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同志們!
做為未來「2.6」火災大案的公訴人,此時此刻我的心情非常沉重。♀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發,搜索+你就知道了。將要站在被告席上的王東山,不僅是擁有5千萬人口的西蘭省的副省長,而且是我本人的親屬。作為一個黨教育培養多年的高級領導干部,他曾經創造過讓蘭河市年增80億元收入的神話!可以這樣說,他為蘭河的發展、西蘭的經濟繁榮,做出過巨大的貢獻!
在榮譽和成績面前,他本應模範遵守黨的紀律和神聖的國家法律,率先垂範,以身作則。然而,通過一系列的調查資料我們知道,他已經蛻化變質為一個瀆職犯罪、重婚犯罪、綁架犯罪、殺人犯罪嫌疑人,這是一個很難讓人接受的反差和事實!我相信,各位在座的領導和同志們的心情,也會和我一樣,在惋惜的同時,都充滿了憤怒和憎恨。
作為代表國家法律的公訴人,我們尊重法律的本質,在證據充分的基礎上,在對王東山、官階平犯罪事實進行公正的辨析和確認的情況下,才初步得出這個結論。
第一,王東山涉嫌瀆職犯罪,很可能還有受賄犯罪。
在所謂的「蘭河第一樓」那城關區支木學校設計、建設期間,……王東山先後給市城建設計院、市建委、市土地局、市教委書寫四尺宣的條幅四張,……直接干預了這些單位的職能權力,導致了城關區支木學校以木材為主,建起了「蘭河第一樓」,埋下了火災隱患,造成了「2.6」火災事故的發生,這些構成了瀆職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在這場交易中,王東山的情婦田婷玉一次性受賄達1千萬元。
「1千萬?」
「是的。1千萬已經沒收了,用于支木中心學校的重建。現在的問題是,田婷玉收受巨額賄賂,是不是受到過王東山的唆使,或者說共同受賄?我們沒有這方面的證據。」
蘭宗震放出了調查錄像︰
田婷玉接受詢問的畫面。
她橫眉怒目說︰「這1千萬元是仿古建築公司老板朱坤榮送給我舅舅的,跟我沒有任何關系!」
「朱坤榮為什麼要送你舅舅這麼多錢?他已經給了梁平山5百萬了,為什麼又要送這麼多?」
「不知道。」
「梁平山為什麼把這一千萬存到了你父親的名下?」
「他願意送誰是他的事!」
「他是誰?」
「我舅舅。」
「為什麼不給別人送?」
「無可奉告!」
「朱坤榮的那些王副省長寫的條幅是你送他的嗎?」
「不是!」
梁平山接受詢問的畫面。
「田婷玉是你什麼人?」
「外甥女。」
「她為什麼要幫你這麼大的忙?」
「自己外甥女,總要讓舅舅過的好麼。」
「你怎麼報答她?」
「我給她留了一千萬。♀」
「為什麼不給她,要存在她父親的名下?」
「她現在是國家干部,等她不當干部了,再給她。」
「這也是朱坤榮的意思吧?」
「朱坤榮也有這個意思。他說田婷玉穿針引線讓我們掙了大錢,要報答她一下,但朱坤榮又不敢把錢送給她。」
朱坤榮受審的畫面。
「為什麼要送梁平山1500萬的巨款?」
「是梁平山騙了我,他說他的木頭好,就值那個錢!」
「為什麼不在蘭河買平價木頭,而要舍近求遠去梁平山那里買高價的?」
「因為他是我工程介紹人田婷玉的舅舅。」
「給了田婷玉多少好處費?」
「一分沒有!」
「為什麼?」
「她不可能要!」
「王副省長為什麼給你寫條幅?你拿的這些條幅在建支木中心學校的過程中起了什麼作用?」
「有了省長的條幅,他們才給我辦了手續。」
「如果沒有這些條幅呢?設計、修建批復能不能拿到手?」
「不能!」
「這些條幅是誰給你的?」
「是……是,……」
「誰給你的?」
「是我自己去找王省長求的。」
「在辦公室還是家里?」
「家里。」
「誰能為你證明?」
「他夫人梁三妹。」
……
唐學強說︰「很明顯,他們早就商量過怎麼對付我們,尤其是王東山寫條幅的事。據我們掌握的證據,這些全是田婷玉讓王東山寫的。田婷玉用這些條幅給別人幫忙,從中收取好處費,每幅字多者五萬,少者兩三萬元。小蘭,再放一段。」
蘭宗震放出了一段畫面。
34號樓的樓號。
三門301的門號。
客廳里︰王東山揮毫潑墨︰「依法辦案」。
田婷玉用草紙在沾墨。
王東山︰「還有嗎?」
「有!」
「寫給哪里?」
「這是法院的,再給法院經濟庭寫一幅吧。」
「那還是‘依法辦案’?」
「是!」
王東山又大筆一揮,寫下了「依法辦案」四個大字。
王東山︰「寶貝,拿我的字辦事可以,可不敢收人家錢喲!」
田婷玉在王東山臉上親了一口︰「老公,你就放心吧!我哪敢收人錢呢?」
田婷玉辦公室里。
一老板興奮地收起了王東山寫的兩副字︰「謝謝田主任。」
田婷玉︰「不用。」
老板把地上的包放在了田婷玉桌子上︰「40萬!一分不少!」
田婷玉看看鎖上的房門︰「小聲點!」
老板興沖沖地走了。
中紀委毛幸主任說︰「好樣的!這是誰拍的?」
1號檢察官指著蘭宗震說︰「是他!現在是反貪局偵察處的秘密偵察員!」
「好樣的!小伙子。」
蘇清林見毛幸主任贊揚他未來的女婿,滿意地朝蘭宗震點了點頭。
毛幸看了一眼盛正義後,沖蘇清林說︰「瀆職犯罪是毫無疑問的,現在的焦點是1千萬跟王東山究竟有沒有關系?」
蘇清林沖唐學強說︰「學強同志最有發言權了,你說說?」
唐學強︰「我的感覺告訴我,1千萬可能跟王東山沒有關系。但是,法律不需要證據以外的東西!」
「說的好!」高檢瀆職侵權偵察局盛正義局長贊賞地看著唐學強︰「我們再做做工作,好在從今天起,我們就可以大張旗鼓的工作了!」
「蘇書記,下命令吧!」毛幸主任說︰「我看可以抓王東山了!」
「我同意!」蘇清林感到對王東山采取措施的時機已經成熟了,他命令省紀委書記王冬柏︰「兵分兩路,馬上行動!」
王冬柏和毛幸主任的其中一名助手,走出了會議室。
省檢副檢察長兼起訴處處長高久辛繼續匯報。
第二,王東山還涉嫌重婚犯罪。
……被告在擁有合法妻子的情況下,又在蘭河市蘭韻小區34號樓3門301室和青湖市安家兩處,尤其是在青湖市,被告和柳某以夫妻名義居住達四年之久,違反了《婚姻法》之有關規定,構成了重婚犯罪。
蘭宗震放出了柳倩倩接受詢問的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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