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沉浮 刺芒3

作者 ︰ 粉骷髏再起江湖

()戈亦非開始掌控會議進程,這是大家在來到後很快確定下來的。既然能來到這里,那麼就在心里已經承認戈亦非在這方面的潛力也承認他的地位。但是畢竟這可能只是個閑散組合,要不起碼有一半以上的人絕不會來到。但是即使是這樣有倆個人心里依然多少有些別扭,而戈亦非剩下的時間給他們有了消弭這些的空間,而戈亦非也開始推動會議的過程︰「現在我們一條一條統一一下意見,暫時不能統一的先放來用排除法慢慢把這些消弭。絕不能勉強,否則對以後的發展完全沒有好處。下面第一項是出現背叛者或者傷害集體的個體怎樣處理?」戈亦非視線巡視一周最後先落到呂珂妮父親身上。

而呂珂妮父親卻也毫不猶豫說道︰「我認為只要是背叛這個組織或者傷害到集體內的人員酌情對待,先看是出于什麼原因。情節嚴重可以進過國家法律直接讓他消逝,國法家法一起算。其中的條列就需要組織的規則來限制了,我們現在就得開始制定一些必須的規則。原則性強的規則會讓整個集體有凝聚力也有保障,這是一個組織必須有的東西。」

戈亦非卻在此時打斷他的話頭︰「叔叔,我想先打斷一下您。有些東西我不能讓他有先入為主的潛意識被淡略,剛才你說的這些我基本同意。但是其中國法家法一起算叫啥事?我們這個組織首先一條就是愛國,怎樣是愛國呢?我個人認為國的概念是因為居住在這里的人信仰他而存在的,家的概念是因為血緣或者情感束縛而形成,政府是因為強勢勢力的存在而形成。

彼此本身就是不可跳躍的階梯,唯一能改變他的存在形式只有群體智慧。現在的國法並不代表人民的意志,而且國家意志本身就是虛無的。我們完全可以拋開這些光談我們之間的問題,不要涉及到國家意識形態問題。當所有意見統一後我敢說這也代表了國家意志,因為再坐的都是愛過的杰出人才。不知道你們同意與否?

否則剩下來我們談下去也是扯皮的事情,不談也罷?大家都舉手表個態,大家不要責怪我的唐突和沒大沒小。都說一下吧!」說著戈亦非開始看到每個人都表示同意的肯定決定,而戈亦非這時候才說道︰「既然大家同意那麼剩下來就好說了,我們現在只是在不傷害國度利益問題下家法的事情。在提出家法開始可能我們以前提到的問題也會隨之而去,所以我讓余嫇紀錄下來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我認為不論是家法還是國法都有一個最潛在的意識,愛國或者愛家。那麼我們也不需要太多的尋找資料給多大的限制,我只有倆條1組織內成員必須愛國,看到听到傷害國家的事情必須出手。對于叛國者和傷害國家利益的酌情處理,而傷害到國家利益的或者傷害到大眾也算叛國罪。

而叛國有以下幾個方面,和外國倒賣•國土,和外國倒賣•國家文物,以及私下的倒賣•國家資源,破壞國土,破壞文物,破壞國家資源,因為任務或者私利傷人死人,甚至于私自處死國內他人,大範圍損傷國內人民生命的事件都算是第一條不容許的。我們酌情將給予,禁閉,鞭撻,殘肢,以及集體處決,或通報執行。

2組織成員必須愛組織,不得泄露組織秘密和私人秘密,不得相互斗毆,更不能傷害到組織內人員的生命財產利益。不得把組織內公共財產倒賣或者挪用他人,組織內問題無法私了的可以提請決議。刑法同上條,量刑按照案例法執行。細節我們慢慢通過彼此聯系形成第一套案例,而案例可以借鑒歷史上的共性案例為基。在無法單獨執行的時候提請共同執行,組織內選派人員聯袂執行一些特殊案例。大家發表一下各自看法。」

幾人開始仔細琢磨,但是細想半晌也沒有太大的毛病,只是感覺到刑法有些私自處理有些不大合適。

四個等級的執行也讓大家覺得沒必要,但是戈亦非給出的回答是︰「對于我們這個組織來說,我們其中成員基本都是每個領域的頂尖人才。許多法律規定的東西早已經不完全適合我們,而只要出現在我們範圍內的大多會是一些高檔次的錯誤。甚至于是連國家都沒辦法執行的,所以就需要我們自己來執行。而我們的生命不可能交給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只要進入這個組織那麼就得服從這倆個條件。

這倆個條件想要觸犯也不是輕易能夠踫觸的,一旦踫觸也就是用為某種不可抗的利益引誘鋌而走險的行徑。那我們對他的打擊就是有必要的,不能讓這種人逍遙自在。也不能讓我們存在私情或者不作為的毛病,要是那樣我們組織還有必要存在嗎?

四個階梯的刑法也是一個警告,並不是處于哪個方面的原因。所以量刑者就得必須小心不得麻痹大意,而一旦得到機體通過那麼就成了決議,剩下的就是執行了。而執行也需要避嫌一說,執行人必須按照無條件服從的思維去執行給他的任務。

我們的任務也不存在取費一說或者其他,我們這里沒有什麼利益問題。只有奉獻和相互間的扶持,因為我們是一個家族樣式的組織。」而後戈亦非在大家完全通過後開始第二條的主持。

「人員之間的關系又該怎樣排列?只要有人就有利益,這個問題怎樣處理?這個團體的資源又該如何分配?組織的消耗又該如何去彌補?其實還是一個問題,就是集體資源和個人利益間的排斥問題。以及怎樣去利用這些資源去辦事的分配問題。大家都相互討論一下。」

在一番激烈爭論後余嫇一錘定音︰「我們是一個集體,也是一個由不同個體組成的自發組織。是出于一種相互的信任和愛戴出現的家族式的閑散組織,是為了某些更好推動我們共同目標而結合起來的家族。既然大家走進來那麼大家就是這個家族的兄弟姐妹或者長幼間關系,我們在自己家里還考慮不保護和維護自己家族嗎?

那麼家族的資源就是來自于自發的捐獻,這些資源也就由總部來管理。管理者必須由大家共同推薦的人選來執行,而這些資源就以科技創興,錢財,類似于修煉室和一些諸如槍支彈藥,後勤補給,場地,共同的力量等形式確定。然後以資料庫方式給大家配備,只要在聯網上集體通過就可以按照申請來索取。

執行人和申請人也必須在一定時期內補充上自己用過的資源,貢獻值和資源值我們以後考慮成熟可以形成決議納入規則內去執行。」大家此後也逐一表決形成了一個暫時性書面資料。

戈亦非等大家完全靜下來便開始再次站起來執行會議流程︰「假如我們家族和國家出現了相對異議的時候你該怎樣處?遇到難以把握的國際間的問題咋辦?這倆個問題還可以擴充為和一些組織和跨國組織以及世界性機構間出現了利益沖突我們該怎麼辦?大家都一起講講?」

這次討論卻十分的漫長,相互間的意見也有些不統一。主要意見分歧就出現在組織力量和那些龐然大物間的力量對比上,利益問題倒是在大家以前決定的思維下沒有大的分歧出現。但是在力量角逐中這個問題就有了一個令人值得深思的取決問題了,既然組織的決議是成立的那麼就得和其他勢力對立。但是對立的後果很可能就是讓家族成員全部賠上合家性命,這就關系到很多問題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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