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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衛華,我少年時期的好友之一。愨鵡曉(其他兩人分別是高鬼和李斯。)關于這個家伙,事實上我可說的並不多,因為到了青春期時期,他就跟著父母去了美國。我對于他的記憶,是這個家伙個子很矮,所以我們給他反著起了個外號叫「大個兒」。別看這家伙雖然個子只有一米六多點,可是打起架來卻是有名的手黑。記得初二那一年,我們和另一個街區的孩子們打架,他一個人就用竹刀捅了三個比我們大的孩子。
夏衛華的竹刀,是他自己發明的。那時候生活中經常有一些竹制品,比如竹躺椅。這個家伙在一個夏天的晚上偷了隔壁院兒王大爺的躺椅,然後把竹片拆散藏在了兩個院子之間的夾牆里。平時上課帶上一根一尺多長的竹片,用削鉛筆的小刀削成匕首的形狀。這種竹刀前端非常尖銳,雖然是竹制的,可是非常危險。有一次我們班上的一個同學帶我們去了***單位——保定市肉聯廠,我們親眼看到,夏衛華在很短的時間內,把五把半尺多長的竹刀飛速地插進了掛著的豬肉里,每一把都深入死豬肉足有十公分之多!
當時我們經常受另一個街區的孩子欺負。首先我們人少,其次對方街區的孩子們也比我們平均大兩三歲。那個時候的保定市,我們這個年齡的孩子,去其他街區,幾乎等同于一次冒險。在我們結束了初二的考試,暑假之前等著成績單的那幾天里,我們去清真寺街玩兒,就被那個街區的幾個孩子堵在了胡同里。
那幫孩子和我們打過幾場架,不過都是以我們快速跑掉作為結束。不過這一次我們幾個被堵在了一條死胡同里,幾個年齡比我們大兩三歲的孩子和我們打了起來。雖然李斯從小就喜歡武術,可是跟那些大孩子打起來仍舊被打得很慘。青春期經歷過做「壞孩子」的都知道,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是佔據優勢的一方欺負弱勢一方,倘若是弱勢一方還手,那麼情況就會變得很嚴重。那一天就是,我們四個人被人家打得很慘,尤其是還手最厲害的李斯,三個上高二的孩子圍著他毆打。就在我們覺得要完蛋的時候,突然夏衛華嘴里罵著街,從衣服里掏出來竹刀,連續捅了三個人,最後用竹刀頂在一個對方的孩子咽喉上,讓那孩子帶我們出了胡同,這才和我們一起架著李斯跑回了我們的街區。我記憶中最觸目驚心的一幕,就是對方那個最壯的孩子,光著膀子,滿臉驚駭地看著自己的肚子上插著一把只剩下刀柄的竹刀,血順著他的肚子往下流,一直到腿上,連著尿一起流淌到了腳脖子上。
那次打架之後,我們兩邊都被帶到了派出所,每個人在里面都沒少挨揍。回家後自然又被家長揍了一頓。後來知道,對方被捅的三個孩子都沒什麼大礙,三把竹刀分別扎進了三個人的肚子里,是腸子的位置。人體裝腸子的那部分空間好像是油脂最多的地方,因此並沒有損傷到器官。不過作為行凶的夏衛華,仍舊被勞-教了兩年。至于參與者,我、高鬼、李斯被學校記大過一次。而我本人因為又干了點別的調皮搗蛋的事情,很快就被勸退了。
當時我十四歲,勸退之後就參加了工作。半年之後,听說夏衛華的父母花錢運動了一下,把夏衛華提前從少管所給弄了出來,然後很快就帶著他去了美國。之後我們足有十來年沒見過面。當我們再次見面的時候,夏衛華已經在美國做起了生意。之後每隔一兩年他都會回國一次,接下來我要講的故事,就是夏衛華在十幾年之後給我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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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衛華說,他開始在美國實際上混得並不好。以他叛逆的性格,自然不會乖乖接受父母的安排。在那邊的學校里,他憑借著自己在國內練就的打架不要命的本領,很快就成了那個學校的孩子頭兒。就連學校里最能打架的黑人孩子都被他給打服了。眾所周知,黑人孩子大部分上學也只能混個肄業,之後就混跡于街頭了。夏衛華很快也開始在街頭混了起來,不過當他們在街頭從向未成年人買酒到賣大麻,終于被美國警察抓住之後,他的父母終于對他忍無可忍了。在父母威脅他要把他送到美國的少管所之時,他離家出走了。
隨後幾年,他四處游蕩。偶爾犯點兒小法,不過還算運氣好,沒有被抓住過。後來他遇到了一個「貴人」——他就是這麼說的,原話。
這個夏衛華所說的貴人叫孫浩,我看到過照片,胖乎乎的河北人,比夏衛華大幾歲,幾乎是和夏衛華同時期到的美國。作為一個白白胖胖,戴著眼鏡的中國移民,他也經常被欺負。有一次孫浩正受兩個黑人欺負的時候,被夏衛華看到了,于是他挺身而出,拔刀相助——這個家伙始終就沒再長個兒,一米六多點的身高使他看上去人畜無害。實際上則完全相反。這個家伙從小就愛下黑手,尤其是他的身材容易被對方輕視,他則會借助對方的輕視猛然下毒手。于是那天他在那倆黑人孩子完全沒防備的情況下,用大號螺絲刀捅了那兩個家伙。
之後他和孫浩就成了好朋友。孫浩雖然人看上去很蠢,實際上非常善于賺錢。剛剛二十歲就開始向大學里的留學生兜售各類物品,收入相當不菲。如果對方不給錢,夏衛華就負責去收賬。這樣混了兩年之後,他們開始做國內到美國的旅游生意。
那之後倆人就混得風生水起了。孫浩雖然人膽小,可是非常有經濟頭腦。他們也不賺美國人的錢,也不賺移民到美國的華人的錢,專門只賺中國游客、或者是剛剛到美國的華人的錢,這些人手里的錢最好賺。如此又過了幾年,倆人都有了頗為豐厚的家底。業務範圍也從美國各州發展到了加拿大、墨西哥等國。
今天要講的故事,就是他們的一次在墨西哥帶團旅行的經歷。時間,正是十月的最後一天。萬聖節的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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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這個團是怎麼組的,還有為什麼會由孫浩和夏衛華兩位大股東親自帶隊,夏衛華好像不願意提。我只知道,他們這次帶的團,一共是十一個人,連同夏衛華和孫浩,正好十三個。十三這個數字,在國外很不吉利。美國的很多大樓都沒有十三層,原本十三樓的樓層,直接就叫十四層了。
這個團的成員,為首的是一個叫做程旭的中年人。這人看上去很文雅,穿著樸素。其余十個人都是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七男三女。除了孫浩找來的一位本地的女孩之外,其他人都是程旭的手下。大家管程旭叫程老師,那本地的女孩兒名字很長,不太好記,她讓大家叫她梅琳。琳達不會英語,隊伍中也只有夏衛華會說西班牙語,因此他成了唯一可以與琳達交流的人。
他們這一行先後參觀了尤卡坦半島的瑪雅人遺址、杜倫古城和奇琴伊察古城。于十月三十號到達墨西哥城。萬聖節前一天中午。一行人從墨西哥城出發,計劃在傍晚趕到霍奇米爾科。霍奇米爾科距離墨西哥城只有十八公里,原本就是幾十分鐘的車程。不過由于中午吃飯,隊里好幾個人鬧開了肚子,一來二去,等到他們出發的時候,就已經臨近傍晚了。
當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並且起了濃霧。對面幾米之外就什麼也看不清了。禍不單行,當他們的大巴以蝸牛的速度開到半路的時候,車拋錨了。
梅琳下車辨認了半天,回來說這里是Teshuilo湖附近。听到這個名字,夏衛華就嚇了一跳!
因為,夏衛華早就知道,在Teshuilo湖上,有一個墨西哥著名的小島——玩偶島。這個名字的由來是因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個島上發現了很多被丟棄的玩偶,有的還掛在樹上。很多女圭女圭都是以一種特殊的,被折磨致死的形態呈現。有的開膛破肚,有的被割去了腦袋,有的被吊在樹上,就像是執行絞刑一樣。這里是著名的鬧鬼之地。雖然夏衛華並不迷信,不過在萬聖節前夜被拋錨在這個地方,同時還在濃霧的夜里,實在是令人不安。
整個隊伍里,只有夏衛華稍微懂一點汽車的修理常識。因此他讓孫浩給他打著手電,對那輛臨時租來的,祖母級的大巴車進行修理。同時他也鄭重告訴程老師,一定要約束好隊員們,待在車里不要隨意走動。Teshuilo湖到附近的運河之間,地形十分復雜,在大霧中一旦走失,會很麻煩的。
結果,還沒等車修好,就傳來了壞消息——隊伍中的一對情侶,小林和小張不見了。
夏衛華忍住滿肚子火,詢問了一下。原來是小林(女)想要上廁所,大霧之中有些害怕。她的男朋友小張就陪著她下了車。不過時間過去了半小時倆人還沒回來,所以程老師只好向夏衛華他們求助。
「罵了隔壁的!」夏衛華小聲對孫浩嘟囔著︰「這娘們兒真事兒逼!中午就是她,拉了一下午還沒拉夠!」
「你小聲點兒!」孫浩輕輕推了夏衛華一下說︰「人家這次給咱們的錢也不少,看在錢的份兒上吧。你接著修車,我去找找!」
「拉倒吧你!就你那眼神兒,讓你去再把你給丟了!」夏衛華從孫浩手里搶過強光手電,叫上了梅琳,在出發前對孫浩說︰「你看好剩下的吧,我和梅琳去找他們。可別再丟一個!」
問明了兩人下車的方向,夏衛華和梅琳就走進了霧里。
小林和小張是從公路右側下車的,往前走大約十米左右就是一片灌木叢。如果一個女孩兒要方便,走到這里就足夠遠了。不過,當兩人走到灌木叢之後,看到的情況,讓兩人大吃了一驚!
在灌木叢之後,地面上有一大灘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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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灘血跡看上去像是一個奇怪的符號,而且在符號的各個端,還擺放著一些像是內髒一般的東西。夏衛華拿著手電就要過去,琳達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胳膊。
「不要過去,那是女巫的符咒!」琳達雙手顫抖,臉色蒼白地用西班牙語對夏衛華說︰「這個地方鬧鬼!咱們還是回車里吧,如果他們沒有回去,就報警。」
夏衛華無奈地笑了笑,心說你們這墨西哥人怎麼也這麼迷信?不過我可不能就這麼回去,單憑一個鬧鬼就不管了,我這旅行社也就別想再干了。于是他用自己不是很流暢的西班牙語說︰「沒關系,我們是中國人,都是無神論者,你們墨西哥鬼對我們沒用。你要是害怕就先回車上等我吧。」
琳達回頭看了看,雖然知道大巴車距離這里只有十幾米,但是在濃霧中根本看不見。她猶豫了一下,仿佛權衡了利害關系,最終聳了聳肩,一只手緊緊抓住夏衛華的胳膊,跟著他去查看那些血跡了。
夏衛華離近了看清楚地面上的東西之後,不由得松了一口氣。地面上的血跡應該是一天以上的,因為都已經干涸了。而且,血跡繪制的六芒星符號邊緣,放置的應該是動物內髒。從那些內髒的大小來看,不論是狗的還是羊的,最起碼不是人類的。不過,他很快就在這個血符附近的一棵樹干上,看到了一個用新鮮血液潦草繪制的箭頭。
下意識地,夏衛華就要順著那箭頭的方向走,結果琳達再次一把揪住了他。使勁兒地沖他搖頭︰「不要,不要,這個方向是去Teshuilo湖的!」
夏衛華皺了皺眉頭,想了想,沒再說話,拉起琳達的手就往回走。一直走到了十來米,能夠看到大巴車的燈光了,才指著車對琳達說︰「你回車里等我,什麼也不要對他們說——對了,你說了他們也听不懂。行了,你去吧,我接著找他們!」
說完,夏衛華不再管琳達了,自己舉著手電就往回走。他經過了剛才的灌木叢,找到那顆畫著血箭頭的樹,然後順著箭頭的方向走,很快,在另一棵樹上就找到了另一個血箭頭。箭頭畫得很潦草,不過血液是新鮮的,應該剛剛畫上沒多久。
就這樣,大約在濃霧中行走了十分鐘左右,夏衛華听到了水聲。緊走幾步,他發覺自己來到了一片水域前面。奇怪的是,似乎湖面上霧氣要比地面上稀薄,他用手電來回照射了幾下,突然發現,就在湖面上,有一條小船,小船上有兩個人,遠遠的,隔著水面,似乎就是小張和小林的身材模樣!
「喂!小林!小張!」
夏衛華大喊了一聲,在濃霧的夜里,這一聲顯得尤為突兀,把他自己都嚇了一跳。
由于夜色的關系,距離又遠,隱約中,仿佛船上的兩個人听到他的喊聲回頭看了一眼,接著就朝他招了招手。
「是小林和小張嗎?」夏衛華在心里咒罵了一句,不過仍舊耐著性子大聲問道。
對方仍舊沒有回話,依然是朝他招手。
夏衛華心里躊躇著,他膽子再大,也感覺到了此時的詭異氣氛。突然,一只冰冷的手從他身後搭在了他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