲女敕白。兩片土司正好可以填飽他的肚子。最後,一杯牛n i最為餐後飲品,絕對是再好不過了。
嘴里咬著香噴噴的柔軟土司,林墨不由的露出了一絲窩心的笑容。自家妹妹雖然那張小嘴毒了點,但從每天早上不管他多晚起來都能看到一份早餐這一點來看,說明在她的心里,還是有自己這個哥哥的嘛。
一邊很是自我陶醉的想著,林墨往嘴里送東西的動作也不慢,五分鐘不到,便已經把盤子里的食物給消滅干淨。
大氣的一口喝光牛n i,接著林墨又把盤子給洗干淨放到餐櫃里後,拿紙巾擦了擦有點油膩的嘴,便直接出了門。
感受到周圍驀然升溫的空氣,林墨呲牙咧嘴了一番。不過還好,九點多的陽光還沒有昨天正午時分的那麼毒辣,恩,他還能挺得住。
走到車站,這個點其實坐公交車的並沒有多少人,而且路況也還算暢通。所以才剛到十點,林墨便已經坐在了夢墨偵探事務所的辦公室里。
長長的呼出了一口氣,林墨照常把空調打開,然後瀟灑的擺出了老造型——兩只腳交叉著高高放在辦公桌上,接著才拿出手機,準備開始混過這新的一天。
嗯,沒錯,就是混。
這種r 子對于那些喜歡到處闖蕩打拼的人來說,肯定會感到渾身不舒服,因為實在是太閑了。
然而林墨卻覺得這種悠閑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反而過得滋滋有味。
因為前些年,他估計自己已經把這輩子改動的都動完了。
而且在他看來,沒有什麼比每天和青梅竹馬打打趣,晚上再吃著可愛的妹妹做的晚餐更幸福的了。
所以,林墨對于自己的生活,無疑是十分滿意的,當然,前提是那個不知名的銀發少女,沒有把他牽扯進‘死神’這一詭怪行業的話……
想到這里,林墨就忍不住想要翻白眼,並且咬牙切齒的在心中暗道︰哪天要是讓哥找到了你這個小妞,看我不打得你小開花,我就不姓林!
想法雖然很好,但這句話林墨也只能放在腦中YY一番罷了。
畢竟,關于那個銀發少女,他可是在過去的時間里足足找了三年之久,卻到現在都依舊沒有得到絲毫有價值的線索。所以說以後能否找到,都還是一個未知數。
但有一點林墨可以確定,那個小妞……絕對是獄界人!
不然,普通人類是絕對不可能擁有連他都無法看透的身法的。這點自信,林墨還是有的。
還有那把詭異的血s 鐮刀……其中奧秘,他可是至今都未挖出絲毫來。因此三年來,他可是一直單純的把那把鐮刀當做‘引魂入獄’的媒介在使用罷了。
然而林墨隱隱間有種預感,那個鐮刀的威效……絕對不止如此簡單而已!
這股預感讓林墨時常心像被貓給撓了一般,想要解開鐮刀的秘密,卻又始終不得其法,簡直是y 罷不能,心癢得很。
所以,如果說找到銀發少女問明白一切是林墨的人生目標的話……那麼解開鐮刀的秘密,算是林墨的另一個稍稍次之的目標了。
要知道,有的時候,男人的好奇心,以及對于神秘事物的探知y ,可是完全不下于女人的,甚至還猶有過之。君不知那些狂熱的科學狂人大多都是男x ng?
……在林墨看來,時間的流逝,就像是一場捉雞。你越急著趕它追它,它就跑得越快。但如果你慢悠悠的走過去,它雖然也會躲,但卻比前者溫馴得多。屆時只要略施手段,一只雞而已,還不是手到擒來?這樣既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有沒有費太多的勁,當真是兩全其美。
別人對此是怎麼看的林墨不知道,反正當他放下微微發燙的手機,並慵懶的舒展著僵硬的身子時,只覺得這一天過得很是滿足。
瞥了一眼窗外再次變得昏黃的天空,林墨砸吧了幾下因吹空調而顯得很是干燥的嘴,拿起桌子上下午買來的飲料一口把剩下的那一點全部干了。
隨手把空瓶子扔到角落的垃圾簍里,林墨又起身把空調關了,並打開身後的窗戶後,這才重新坐在椅子上,一邊享受著溫熱的微風溫暖著自己略顯冰涼的身體,一邊眯起眼楮,照例開始等待女王大人降臨。
不一會兒,一陣腳步聲忽然從外邊通往偵探事務所的樓梯處響起。林墨豎起耳朵仔細一听,卻忽然皺了皺眉。
那腳步聲,不是他所熟悉的輕巧的涼鞋聲音,而是皮鞋摩擦地面發出的聲音。
而且從穩重並均勻的節奏來看,那是一個男人——一個身手還很不錯的男人。
雖然還遠遠不及他,但在普通人中,已經算是很厲害的了。至少單從這對腳力的控制來說,空手搏斗三名身材健壯的成年男子應該不在話下。至于拿上武器會是什麼樣子,使用的又是何類武器這一點……林墨倒是還沒神到沒看到人就可以憑空猜出來。
不過這不是重點,林墨並不擔心對方能夠威脅到自己的生命。因為以對方的實力,那還不夠格。重點是……這種人,來自己這個三流的小偵探事務所干嘛?
或者說……有何目的?
想到這里,林墨雖然依舊慵懶的坐在椅子上。但他盯著偵探事務所門口的目光,卻漸漸地變得凌厲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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