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安半倚靠在沙發上,純白的棉質襯衫,扣子一絲不苟地扣到倒數第二粒,外面穿了一件純黑的細毛線開衫,面色雖然蒼白,但並不是太難看。♀
面前的茶幾上放著一台筆記本電腦,敲擊鍵盤的左手手背上貼著白色的醫用膠帶,可見之前可能剛剛打過點滴。
逸安抬頭,看到雲笙的時候,先是愣了一下,才淡淡地笑道︰「雲笙。」
雲笙走上前,彎腰,把粥和開胃小菜擺到他面前,在遞筷子給他的時候,才輕聲問道︰「逸安,你好嗎?」
「嗯,我很好!」逸安接過筷子,想了想,又加了一句,「雲笙,別擔心,你看,我已經能正常用餐了。」
雲笙鼻尖酸澀,突然有些委屈,眼前這個熟悉的陌生人,其存在顯然已經強大到無時無刻都在影響她的情緒了,再不急流勇退,她怕她會跌入深淵,萬劫不復。
「你沒事就好!祝您用餐愉快!」語畢,雲笙絕然地轉身,準備離開。
「雲笙。」逸安輕聲叫道。
「什麼事?」雲笙回頭。
「能等我用完餐再走嗎?」可能覺得這要求有點唐突,逸安似是而非地補充了一句,「你看,我吃完總得有人幫忙收拾盤子吧。」
雲笙想說不,她想說,逸安,你的盤子自會有客房部服務生來收拾,而我一個中餐廳的兼職生,來給你送飯,已經算是越職了;她想說,逸安,你為什麼不找個再高明一點的理由來留下我。
然而身體的行動已經快過大腦的指令,雲笙已經端著餐盤,做到了逸安旁邊的沙發上。
逸安吃東西的動作依然很慢,細嚼慢咽,除了筷子踫撞碟子的聲音,幾乎听不到咀嚼聲,雲笙忽然覺得面前這個男人像個謎一樣,越是靠近,好像越是看不清。
吃飯的禮儀斯文優雅,可見其教養良好;住酒店的貴賓套房,連總經理都要對他禮遇三分,可見其身份不一般;對人彬彬有禮,卻也保持距離,可見其心性冷淡,不是誰都可以走近的;除了會中文和英語外,還會德語,有歐文這樣的朋友,加上他混血的外形,估計其國籍是中國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每次見到他,除了吃飯之外,他都會帶著電腦,可見其工作可能很繁忙……
所以,總而言之,言而總之,逸安這個人不簡單。
「逸安,找你的電話。」雲笙以為已經離開的歐文,拿著手機走了進來。
逸安放下筷子,接過歐文遞過來的電話,對雲笙說︰「抱歉,我接個電話。」
「請便。」雲笙怕打擾他談話,起身,打算避開,卻被他一把拉住了。
——「是我,逸安。」
——「身體很好,沒有大礙,再過兩天就會回去。」
——「dr並購交易計劃書我已經看過了,有些細節的建議我已經標注,你可以再確定一遍。」
——「200萬?資金缺口200萬美元?為什麼不早點說?不,你找chasel談,他會解決這個問題。」
——「後天?不行,我要先回德國慕尼黑見svenplath,具體行程安排我會讓秘書通知你。」
——「好的,我會注意的。」
——「再見。」
掛斷電話,逸安有些歉意的看著雲笙,「抱歉,工作上的事。」
他的道歉讓雲笙有些窘迫,她忙搖頭,說道︰「粥有些涼了,要不要我幫你換一份的?」
「不,不用換。♀」逸安重新拿起筷子,「你再稍等一會兒,我很快就能吃完了。」
雲笙擔心他的腸胃,忙說道︰「唔,你不用急,我可以等的。」
他說︰「好,謝謝!」
然後,依然慢條斯理地吃著剩下的粥,這讓雲笙想起了她的高中生活,每次上午和下午最後一節課的前十分鐘,他們這些學生就會不安的騷動起來,摩拳擦掌,只等著下課鈴聲一響,就拿出百米沖刺的速度往食堂奔去,然後吃飯像打仗一樣,狼吞虎咽,就餐禮儀自然算不上優雅,若不是刻意控制,十分鐘之內必會吃完飯,接下來又會精神抖擻地沖回教室,繼續奮斗。
若是用逸安這樣的速度吃飯,她覺得除非頭腦特聰明,否則時間真的不夠用,由于高中地獄一般的訓練,她到現在吃飯的速度依然很快,若不刻意糾正,讓人看到了,定會以為她是餓死鬼投的胎。
「明天你有時間嗎?」逸安喝完最後一口粥,放下筷子,出聲問道。
「沒有,上午和下午都有課的。」這學期,星期四的課最多,上午四節,下午四節。
「那後天呢?」
「後天下午有時間。」
「我想請你陪我去吃酒釀餅,不知道,可不可以?」
雲笙聞言,收拾碗筷的動作一頓,低聲道︰「可以。」
他臉上的表情有些愉悅,「那我後天中午去接你。若是我去遲了,你可以少吃一點午飯,留著胃陪我吃點其他東西。」
「好。」雲笙握著餐盤的手指有些用力,指關節發白。
「介意問一下你的手機號碼嗎?若是有事,能方便聯系到你。」
雲笙搖頭,報出自己的手機號碼,逸安運指如飛,很快便把她的手機號碼存進了他的手機。
雲笙回到中餐廳當職的時候,lastorder已經結束,眾人見她回來,除了舒曼之外,全都呼啦一下涌了上來,七嘴八舌地問了起來。
「小笙,見到白先生了嗎?」
「他怎麼樣?還好嗎?」
「白先生跟你說什麼了嗎?」
「他還會待在這邊幾天?」
……
為了不引起眾人的猜疑,雲笙選了一些模凌兩可的答案來回答,「哦,他很好,已經能正常用餐了,我們沒有說什麼,他還會待多長時間我也不清楚,你們可以去問客房部……」
眾人雖然不滿意雲笙的答案,但好歹得到一點消息,夠他們幻想八卦的了。
第二天晚上,逸安和歐文再次出現在了中餐廳里,女孩子們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盡可能的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示出來,服務水平不止上了一個台階。
雲笙暗笑不已,酒店有逸安這樣的房客在,居然還能起到激勵員工的效果,果然是美色惑人啊!
不過一想到明天下午即將和逸安見面,哦,嚴格意義上來說,應該是約會,雲笙就有些心旌搖曳,心情愉悅得仿佛能開出花來。
昨天晚上她苦惱了半天,也沒想清楚逸安為什麼要約她,論相貌,她不如小七;論才學,她一個大一新生,能有什麼才能,至于那半吊子的大提琴,只有街頭賣藝的水平,相信是絕對入不了逸安的眼的;論性格,唔,好像沒有什麼特色,溫溫吞吞的;論家世,跟逸安比起來,他們倆根本就是門不當戶不對……
思來想去,她都不敢把那個呼之欲出的結論說出來,說逸安可能喜歡上她了?
天,殺了她吧,這結論听上去比說2012是世界末日還要荒唐,說逸安喜歡她不比說祖國明天就能超越彩虹國稱霸世界來得更可信。
所以,她理智地剔除感情因素,把陪逸安吃飯這件事當做一個純粹的事件來分析。
時間︰這個星期五下午;
行程︰從她們學校到石阡街;
人物︰她,逸安;
事件的起因︰因為上個星期沒有品嘗到酒釀餅,所以某人想一了心願;
結論︰所以,這只是一個在離開中國之前想吃酒釀餅的男人,剛好認識她,而她又有時間,于是兩人一拍即合,有了星期五的約會。
一番分析之後,雲笙立刻安心地睡了過去。
星期五早上,一、二節課是英語課,三、四節課是他們系主任的管理學原理a,下課之前,老師布置了一份五千字的小論文作業,列了5本參考書目。
下課後,安小七因為父母召喚,先回家,參考書只好拜托雲笙去找了。為了搶到書,雲笙沒有去食堂,而是直接沖進了圖書館,先在電腦上檢閱了書籍館藏情況,然後才奔向二樓管理科目的書架找書。
因為進圖書館,書包是不能帶進去的,所以,一個小時後,等雲笙找全想要的書,出來,取出書櫃中的書包的時候,發現放在書包中的手機正在震動,等她手忙腳亂的準備接听的時候,對方已經掛斷了電話。
看上手機屏幕上的陌生號碼,雲笙猜測可能是逸安的電話,正想回撥過去時,電話又響了起來,雲笙忙按下接听鍵。
——「喂,你好。」
——「是我,雲笙。抱歉,我在圖書館借書,手機沒帶在身邊。」
——「學校門口嗎?好,我馬上就過去。」
——「好,再見。」
雲笙把書包背到身後,抱著大部頭書,快速地出了圖書館,腳步凌亂,掩不住的急切。站在圖書館二樓外面的回形樓梯上,雲笙一抬頭,便看到了停在校門口廣場上圓形噴泉旁的黑色車子,透明的車頂在正午的陽光下泛著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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