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也不想,當口咬下,嚼兩下,表情古怪得讓人發笑。
「不可以吐出來喔!」我把手堵在他的嘴巴上,他的胡子刺刺的,刷得我的掌心發癢,讓我忍不住咯咯輕笑。
他抓下我的手,坐到椅子上,順勢把我拉坐到他膝間。「為什麼?」
我靠在他胸前,把玩著手里的饅頭,捏捏壓壓,壓出一塊硬石頭。「這是一個習俗。」
「哪里的習俗,要人吃這種咸得難以下咽的饅頭?」他沒明說,表情卻寫了我在誆他。
「才不是胡扯,你知道刀朗人嗎?他們會在婚禮時端出一碗濃鹽水,里面泡著兩塊浸透鹽水的面餅,讓新娘新郎各吃一塊,表示從今以後,兩人同甘苦、共患難。」
「真有這種說法?」
「真的,它不是說法,是作法,是婚禮中必有的形式。」
「我懂了。」
他挑挑俊眉,抓起我的手,把被我捏得不成形的咸饅頭再咬一口,嚼幾下,吞下肚。
「干啥,有那麼好吃嗎?」我忙把手上的饅頭遠遠扔開,瞪他一眼,再為他倒杯溫茶水。
他推開茶水,扣著我的後腦,唇沾上我的嘴上,在熱烈親吻之後,我滿嘴的咸味兒。
攏起眉頭,搞不懂他在做什麼,于是我舌忝舌忝唇……天!還真不是普通咸,吃完桌上那些,恐怕得洗腎。
他笑著把茶杯貼到我嘴邊,讓我漱掉滿口咸後,問︰「現在我們是新娘新郎,以後要同甘苦、共患難,誰也離不開誰了,對嗎?」
我弄懂他的意思了。傻瓜,我幾時沒和他同甘苦?不是一知道他有困難,便眼巴巴地快馬兼程來到關城?
「嗯。」我用力點頭。
「很好,老婆,以後老公說什麼都要听,知不知道?」他捧著我的臉問。
「知道,那老婆說的,老公听不听?」我也捧著他的臉問。算他倒霉,誰教他愛上的,是不吃虧的現代女人。
「當然听。」
「那老婆要告訴老公,在我們那個年代有個說法,說是學琴的孩子會特別聰明。」雙手滑下,落到他的肩膀,抱他成癮。
「為什麼?」他推開我問。
「因為練習琴藝,十根手指頭要不停動來動去,手指頭越靈活,腦袋就越靈光。所以,人類之所以成為萬物之靈,是因為我們的手指頭能做其他動物做不來的事。」
「很有意思的說法。」
其實,我可以別說這麼多廢話的,可是我貪看啊順的表情。每次,當我說著未來的事情時,他總是听得津津有味,在他身上,我滿足了當老師的說話欲。
「人類學家說,人類的始祖也是用四只腳行走的,他們花了好幾百萬年,才學會直立、用後腳行走。當兩只手空出來之後,人類就開始利用雙手做許多事情,越訓練手越靈巧,慢慢地,人類的智慧就凌駕于其他動物之上。所以我們常驕傲說,我們的雙手是萬能。」
他點點頭,問︰「所以猿猴的智能也比其他動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