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誰是真凶
陳求真自殺未遂,我是最大的受益者。♀友情提示這本書第一更新網站,百度請搜索+我被調回刑警大隊,雖然沒能馬上官復原職,卻能直接參與偵破0513案件,我在心里謝天謝地了。
所有知悉陳求真試圖畏罪自殺的人,都相信他是殺害藍雪的凶手。
但是我卻想到,就目前我們所掌握的證據,都沒能非常直接地證明陳求真就是殺害藍雪的凶手,比如案發現場就沒有他的痕跡——血液、和指紋等,更沒有他使用過的凶器。嚴格地說,陳求真只不過是經由邏輯推理而成的證據鏈上的凶手。
未經審判定罪,陳求真只不過是一個犯罪嫌疑人,而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凶手。
幾天後,陳求真要求跟我見面。
我和張賓到訊問室里,陳求真開門見山地說,不是缺少鐵證嗎?他說他只求速死謝罪,願意向我們提供鐵證。就是他願意提供和指紋,並願意完全按照我們的意思簽字畫押,讓我們所尋求的證據鏈變得牢不可破。
我說︰「我們不能這樣做。」
陳求真不解地說︰「那不是你們一直求之不得的東西嗎?」
我說︰「那不是事實,違反程序正義,妨礙司法公正。」
陳求真想了一下,問我們在案發現場是否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我沒有回答他,以免有誘供的嫌疑。陳求真說,案發當晚,他穿的是一雙剛買不久的皮爾•卡丹休閑皮鞋,鞋底幾乎沒有一點兒的磨損。在案發當晚,陳求真就把那雙鞋子及盒子全扔掉了。至于那雙鞋子是什麼系列或貨號的,他一點兒記憶也沒有。不過,只要把皮爾•卡丹皮鞋的產品圖片給他看一下,他就能指出那雙260碼的鞋子是什麼款式的。或者簡單一點兒,因為那雙鞋子他是通過淘寶網購買的,只要查一下「我的淘寶」中的「已買到的寶貝記錄」,就能找到那雙鞋子的款式和貨號,然後再到皮爾•卡丹專賣店去,提取與那雙260碼鞋子相同的鞋印,再跟案發現場找到的鞋印作對比,或許就能取得一個有力的證據。
看來陳求真崩潰了。我根據他的建議,找到那雙260碼的皮爾•卡丹休閑皮鞋的鞋印,再跟現場所提取到的大半個較為清晰的可疑鞋印作對比,完全吻合。
陳求真還作了認罪供述,跟我此前所作的案件推理大致相同。但是,他沒有提到藍雪尸體**內的。我針對這個問題反復訊問,他始終矢口否認。這是他唯一不願意交待的問題。
幾天後,我和張賓再次來到看守所提審陳求真。
我說︰「有一個問題我想搞清楚。你作案後離開現場,可是一個小時後,你又返回作案現場搞痕跡清理。你在作案現場待的時間比較長,你可以不擔心藍雪的兒子會醒來,但難道也不擔心喬君烈會突然回家嗎?」
陳求真說︰「我估計當晚喬君烈不會回來了。即使回來了,也沒什麼。因為當時我已經沒有恐懼的感覺了,我只想求生。求生讓我變得無畏,我相信我會絕處逢生。」
我說︰「萬一喬君烈回來了,或者藍雪的兒子醒來,起床上廁所,你會怎麼樣?」
「要麼殺死他們,要麼我投降。」片刻之後陳求真毫無怨言地說,「我最大的不幸是,遇上了你這個警察。」
我搖搖頭,我的意思是這個案子並不復雜。
陳求真說︰「我知道,我沒有避開監控錄像。但是在這之前,在中秋之夜,你竟然在藍雪家的樓下等我,我有兩點理解︰第一,你的直覺非常準確;第二,你了不起,就像藍雪是你的親人一樣,注定了你會費盡心機去抓凶手,為她報仇。你就像為這個案子而生一樣。」
我說︰「我看過一本叫《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書,我對案件入迷。」
陳求真說︰「看過那本書的人不少,極少有人像你這樣的。」
我說︰「現在,科技進步了,用科技辦案,更容易把案子辦好。」
陳求真點點頭。
由于陳求真曾經非常細心、徹底地清理作案現場,我們只能找到一些較為接近地能還原凶殺案件的證據。我覺得我已經盡了全力了。我在心里也認定陳求真絕對是凶手了。至于法院如何判決,那得取決于法官對證據的理解。我認為,那些參與審判的法官一定會判決陳求真故意殺害藍雪的罪名成立。
在本次訊問陳求真之前,我把那一盒邵幼萍送給我的昂貴的哈瓦那雪茄拿出來,讓刑警大隊會吸煙的舊同事們享受。♀就算平時不會吸煙的舊同事,也跑過來吸一口雪茄,分享勝利的喜悅。
本次訊問就像我和陳求真之間的私人談話。
本次訊問陳求真的最後一個問題,我認為是非常詭譎的,充滿不定因素的。那就是藍雪尸體**內的。那些毫無疑問是喬君烈的,但是這些是如何進入**內的,毋庸贅言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我問︰「你有沒有性侵犯藍雪?」
陳求真說︰「沒有。我也沒有猥褻藍雪的尸體。」
我問︰「案發當晚,你是否知道藍雪尸體的**內有?」
「不知道。直到前天你們提審我,跟我說了,我才知道。」
「如果藍雪尸體的**內有,而且是在藍雪死亡前後三十分鐘內進入**的,請問,你覺得這是怎麼回事兒呢?」
陳求真說︰「嫁禍于人。」
我問︰「你其他問題都如實交待了,為什麼不一竿子捅到底呢?」
陳求真在他所坐的鐵凳上動了一下。這個鐵凳是特制的,可以限制被提審者的活動。他只能稍微動一下,不可以換坐姿。他試圖表達某些意思,其內容或許是掩飾某些問題。他說︰「真的不知情。」
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陳求真沒有選擇說真話。
前腳離開訊問室,後腳張賓就對我說︰「既然陳求真都精神崩潰了,全坦白,為什麼他非要捂住那個的事兒不說呢?難道又出了一個問題,他不是凶手?」
「喬君烈所留下的,不足以證明陳求真不是凶手。不過,那個的問題,是個很大的尾巴。讓對方的律師揪住了,可以說出個一千零一夜來。」我反復思考,「但是,為什麼陳求真不願意交待的問題呢?莫非這個問題屬于道德,他認為是最恥辱的,不願意說出來?」
「翻供!」張賓興沖沖地說,「陳求真的精神狀態貌似崩潰了。他不是斗士嗎?為什麼進了看守所不到十天就繳械投降了,還主動幫我們找證據,好讓法官判他死刑。基因突變了,會不會有詐?這是一個圈套,到時他在庭上驚天大翻供!」
「我也擔心翻供的問題。不能讓我們所掌握的證據也基因突變,必須固定所有的證據。」我說,「破案也是一門容易出現遺憾的藝術。」
不少同事問我,陳求真坦白交待自己就是凶手,那麼藍雪尸體的**內為什麼有大量的屬于喬君烈的呢?怎麼會出現這種千年等一回的機會,讓陳求真找到喬君烈的呢?不是說dna鑒定結果有排他性嗎?怎麼這一次dna鑒定結果卻沒有起到證明誰是凶手的作用呢?
這個問題長久地活躍在我的思維中。這是一個大難題。
我用無罪推定的原則,排除了喬君烈作案的可能性。
但是對于陳求真,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應該使用有罪推定的原則了︰案發當天傍晚喬君烈在書房里先後自慰兩次,把裝有的兩個安全套暫時扔在電腦桌下面的紙簍里。晚上陳求真作案後,試圖嫁禍于人。徐希愉突然記起來,她告訴我她曾在老同學聚會時听藍雪說過,喬君烈有時領著女人回家,**後隨手把安全套扔在床下隱蔽處,事後忘了清理,藍雪發現了就大吵大鬧。也許陳求真听聞後記在心里,作案後就在屋里四處尋找喬君烈用過的安全套,正好讓他趕上了。他強行把安全套內的塞進藍雪尸體的**內。
同事們基本接受我的上述說法。
晚上我和徐希愉見了面。在徐希愉的宿舍里,我們共進晚餐。我們心情愉快,喝了一瓶紅酒。現在酒後駕車後果非常嚴重,我打算叫張賓來代我開車。說到張賓的名字,徐希愉卻想起一個問題。近來她極少過問我的工作。
徐希愉喜歡吃雞蛋,就往煮蛋器里放了三個雞蛋,其中一個是我的。
煮蛋器冒出蒸氣後,徐希愉多愁善感地說︰「這三個雞蛋死了。」
我特意微笑著,說︰「你全變了。不再是警察了,也不像教師,像個專業演感情戲的演員。」
徐希愉說︰「我的同學藍雪死得太慘了。」
我說︰「應該說,都結束了。不是抓到凶手了嗎?」
「酒後吐真言。我想問你,你真的能這麼肯定,喬君烈就不是殺死藍雪的凶手嗎?」原來徐希愉要表達的意思是這個。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已經不是什麼問題了。但是我卻一下子糊涂了。
徐希愉看到我有點兒郁悶,又說了一句︰「我相信,法官也會判決陳求真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但是,你們這個案子,真的辦成了鐵案了嗎?」
酒瓶空空如也,不能再來一瓶紅酒了。我就喝了一口礦泉水,極力把話說得一清二楚︰「我已經竭盡全力了。」
徐希愉問我︰「你崇拜神探李昌鈺嗎?」
我當即想到了被稱為世紀大案的辛普森殺妻案。「果汁先生殺妻一案,李昌鈺作為辯方專家證人,幾經努力,認為辛普森殺妻的證據是有問題的。實際上李昌鈺並沒有排除掉辛普森殺人的可能性,只不過他的結論與警方不同,他只是認為警方所掌握的辛普森犯罪手法不成立。犯罪現場的證據不是用來說明一個人有罪或者無罪,而是用來說明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兒。我們作為刑警的職責,僅此而已。嫌疑人是否有罪,由法官說了算。」
徐希愉說︰「李昌鈺認為辛普森殺妻的證據不成立,你也認為喬君烈殺妻的證據不成立,與此同時,你認為陳求真殺害藍雪的證據是成立的。我扯遠一點兒,你不覺得,你會出于隨心所欲或反復無常的原因,濫用手中所握有的權力來維護自己個人的喜好,憑著自己的憎惡來判定誰的罪名是成立的,誰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嗎?」
我作出更正︰「剛才我說的,警察所管的事兒是犯罪證據,而不是誰的罪名是否成立。」接著我又說︰「羅爾斯著作《正義論》有關程序正義的經典例子,就是分餅原則︰一個人切,另一個人先拿……」
徐希愉打斷我的話說︰「分餅的理論我知道。可是,你真的能這麼肯定,喬君烈就不是殺死藍雪的凶手嗎?」
徐希愉再次回到這個沉重的話題。
我以同樣的口氣回答︰「我已經竭盡全力了!即使李昌鈺博士來了,結果也是一樣的。盡管不能絕對排除喬君烈殺妻的可能性,但是我認為從犯罪現場所取得的證據來看,那種可能性不成立。」
徐希愉說︰「相對于蔣光亮,我覺得你更像李昌鈺博士,因為你尊重科學和事實。」
她舉起空了的高腳杯子,我們踫杯,響聲悅耳。
「陳求真是不是真凶,我一個人說了不算。就請法官明察吧。關鍵是,陳求真能否接受公正的審判,不管他是否急于以死謝罪!兩個人平分一塊餅,做到完全精確的平等是不可能的,所以正義只能通過程序來實現。盡管餅未必就真的平分了,但是這個程序就賦予了分餅這個過程和其結果的正當性。」不吐不快,我把剛才有關分餅的話說完。因為我是追求程序正義的警察。
徐希愉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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