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人血--是她,吃人肉--是她,跟老鼠搶尸體--是她。父親說︰無論如何,好好活著,別浪費我這一身血肉,對不起.。他說無論如何要活著,他說死也要帶著一身功名,小時候,他說等你長大了一定要像爸爸媽媽一樣為國家效忠。所以她可以卑微的添人腳趾頭。可是,為什麼還是不能放過她?為什麼她盡顯卑微後也還是要死?不,她要活著。她要一身功名。她要讓他們陪葬,給父親,給母親,更是給自己。與敵人紛爭到底,也算功名一件吧?于是她拉開保險絲,笑得妖艷.去死!!!可是怎麼砸在了稻草堆上?那個包子是怎麼回事?穿越?那就穿了吧。功名?那就拼命吧。這個便宜王爺又是怎麼回事?是美男?那就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