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處于劣勢,明明窮得根本沒有資格談尊嚴,可是卻如勇者一樣無所畏懼地勇往直前,完全不顧慮前面是否重重艱險,只是那麼固執地執著地向前沖著。
而且,她不是個有勇無謀的女孩,從她一而再,再而三地令他受挫就知道了。
最重要的是,她的身上似乎永遠積聚著用不完的能量。
即使生活讓她頭破血流,她也永遠有著隨時隨地重新開始的力量。
這樣的女孩不討男人的喜歡,因為太硬太要強,某些時候也很不明智。
就比如方才,她其實不應該這樣無禮地對待他的。
就算再不願意,也該軟言軟語地跟他說的。
其實有時候,女人說一句軟話就可以讓男人心軟!
可她似乎從來不考慮軟弱,哪怕是虛假的軟弱。
說實話,他挺佩服她這一點,但同時也很不喜歡她這一點。
其實,在發現她的身世之後,他覺得她其實挺可憐,本來想著最後一次反擊之後就放過她,結束掉所有的恩怨,所以才下令不得讓她進入公司,為的就是怕她再來糾纏。
可萬萬沒想到她卻闖了進來,不僅再次將他打暈,更拍下果照進行赤/果/果的威脅。
從而再次激起了他戰斗的。
不贏一次,他怎麼都不甘心。
這時,夏小米已經看完了協議。
這次的協議只有薄薄的兩張紙,條條款款也沒有原先的多得夸張。
原來有上百條約定,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都白紙黑字的寫了出來,看得人又頭疼又惱火。
這張協議雖說也有不少條款,可仔細數一下不超過十條,而且條條都算合理。
在協議里,她覺得最最重要的有四條。
那就是一,他提出雙方雖然結婚,可是卻不必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不必ML。
二,他每個月提供兩萬塊錢供她零用,隨她自己作調配,他不過問去向。
三,他有權力帶女人回來過夜,她不得給臉色發脾氣之類的,當然她沒有權力帶男人回來。
四,一年之內,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離婚,除非他主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