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下雪天。♀
林千沙看著手里的地址,呵出了一口白氣。她在大城市里過得太瀟灑了,已經惹毛了那些個沒用的fbi,為了那些fbi探員的休息時間考慮,林千沙決定暫時避一避風頭。正巧,她偶然間從某個土豪那得知了他在某個鄉下有個豪宅,被她迷得鬼迷心竅找不著北的土豪甩了她一把鑰匙,說什麼他和她老婆出國過冬的時候,可以去那豪宅住幾個月。
她默默地看了眼躺在隨身空間里的一個c等項鏈,鑒于那個土豪過于慷慨,她也不好意思拂了人家的好意,就勉強光顧光顧,順便看看有什麼其他的珍寶吧。
某個在馬爾代夫度假的土豪可能做夢都想不到,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一個「真心待他」的性感小妖精,天天心心念念恨不得馬上飛回到她身邊的東方美人,其實是一個情感騙子和珍寶大盜。
陷入愛情的人總是那麼魚唇,那個土豪竟然這麼放心她。林千沙隨意逛了逛,發現這豪宅里珍寶確實挺多,不過大多都是e等的「廢物」。林千沙撇撇嘴,收走了他最值錢的兩個b等珍寶就光明正大地離開了。
她知道那土豪的性子,典型的怕老婆,他絕對不敢告訴自己的老婆他在外面包了個二女乃,更不敢把這事捅到警察那里去,頂多是長點教訓以後面對女人小心一點。
林千沙心情好地將那寶石在手指上繞了一圈,然後收回戒指里,隨便找了個酒吧點了些東西填飽肚子。
也許是天氣冷,酒吧里沒有多少人。吧台上方掛著的電視里正播著一個什麼鬼議員的講話,大意是要將全部的變種人都封閉管理才會對人類沒有威脅。林千沙對這事嗤之以鼻,她一口干了杯子里的酒,丟下一些錢正準備走,收拾盤子的老板突然道︰「看你樣子,你應該是外地人吧?」
「嗯,到這里探望親戚。」林千沙懶散地隨口編了個借口。
「等下我們這兒有個拳擊賽,小姐想不想參與一腳,最多可以贏2000美金哦。」那老板笑嘻嘻道,指了指酒吧里面的一扇門。那扇門半掩著,露出了一點擂台的影子。與其說是擂台,倒不如稱作為籠子,因為擂台周圍全部用鐵網圍了起來,這讓林千沙不由得想到了古羅馬的斗獸場。
賭博什麼的,林千沙雖然有著高感知,但還真沒有到什麼賭場試過,反正也沒什麼事,她點點頭,讓老板給了自己一杯熱騰騰的咖啡。
「看你是個可愛的小姐的份上,我悄悄告訴你,待會兒押人最好去押那個弗雷迪,他可是我們這兒的常勝將軍。」老板笑著,將一杯一看就知道參水過多的咖啡放在了林千沙面前。
林千沙敷衍地應了一聲,端著咖啡杯走進了拳擊場。這是一個不大的場地,除了中間一個圓形的被隔起來的擂台,旁邊只擺了三圈的椅子。林千沙挑了個角落的地方坐下來。漸漸地,人多了起來,幾十個人擠在狹小的空間,如果不站起來林千沙根本看不到擂台。
酒吧老板充當了解說人,首先進場的便是他向林千沙推薦的弗雷迪,彪頭大漢虎背熊腰一看就是個肌肉發達頭腦簡單的貨色。在如此嘈雜的氛圍里,林千沙頓時覺得沒有了興致,剛想離開,酒吧老板就介紹了新加入的挑戰者——金剛狼。
神馬?!金剛狼?那不就是她那老相好羅根?林千沙立刻轉過頭,踮起腳從人縫里望去,看到了一個男人赤果著上身的背影,從他那貓王的發型她就可以確定,這個人就是羅根!
艾瑪系統還真是會安排偶遇啊,她都還沒去找那匹孤狼呢,沒想到竟然這麼巧在這遇到他。♀林千沙勾起嘴角,遞給賣票人一張100美元的鈔票,全押在羅根身上。
那人奇怪地看了林千沙一眼,大概是因為她是第一個押新人贏的人吧。
對于林千沙來說結果幾乎是沒有任何爭議的,打了三場,羅根場場必勝,林千沙投進去的100美金,還真如老板所說的,變成了2000美金。
「先生,這是一位小姐送給你的。」打完了三場拳擊,羅根坐在吧台上喝著啤酒,突然一杯威士忌出現在他的面前,下一秒就是酒保曖昧的聲音。
羅根皺了皺眉,沒有理會那杯酒,甚至沒有詢問酒保是哪個女人請的這一杯酒,只是自顧自地拿起杯子將啤酒倒進肚里,抽了一口雪茄,才不耐煩地對酒保道︰「我不需要,你喝了吧。」
酒保有些為難地看向另一邊坐在陰影里的女人。她可是塞了錢,讓他無論如何都要把這杯酒給推銷出去的,但是他面前的這位客人,實在有些不好惹啊。
做在陰影里的女人似乎感覺到酒保的為難,她站了起來,慢條斯理地走到羅根身邊坐了下來。羅根連眼楮都沒抬,似乎對自己身邊的女人沒有任何興趣。她也不惱,無所謂地拿起威士忌,然後用拿著杯子的手指著羅根面前的空啤酒杯,懶散道︰「既然不喜歡威士忌,那就在給他來一杯啤酒好了。」
這熟悉的聲音讓羅根皺起眉,他動了動鼻子,驀地轉過頭,看著自己身旁坐著的女人,有些不可置信地微微瞪大了眼︰「是你?!」
竟然是她!那個十幾年前被自己救下一命卻賴上他跟他來到另一個小鎮的女孩!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她的面容和十幾年前的差別不大,還是那張對于西方人來說,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臉,難道說……
「嗨,好久不見,羅根,我說過我們還會再見面的吧?∼」林千沙嘴角帶著一抹成熟嫵媚的笑容,和羅根面前被重新滿上的啤酒杯踫了踫杯,「別太驚訝,因為我也是這些年才發現自己是個什麼東西,難怪孤兒院的孩子們會排斥我。」
「你怎麼會出現在這里?」羅根問道。
「我說是因為工作你信不信?」林千沙眨眨眼,「你別自戀地以為我在跟蹤你。不過你今天真厲害,幫我賺了2000美金呢,看在你幫我這麼多而我們又這麼有緣的份上,走,我請客。不過肯定不是在這酒吧里。」
林千沙很自然地摟了摟羅根的肩,如同哥倆好似的拍了拍,又落落大方地挽上了他的手臂。她都沒怎麼矯情,羅根當然也不是一個矯情的人,正好心里有些疑問,可以趁此機會問問她。
林千沙表現得就像是很信任這個只相處了24小時不到的「陌生人」,她毫無保留地告訴了他自己也是個變種人,而且還若有若無地提到時間在自己身上很難留下痕跡這件事。羅根的自愈能力幾乎能讓他永生,所以別看他現在一副三十好幾的樣子,真實年齡肯定不小了。所以這樣的人,內心其實是很孤獨的,他渴望著有個同類,而林千沙就正巧地出現在他的面前。
「那麼你呢?這幾年你似乎也沒有什麼變化,難道也和我一樣?那真是太幸運了,我還以為等世界末日人類滅絕了就只會剩下我一個人。」林千沙撐著下巴半開玩笑道,仿佛這問題在她眼中並不可怕,這讓羅根心里稍稍有些觸動。
「哦對了,你還沒有告訴我你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有這種能力呢,難道也和我一樣是青春期?」林千沙突然想起什麼,好奇地看著一直坐在她對面裝老成的羅根。
「……我不知道。」羅根盯著自己面前的牛排,狀似敷衍地說。
他沒有說謊。林千沙驀地眯起眼,她可以從他的表情上看出來,他並沒有說謊。也就是說,他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什麼時候出現異常的?還是說……林千沙輕輕皺起眉,腦海里閃過一個念頭——「你忘記了?」
羅根沒有回答,但是林千沙已經得到了答案。
該死的原來還有失憶這一出,系統怎麼沒有告訴她這一點?林千沙月復誹著,伸出沒有撐著腦袋的手,握住了羅根放在桌子上的手,將某東西放在了他的掌心里。那是131美元5美分,而且還是那種老式的幣種。
「記得嗎?131美元5美分是你走的時候放床頭櫃上的,和我開了房一大早丟下錢就走這感覺怎麼總覺得哪里有點不對勁啊。」林千沙不正經道,「你記得,我也記得,這錢還是那個時候的錢,我一分沒動,現在原封不動的還給你。無論時間怎麼變,你的記憶也會在那里,屬于你的,總會回來。」
羅根看著手掌里的那些錢,突然笑了。「開房的錢我出,但是我卻睡地板,現在想想這有些不劃算啊……」
「……你是在說我不值這價嗎?!」听出來這言外之意的林千沙惡狠狠地瞪著羅根,「告訴你,別說是100了,100萬也買不起!」
「哼……」羅根沒有過多言語,只是上上下下打量了林千沙一番,從鼻子里發出了一個听起來別有深意的聲音。
「哼你妹。」林千沙白了他一眼,賭氣似的剛想把一杯啤酒倒進肚子里,卻被羅根攔下來——
「小孩子別喝酒。」他一把奪過了林千沙手里的杯子,沒給她半點反應時間,幾口就喝光了,「如果你不老不死,那麼換算一下,你現在還不算成年人。」
林千沙嘴角一抽,氣鼓鼓地移開眼,喃喃道︰「明明就是掩飾自己之前看錯了年齡,想夸獎我長得年輕就直說,何必拐彎抹角找那麼多借口……」
‘任務目標好感度增加10點,現在好感度為20,離任務好感度達成還有65點。’在羅根的笑聲里,系統的聲音適時的響起來。
作者有話要說︰千沙和狼叔的旅程現在才開始呢~
算起來,千沙是他失憶後認識的第一個人╮(╯▽╰)╭l3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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