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蘭酒吧的某個包間里,霍凱風點了兩杯果酒,放在桌上等著兩位佳人。暑假將至,他即將要到國外的家族企業去實習。今年,答應笙歌要將夏大為的骨灰帶回來,費了不少心力。為此,家族要求他早日去實習,怕是明天就得去了。
笙歌跟雨蝶推搡玩鬧著進入包間。霍凱風已經換了一身清爽的衣服,絲毫看不出先前的狼狽。
「嘖嘖,你們倆背著我約會,現在居然要喊我來當電燈泡。」林雨蝶坐在沙發上,調侃的視線從笙歌身上跳到霍凱風身上。
「是啊,總要做些讓你不能一起參加的事情的。」笙歌不想讓雨蝶知道,在霍凱風開口之前,曖昧的開口,讓雨蝶朝著她誤會的方向繼續誤會下去。
「嘖嘖,秀恩愛死得快,知道不?」雨蝶鄙夷的看著笙歌。
「別鬧了,暑假快到了,又有兩個多月不見面。我今天把你們倆找來,是想跟你們告別一下,明天晚上,我要去巴黎了。」霍凱風將甜酒放到笙歌跟雨蝶面前。
「這麼快?」這句話,雨蝶跟笙歌到顯示出了空前的默契。
「你們,有什麼打算?」霍凱風避而不答,並不將這背後的事情說出來。
「我要跟家人一起去度假。」雨蝶迫不及待將計劃說出來。
笙歌眼中略有暗淡,將甜酒喝完之後才開口。「我嘛,作為拼命三娘,只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賺錢。」
這樣一句話,在雨蝶跟霍凱風听來,即使帶著幾分調侃,更多的,是無奈。
笙歌已經大三了,明年的學費還沒有著落。想要成為出色的珠寶設計師,在威斯汀的學習還遠遠不夠。雨蝶雖然才大三,可家里已經為她到巴黎留學的事情,早就做好了準備。笙歌那種個性,如果喊她去,根本不會去。
她皺起眉頭,良久,想到新的說辭。「笙歌就快過生日了,我還是先把禮物送給她吧。」說吧,林雨蝶從脖子上將項鏈解了下來,這是她生日的時候,爸爸從剎螢給她買的。這款叫做蔚然的項鏈,價值十萬元。使用上好的碎鑽加鉑金制作而成,中間是一顆均勻切割成七十二個面的天藍色寶石,將光澤自然呈現出來。「最好的禮物,要送給最好的朋友。」
「收回去,太貴重了。」笙歌看了一眼雨蝶,她當然知道雨蝶這麼做的意思,但,她真的不能要這麼貴重的東西。
「收下吧,其實,我是看上你的那條項鏈了,我們交換好不好?」
林雨蝶對著笙歌擠眉弄眼,她確實是看上笙歌那條項鏈了。上一次看見那條項鏈的時候,是學校舉辦舞會的時候,當時,她就被那條項鏈驚艷了。
雖然是細細的鉑金鏈子上瓖嵌著粉紫色的小碎鑽,但那鑽石似乎是粉色又如同紫色在光耀之下流光溢彩,著實奪人眼球。
看笙歌一臉為難的樣子,雨蝶連忙又補上。「那我再給你張卡,要是這條項鏈不能交換,我再給你點錢吧。下個月如果我去巴黎實行,你就跟我一起去吧。需要用錢的地方,就先跟我說。我知道你不想欠著別人的,那等你賺了錢,再把項鏈換回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