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人旅途 第八十二章 出租車上的見聞

作者 ︰ 雲霧浴血

()燕師火車西站,譚綺貞慢慢地步出了出站口。她看著面前有點熟悉又有點陌生的城市,心里既有些歡喜又有些憤慨。燕師是炎黃國人心中向往的地方,燕師大學則是學子們眼中的學府聖地。現在她有機會去這個學校學習,她怎麼能不高興。這個方老頭,以前怎麼就沒想過幫我轉學?敢情現在是需要我了,所以不得不給點好處!她認為方恆宇是帶著明晃晃的目的才讓她過來的,心中便有些憤懣。

她哪里明白人家方恆宇的想法,那時候她還少,她們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方恆宇怎麼舍得去拆散老友這美好的生活。再說,他一個大男人,又是一個大忙人,哪里有時間、有精力、有經驗照顧一個小女孩子,那時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她呆在父母親身邊做一個嬌生慣養的女兒。現在不同了,她長大了,可以獨立自主了,順帶還可以照顧一下別人。方恆宇為了她的前途考慮,才把她轉學到燕師大學。燕師是個上流社會居住的地方,特別是他居住的地方更是上流中的上流。他想著讓她先混個臉熟,這對她未來的發展很有幫助。

譚綺貞沒有坐公交車,雖然她知道坐哪一條線路,但是沒有一條線路是直達的。她義父居住的地方很是高端,公交車不準經過的。不但如此,就連大客車、大貨車等也不許經過。因為這類車輛的噪音太大,排出的廢氣也很多,會影響周圍的環境。這邊的人自己都不用開車的,都是被人送回來的。車子用的是清一色的電動小轎車,品牌是赭旌。這種車市上少見,外貌有一個亮點。那就是車頭兩側各插著一面小號的炎黃國旗。一旦行駛起來,國旗迎風飄舞,看起來非常拉風。使用的是清潔能源,行走的時候聲音又小,外貌又這麼喜人,所以赭旌牌小轎車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大佬們的座駕。很多人看著眼紅。也想買,但是根本找不著門路。就算有人僥幸買到了,也會被馬上收繳。它們是大佬們的禁臠,哪能容俗人染指。

譚綺貞在出租車站台上了一輛taxi,跟司機說道︰「去燕山區金龍街2號!」司機聞言就是一震,媽媽的,這次可能踫到了一個大人物的後代了。在燕師呆過的人都知道,燕山區金龍街是什麼地方,那可是大佬雲集的地方。如果能跟其中的人攀上點關系。那你走路就可以加重腳步了。腦子靈活一點的,可以扯這虎皮去做大旗,那些個趨炎赴勢的會馬上奉你為上賓,包你立馬混得如魚得水。思想境界更低一點的,可以憑此去招搖撞騙,那些利欲燻心的肯定會紛至沓來,你的荷包一時半刻就會鼓起來。現在這個女孩說要去金龍街,還是2號。那想來其中的主人在朝中的地位是可以數得出來的了。

「小姐,歡迎您乘坐本人為您提供的免費出租車。方向金龍街,我是駕駛員汪風!」汪風說道。他挖掘了自己腦子里面僅有的幽默細胞,才組織出了這麼幾句話。

「你這人說話還挺搞笑的!不過你剛才說你叫什麼來著,我記性不好,忘了!」譚綺貞說道。

汪風听到譚綺貞的前一句話,心中是高興莫名。能被這樣的人物贊嘆。那可是他的榮幸。當他听到譚綺貞的後一句話,心中存在的就只有痛苦了。就像一個人突然從極樂世界跌到第十八層地獄一樣,這之間巨大的反差,讓他感覺難以適應。

「小姐,我叫汪風!」汪風苦笑著回答。

「哦。原來你叫汪風呀。有一首歌叫做《秋天里》的,最近很流行。我听說這是一個叫汪風的人唱的,那個人不會就是你吧?」譚綺貞驚疑地問道。

「小姐,我哪有那本事呀,那是我堂弟汪楓唱的!雖然我跟他不是很對付,最近也很少來往,但是他寫的這首歌我還是很喜歡的,隱隱有著生活艱辛的味道!」汪風把他跟汪楓的關系說了出來,這個秘密讓譚綺貞有點意外。

「你還真跟汪楓有關系呀!那你們是因為什麼,才如此疏遠呢?」譚綺貞的八卦之火燒起來了。如果這件事讓一些狗仔隊听到了,還不爭得頭破血流。

「還不就是因為一個饅頭的事。我們那時候不像現在,沒這麼多零食可以吃。在我七歲的那一年的六月六日下午,我砍了一天的柴後,實在是又累又餓,便倒在台階上歇息,只等著我媽晚上做飯給我吃。我嬸子正好這時經過,她看我按著個肚子,便問我怎麼回事。我說我太餓了,前胸差不多能貼到後背了。我嬸子看著我那半死不活的樣子,心中有些不忍,便從家里拿來一個饅頭遞給我。正當我要伸手接過去的時候,突然有另外一只手搶走了饅頭。我轉頭一看,原來是汪楓那小子做的好事。這小子跑的很快,我嬸子只罵了他幾句,並沒有去追搶。我當時不懂事,爬起身就去攆他,要將饅頭奪回來,也不知道當時哪里來的那麼一股子氣力。論個頭,我比他高。論力氣,我長期砍柴,等于是變相的鍛煉,肯定是比他大的。所以,我倆爭斗的結果是毫無懸念的。我沒怎麼費勁,他就趴下了,饅頭也到了我的手里。

「在我為自己獲得最終的勝利而洋洋自得的時候,我娘回來了。汪楓這小子馬上就哭了,哭得可帶勁了。那聲音震得我耳朵中是嗡嗡的響,估計他把他全身僅余的力氣全部使了出來。我媽見到哭得這麼用勁,便問他怎麼回事。這小子一邊哭,一邊用手指著我說︰‘他搶了我的饅頭!’

「那時候的人最怕被別人說什麼閑話,因為當時社會風氣還比較好。一旦你被人說了閑話,你就只有低著頭走路了。為了表示自己會好好地教育一下自己的兒子,我媽是理所應當地要教訓我一頓。所以我媽听了汪楓的話之後,當時就怒不可遏,舉起手不由分說就給了我幾個大巴掌。她用力很大,打得我轉了幾個圈,心中的怒意也就可想而知。我被她這幾巴掌甩得暈頭轉向,嘴角更是流了血。如果不是我嬸嬸過來勸阻的話,我估計還得挨上幾巴掌。

自從這件事以後,我再也不理會汪楓那小子。他也識趣,只要有我在的場合,他就不來,怕我揍他。等到我們年齡漸漸大了,大家也都天各一方,相見的機會更是渺茫了。」汪風慢慢地敘述,把他與汪楓結怨的經過全都說了出來。後座的譚綺貞听了,心中暴笑不已。這世間的事還真是無奇不有,看來這又是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

「你們過年回家,沒有見到嗎?」譚綺貞強忍著心中的笑意,緩緩地問道。

「我當然回家,但是汪楓那小子早就已經舉家遷到這邊來了,所以我們不可然踫面。」汪風解釋道。

「難道你不覺得這件事情很小嗎?雖然他在你媽面前告了你的狀,害得你被痛扁了一頓。但是他沒有說錯,你確實搶了他的饅頭。」譚綺貞說道,他在勸解著汪風。

「可是那個饅頭是他先搶了我的!」汪風憤憤不平地說道。

「我想你搞錯了!在那個饅頭沒有到你的手之前,它始終是屬于別人的東西,即便你嬸嬸是打算要將那個饅頭贈予你。既然這樣,汪楓伸手拿的便是自家的東西,便不存在他搶你的饅頭這一說法。當然,如果伸手拿的人不是汪楓家的,那才算是真的搶!」譚綺貞為汪風作了具體分析。她之前在海深大學是學習法律專業的,所以听到這種事便不自覺地犯了專業病。

「你這麼說,還真有點道理!我以前也像你這樣想過,心想原諒他得了,畢竟兩人小時候都不怎麼明白事理。況且,小孩子都有一個通病,那就是保護自家的東西。只是我自己始終還是咽不下這口氣,這家伙害得我被白白地打了一頓,我一想起這個就有點憤怒!」汪風說道。

「你以後有沒有隨便再接別人遞過去的東西?」譚綺貞問道。

「沒有。我不敢再接,怕我媽打我!」汪風說得很快。

「這就是了!經一塹,長一智,你後來沒有再因為同樣的事挨你媽的揍,這就表明你進步了!還有一點,雖然他害得你被你媽打了一餐,但是你不是也在他身上施展過拳腳嗎?在我看來,這兩者可以相互扯平!」譚綺貞試圖從汪風獲得的好處方面來解開他的心結。

「想想也是的,我很佩服你,你很能說!如果有一天,我如汪楓重歸于好,那最大的功勞在于你!呃,不知不覺地就到了!」汪風很驚訝,他覺得時間過得真快。

譚綺貞下了車,要給汪風車費。汪風死活不肯接,說全賴她的勸解,自己才能幡然醒悟。最後,譚綺貞說道︰「這里的人從來不會佔別人便宜,否則是要被輕視的!」汪風無法,只得接了,不過價錢還是減了半,但譚綺貞並不知道。(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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