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冤以償 蠱術

作者 ︰ 狸小仁

()蠱術

偏遠的苗族聚居地區,如果小孩吃食硬物,不小心嘴里起了血泡,做母親的便一邊慌忙找針把血泡扎破,一邊憤憤地罵道︰「著蠱了,著蠱了。(鳳舞文學網)挨刀砍腦殼的,誰放的蠱我已知道了。她不趕快收回去,我是不饒她的!」要是吃魚不慎,魚骨卡在了喉嚨,母親就會叫孩子不加咀嚼地吞咽幾大口飯,將魚刺一股腦兒地吞下肚里。隨後叫小孩到大門口默念著某某人(被認為有蠱者)的名字,高聲喊叫︰「某某家媽有蠱啊,她放盅著我,我知道了,她不趕快收回去,我是不饒她的︰哪天我要抬糞淋她家門,揀石砸她家的屋頂,讓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蠱,有兒娶不來,有女嫁不去哩!」喊聲中充滿了憤怒和仇恨。據說通過這種喊寨的方式,「放蠱」的人听見了,心里害怕,就會自動將「蠱」收回去。

蠱在苗族地區俗稱「草鬼」,相傳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謂有蠱的婦女,被稱為「草鬼婆」。有苗族學者調查後認為,苗族幾乎全民族篤信蠱,只是各地輕重不同而已。他們認為除上述一些突發癥外,一些較難治的長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體消瘦等,以及內髒不適、腸鳴月復脹、食欲不振等癥狀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著了蠱。屬于突發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讓所謂放蠱的人自行將蠱收回就好了;屬于慢性患者,就要請巫師作法「驅毒」了。這種令人生畏的蠱,並非苗人的專利。蠱術在中國古代江南地區早已廣為流傳。最初,蠱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蟲,後來,谷物**後所生飛蛾以及其他物體變質而生出的蟲也被稱為蠱。古人認為蠱具有神秘莫測的性質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蠱,可以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引發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亂。先秦人提到的蠱蟲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蟲。長期的毒蠱迷信又發展出造蠱害人的觀念和做法。據學者考證,戰國時代中原地區已有人使用和傳授造蠱害人的方法。

傳說中制造毒蠱的方法,一般是將多種帶有劇毒的毒蟲如蛇蠍、晰蠍等放進同一器物內,使其互相嚙食、殘殺,最後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蟲便是蠱。蠱的種類極多,影響較大的有蛇蠱、犬蠱、貓鬼蠱、蠍蠱、蛤蟆蠱、蟲蠱、飛蠱等。雖然蠱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來,蠱就被認為是能飛游、變幻、發光,像鬼怪一樣來去無蹤的神秘之物。造蠱者可用法術遙控蠱蟲給施術對象帶來各種疾病甚至將其害死。對于毒蠱致病的法術,古人深信不疑,宋仁宗于慶歷八年(1048年)曾頒行介紹治蠱方法的《慶歷善治方》一書,就連《諸病而侯論》、《千金方》、《本草綱目》等醫書中都有對中蠱癥狀的細致分析和治療的醫方。

在苗族的觀念世界,蠱有蛇蠱、蛙蠱、螞蟻蠱、毛蟲蠱、麻雀蠱、烏龜蠱等類。蠱在有蠱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蠱者本人(蠱主)進攻,索取食物,蠱主難受,就將蠱放出去危害他人。放蠱時,蠱主在意念中說︰「去向某人找吃去,不要盡纏我!」蠱就會自動地去找那個人。或者在幾十米開外,手指頭暗暗一彈,蠱就會飛向那人。甚至有人說蠱看中了誰,即愛上了誰,就叫它的主人放蠱給誰。不然,蠱就要它主人的命。所以有蠱者不得不放。苗族民間就流傳這樣一則放蠱的故事︰

從前有位有盅的母親,盅看上了她的兒子,做母親的當然不願意她的兒子。但是,盅把她嚙得很凶,沒有辦法,她才答應放蠱害兒子。當這位母親同她的盅說這些話的時候,正巧被兒媳婦在外面听見了。兒媳婦趕緊跑到村邊,等待她丈夫割草回來時,把這事告訴了他,並說媽媽炒的那一碗留給他的雞蛋,回去後千萬不要吃。說完後,兒媳婦就先回家去,燒了一大鍋開水。等一會兒子回到家來,他媽媽拿那碗雞蛋叫他吃。兒媳婦說,雞蛋冷了,等熱一熱再吃。說著把鍋蓋揭開,將那碗炒雞蛋倒進滾沸的開水鍋里去,蓋上鍋蓋並緊緊地壓住,只听鍋里有什麼東西在掙扎和擺動。過一會沒動靜了,揭開鍋蓋來看,只見燙死的是一條大蛇。

這些所謂的放蠱方式當然是無稽之談。至于蠱到底是什麼樣子,除了代代相傳的說法,誰也沒有見過,當然更是子虛烏有的東西了。

雖說是子虛烏有的東西,但苗族的一些婦女卻深受這種觀念的誣害。人們認為「蠱」只有婦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婦女身上,傳給下一代女性,而不傳給男性。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個情投意合的「有蠱」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來,那麼他們的下一代,凡屬女性,均要從她母親那里將蠱承傳下來,並代代相傳。在漢文典籍中,放蠱者並不僅限于女性,為什麼苗族認為只有婦女才有蠱呢?這與漢、苗兩族的社會文化傳統有關。在漢族的巫術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沒有性別的對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數民族中,在母權制被父權制取代過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別對立遺存要強烈得多,這種對立表現在巫術信仰中,就是佔據正統地位的男性巫師成了維護社會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會曾經居統治地位的女巫則成了秩序的破壞者,被誣為黑巫術的傳承者。一切男性巫師無法解釋或禳解的天災**,統統被扣在了女巫的頭上。于是,婦女有蠱的荒謬結論就這樣被推理了出來。

由于放蠱被認為是謀財害命的嚴重犯罪活動,歷史上一直將它列為嚴厲打擊對象。《漢律》中就有「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的條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蠱列為十惡不赦的大罪之一,處以極刑。官府對所謂施蠱者的處罰極其殘忍。明人鄺露說,壯族地區的「峒官「提陀潛抓到施蠱婦女後,將其身體埋在地下,只露出頭部在外,再在蠱婦頭上澆上蠟汁點火焚燒。在苗族地區,被誣為有蠱的婦女,盡管不會都有性命之憂,但被誣者名譽掃地,受人歧視非難,精神上造成極大痛苦,甚至含冤而死。那些被認為有蠱的人家,受盡歧視和羞辱,連親友也害怕與之往來。不論誰家有人病了,只要巫師說中了蠱,那麼有病人家就指桑罵槐地大罵,罵的是誰,人們心照不宣,而被罵者自己也明白,就像本文開頭的喊寨。有蠱的人家也只好忍氣吞聲,因為一申辯,無異于公開自己家里有所謂的蠱,所以只好憑白遭受這等羞辱。

苗族多處偏僻地區,舊時醫學落後,許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每遇就診無效,動輒歸咎于蠱。民國時期湘西有位漢人,曾在軍隊中做過官,有權有勢。他得了月復部膨脹的怪病,每當膨脹時,似乎覺得月復中有物在游走,由于請的幾位醫生醫術不高,吃藥無效,便歸咎于被鄰居苗婦施蠱。經過巫師多次作法仍然毫無起色,這位漢官一怒之下把鄰居苗婦捆綁後吊起來,百般辱罵,施以非刑,差點將其折磨而死。苗婦的丈夫懾于漢官的權勢,敢怒不敢言,只能在一旁束手旁觀。後來過了一年多,經人介紹,這位漢官延請一位高明的醫生診治,該醫生看後,說是某種鼓脹病,並不是什麼蠱毒。果然一劑藥吃下之後病就好了。可憐苗婦無故含冤,差點殞命。經過該醫生的證實,這位苗婦才恢復了清白的名譽。而那些一輩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婦不知又有多少!

更有听信巫師的謬傳,造成家庭拆散,一家人反目成仇者。民國時期在湘西鳳凰縣,有一位70來歲的老婦,身染風濕肺疾,得病半年多了,醫藥無效。老婦早年守寡,有一個兒子,兒子早已娶媳,並生有三男三女。兒子和媳婦非常孝敬,一家人和和睦睦。有一天,一個補鍋匠路過此地,到這一家找個地方歇息,見老婦躺在床上申吟不已,就上前詢問。補鍋匠夸口說︰這種病最好醫,得了這種病的人,我不知醫好了多少個。下藥後馬上止痛,7天就痊愈,保證以後永不復發。老婦信以為真,就請他醫病。補鍋匠說,只有先設神座除掉草鬼(蠱),藥才有效,並講了一通如何設神座請神除草鬼之法。老婦見他說得頭頭是道,更加相信。雙方當即講定除肉酒、香火、法幣3元外,再加1丈2尺青布作為報酬。禮物備齊後,補鍋匠把「藥」也采來了。該補鍋匠極其狡猾,特意在一個十字路口設神座請神,以為路上行人多,一定有婦人經過觀看,他便乘機誣陷其為盅婆,好騙取錢財。豈料作法兩小時之久,並無婦人經過。回家後老婦覺得補鍋匠不靈驗,大說其不是。補鍋匠懷恨在心,便刻意挑動一家人成仇,他詭秘地對老婦說︰「此草鬼婆不是外人,正是你家媳婦。我不便施用法術加害于她。別以為我求神不靈。」說罷,將禮物一卷而去。老婦因損失錢財大為懊喪,把憤恨轉到兒媳婦身上,大罵兒媳婦是蠱婆,並準備到官府告兒子忤逆不孝。後經族人再三勸解,同意不狀告兒子,但逼兒子立即退妻。兒子不肯休妻,老婦人便把兒子、媳婦逐出家門,並發誓與兒子一刀兩斷,死後也不要兒子送終。好端端一個和睦家庭,被補鍋匠活活攪散。那補鍋匠拐騙財物後,一去不返。半月之後老婦就病死家中。

在苗族地區,以盅婆名稱罵人或泄私忿進行報復,會惹出糾紛。1971年,貴州鎮寧、安順、紫雲三縣交界處的革利寨卡子門朱某的小孩生病,罵說是她弟媳楊某放的「蠱」。這話被楊某舅家知道。如果說楊某有蠱,等于說楊某的母親有蠱,也就是說楊某的舅家世代有蠱。楊某舅家大怒,便派人提刀到朱某家,要她把「蠱」拿出來看,否則就要她的命。嚇得朱某連話都說不出來。禍起于因為她平時與弟媳有些矛盾,即借小孩生病造謠生事。于是只好給楊某的舅家認錯,並把家里僅有的一條狗、三只雞宰殺,向楊某的舅家賠禮道歉。

苗族「談蠱色變」,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諱。兒女要開親的話,雙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對對方進行嚴格審查(俗稱「清針線」),看其家庭及親戚干淨與否,即有沒有蠱。如果發現對方有不干淨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絕,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劇。有些青年婦女,被人懷疑有蠱,只能嫁給有缺陷的或家境貧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婦女甚至為此自殺。由于害怕與有蠱人家結親,造成有的苗族地區基本上單線開親,在自己的親戚之間相互開親,導致血親越來越近,人的素質越來越低下。

鑒于蠱術陋俗對苗族社會的嚴重危害,許多苗族學者感到對蠱的迷信到了非鏟除不可的地步,大聲疾呼,呼吁移風易俗,革除陋俗。隨著苗族地區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醫療水平的提高,蠱術迷信在苗族地區的影響將會越來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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