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楠的案子很快被立案調查。愨鵡曉
到底沒瞞住家里頭那兩位,蔣父和蔣母在新聞報導下迅速知悉。
半個月後開庭審理,蔣楠戒斷反應之後的身體依舊沒有什麼好轉,倒是成為了最好的直接證據。
法庭上,蔣沛君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她的辯護律師,對沈如姍的罪行進行控訴。
匿名人士提供的證據,令這個案子呈現一邊倒的局勢。
不過一審,便已令案情終結。
沈如姍因「故意傷害罪、走私毒品罪、強迫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毀壞公物罪」被判處三十年監禁,並罰款九萬三千元。戲劇化的一點是,在「毀壞公物罪」上,她的辯護律師還執著地為其逃月兌罪責。
一個憑空出現的證人,讓她連這條小罪,都難以逃月兌。
坐在原告席上,蔣楠就看著那個突然出現的人。
深棕色的毛衣貼合在那清雋的身形上,外頭是一件黑色的風衣,更襯得那人清冷而出挑。
無疑,這是一個完美的男人。
可他坐在輪椅上的畫面,卻宣告著上天給一個人打開一扇窗的同時,必定會殘忍地關上另一扇窗。
「我是伊山公墓的守陵人,沈小姐具體是以什麼價格買下了代表蔣小姐的墓地的,我不清楚。不過沈小姐買下後隨意暴/露棺木,破壞墓地該起的作用,並致使前來掃墓的人產生恐懼心理,這卻無可置疑。」
他的聲音一如他的人,清冷中自有一股成熟與穩重。尤其是他的那雙眼,只是就這樣望著,便能夠讓人無端信服他的話。
蔣楠是在他作證宣誓前,才知道他的名字的。
何泊衍。
「我作為本案的證人,要客觀公正誠實地履行作證的義務,保證向法庭如實地提供證言。如作偽證或者隱慝罪證,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修長的手指握筆,在印有誓文的格式法律文書上簽名時,他的目光似乎若有似無地望向她的方向。繾綣中,竟有一絲難以名狀的溫柔。
*
案件審理結束,法官及陪審團先行離席,沈如姍直接被獄警帶走。
蔣沛君和他的助手被熟人拖住,免不了要應酬幾句。蔣楠和蔣父蔣母隨著旁听人員一起走出法院大門。
詹世風和他那輛騷包的跑車,便是在案件結束後突然出現在法院大門口的。漂移的速度,車輪與地面摩擦發出劇烈的摩擦聲,他彎腰下車。
蔣母立刻便拿眼橫了過去︰「姑爺貴人多忘事,連自個兒老婆參加庭審的日子都能夠姍姍來遲。我這老太婆怎麼覺得你這比大姑娘上花轎還要折騰磨蹭呢?」
踫到蔣母,詹世風一向都只有認栽的份,只得訕笑著打著哈哈︰「岳母大人說教的是,我有罪我認罰。我已經讓人訂了桂花軒的雅座,咱們先去品品茶再去吃個晚餐,給楠楠去去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