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時山河 第三十一章 寇準審案(一)

作者 ︰ 醉枕山河

()外邊發生了的很多事情,但劉旭什麼都不知道。自從司法參軍江同康對劉旭的案子做出判決之後,劉旭便被帶回大牢中等待執行。

這幾天徐錦兒徐錦兒一直未能再來探望劉旭,顯然大牢里對劉旭的看管更嚴了,劉旭心里明白肯定是江參軍吩咐的。

劉旭明白,顯然想要整自己的就是江參軍,或者是有人指使他來整自己。自己是什麼時候得罪的他或他背後的人,真是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來。

劉旭在大牢中一天天的硬捱,好在還有個劉成能跟自己聊聊天,互相安慰下,不然劉旭覺得自己真的會瘋掉。

不過今天劉旭終于不用在忍受煎熬了,因為牢里的獄卒來帶劉旭升堂了,知州大人要親自審理劉旭。

現在劉旭知道自己讓徐錦兒去散播的流言,看來最終引起了知州大人的注意,要重審此案了。

不過劉旭心里也沒底,自己終歸是私自釀酒賣了,事實清楚。即便知州大人重審此案,自己還是這個罪過。自古官官相護,不知知州大人會不會為了維護江參軍的面子,而維持江參軍對自己的判決。

劉旭心中沒底,自是忐忑不安,此時他還不知道自己的案子因為量刑過重,而引起文人學子的不滿,已經去為他請願了。

州衙大堂上,寇準端坐在大堂的卷耳長案之後。

寇準昨天調閱了劉旭案子的卷宗,對劉旭的案子已經有了大體了解。劉旭私釀賣酒的事情或許應該是確有其事,但顯然然司法參軍對他的判罰也過于重了。

寇準本身就是少年得志,對劉旭這種少年才俊本就存了幾分欣賞。換做別的官員答應眾學子請願重審此案,或許是為了敷衍,可寇準現在確實真想替劉旭月兌罪。

寇準心里想,一個能寫出絕妙好詞,卻又不在乎名利的的人,再壞也壞不到哪里。況且私自釀幾壇子酒賣,實在算不得什麼大罪,而且自己也調查了,這劉旭也打算申請酒坊文書來,只不過被錄事參軍駁回了,看來酒坊文書被駁回這事兒,也是劉旭得罪之人授意的。不過如果寇準知道劉旭的詞,是剽竊的別人的話,估計一定不會這麼想了。說到底,寇準是看重劉旭的才氣,不想毀了一個人才。

寇準心里暗暗計較︰這劉旭私釀賣酒似乎應是確有其事。但這罪可輕可重,全憑自己意思。自己也不能完全無視其罪,就判他跟那個酒樓掌櫃一樣,罰兩百貫錢,打三十板子吧。也算給他點教訓,讓其記住,以後做事要在律法允許範圍以內,不可隨意逾越。

如果劉旭知道知州大人心里早已有了對他從輕處罰的計較,一定會感恩戴德的,也少了心中的這份忐忑。

劉旭被帶上大堂來了,錢叔也被帶過來了。幾天不見,兩人都憔悴了許多,兩人對視一眼,都在眼神中傳遞出一絲歉意。劉旭的歉意是因為自己私釀找錢叔賣,把他連累了。而錢叔的歉意估計是其沒有受得住考驗,把事情都招供出來了。

劉旭剛才進來時,瞥了一眼四周,大堂外很多圍觀的人們,想來這次堂審是公開審理,劉旭心里稍微有點安慰。公開審理,總得顧忌下民意,不能想司法參軍那樣,輕易的就判自己流配瓊州。劉旭看到圍觀的的人群中徐錦兒、寧浩和自己岳丈徐彥信,都在滿臉關切的望著自己,不禁心下有些感動。而當劉旭發現王曾也來了時,王曾對劉旭一個鼓勵的眼神,使得劉旭心里一陣暖流,自己在這里還是有很多朋友,很多親人的。王曾旁邊也站著幾個書生模樣的人,想來是王曾朋友。

劉旭被帶到大堂上,見一個身著紫色官服、國字臉、甚有氣度的官員,端坐大堂之上,自有一股懾人的氣勢。劉旭被那股氣勢凌迫,不由跪在錢叔旁邊。

其實劉旭有個縣學癢生身份,相當有明清時期的秀才了,在文人大受優待的大宋,上堂是可以不跪的。不過劉旭來到大宋兩個多月了,對大宋的各種知識,已經有了初步的了解。大宋定制,三品以上衣紫,堂上這位知州,穿得是紫色,其厲害程度自不用說了。劉旭還真沒有勇氣在這位知州面前拿腔作勢不跪,雖然劉旭很看不起自己沒有骨氣,但在這位知州大人的強大氣場下,實在沒有站起來的勇氣。後世連見了縣長都都打突突,這乍見省部級的高官,如何能鎮定。

堂上坐的正是寇準,寇準雖然外放青州知州、京東東路安撫使,但當今官家對其信任有加,其本官樞密副使並未被剝奪。

宋代官員的職務分官、職、差遣三項。品級主要由前面的本官決定,職一般是榮譽職稱,而最後的差遣才是真正行使的權力。知州、知府這些是差遣,本身沒有品級。很多知州是以四五品之官職外放知州差遣,但寇準的以樞密副使這正二品的官職外放的,所以寇準可以衣紫。「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事。」

寇準的官職差遣全稱應該是樞密副使左諫議大夫權知青州州軍事兼帥京東東路安撫使司。宋代看官員品級要看「官」,最多再看「職」,而不是看「差遣」。

劉旭雖是在寇準強大氣場下,忍不住跪下,但在寇準眼里卻看著覺得劉旭知進退,該低頭時就低頭,不免對劉旭又高看了一分。

寇準開頭道︰「江參軍,你先把案子的審訊調查結果,陳述一遍吧。」

青州司法參軍江同康朗聲把劉旭的案子復述了一遍。

劉這才注意到,原來寇準幾案側前方一個書案前還做這一個人,正是那天審判劉旭的青州司法參軍江同康。

江參軍把案子復述完,寇準問道劉旭、錢叔二人︰「你們怎麼說,這私釀賣酒的事情你們可認罪?」

「回大人,草民知罪,那些高度燒酒確是小人賣的」,錢叔跟劉旭一樣,早就被寇準氣場所懾,不敢矢口否認,只怕自己要是抵死不認,怕少不了皮肉之苦,只得承認那酒是自己所賣。不過錢叔倒不愧是精明的商人,自己有其一些小算計。他知道,假如知州大人對此案無異議,早就副署了江參軍的判決,發付執行了,怕是知州大人怕是有了別的什麼看法。因此錢叔的話只承認自己確實賣了那些高度燒酒了,但即沒說是承認那酒是私釀的,也沒說是從劉旭那拿的。

「回大人,那高度燒酒確實是學生釀造的」,劉旭也只得如實回答道。在這位知州大人強大的氣場下,自己實在不敢信口否認。再說上次司法參軍審自己時,錢叔已經承認了,並且州里的衙役也從自己家里搜出了好幾十壇自己釀好的燒酒酒,自己這事兒也難以辯駁。

「那你是承認私自釀酒賣了?」

「學生」劉旭一時不知該如何回答,自己這一承認,可就再也無法挽回了,任憑知州大人處罰了。

寇準見劉旭一時在那難言,已經心中有數,已經基本認定這酒是劉旭造的了。

這案子案情其實很簡單,無非是劉旭在家私自釀造點酒賣,賺點錢維持生計。在寇準眼里也算不得什麼大事兒,劉旭是個才子,又不喜出名,一個書生也難有什麼生計可做,釀酒賺點錢也算不得什麼。寇準對劉旭造的酒還很是佩服,聰明人就是聰明人,這高度酒自打杜康造出酒來,有多少人想造出這度數高點酒都辦不到,而劉旭竟然造出度數如此之高的酒,其聰明才智可見一般。

寇準已經對劉旭案子的判決有了計較了。

寇準心里嘆道︰他賣酒也賺了不少錢,就判罰他二百貫錢,打三十大板,就當給他個教訓吧。劉旭私釀酒總是觸犯了大宋刑律,自己縱使想可以偏袒他,也只能做到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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