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我張揚?沒辦法,我們那個年代,人人都想當明星,人人都想被看見,不主張謙虛是美德。
「對對對,三爺是說過。」我滿口敷衍。
「三哥果然是最了解你的人。」他大笑。
「了解我什麼?」
「他知道你到京城的時候,發現我迎娶施春春,會立刻轉身逃跑。」
「不是立刻,我站在門外想了好久。」
「結論還不是想逃?」
「不逃要怎麼辦?」
我一次次說服自己讓步,先是認同他娶兩個妻子,是為皇位不得不的犧牲,然後接受他與妻子從「有名無實」轉化成「名符其實」,因為人人都說,身為太子妃,里子不比外頭光鮮。接著,再眼睜睜看見第三頂大紅花轎入門……
你說,哪支軍隊連戰連敗能不逃跑?
「一個施春春就讓你想逃,往後呢?十個、二十個施春春擺在後宮,你是不是要同我勢不兩立了?」
很好,他說清楚了,未來我得在那一堆施春春當中自處。
我不是沒想過,只是每回光是想象,就像萬針扎身般灼痛,覺得自己是被困在太上老君煉丹爐里的孫猴子,被三昧真火切割錘煉,沸騰炎灼著心肝脾肺,于是不得不躲,而今,他既挑明說,我堅決守住最後一道防線。
沉吟半晌,我開口︰「啊順,我看過一個故事。」
那是在網絡上看到的,內容夾雜了東方神話和西方神話,當時嗤之以鼻,誰知現在會拿來說服眼前古人。
「說說看。」
「有天,一個天神和冥仙不期而遇,他們愛上彼此,但願不離不棄。但天地有別,兩人怎麼能夠成為夫妻?于是,天庭做出懲處,天神的腳落在哪塊士地上,哪塊土地便會長出荊棘,刺得他鮮血淋灕;而冥府發出詛咒,讓冥仙失去她的美麗容顏,一夕之間,她成了丑陋的巫婆,人見人厭。
天神不舍得冥仙知道自己的容顏已經改變,便毀去所有的鏡子,而冥仙不舍得天神受利刺椎心之痛,決定搬到湖泊里生活。
然而,當湖水映照出冥仙丑陋的面容時,她痛苦至極,掩面逃去。天神急急拔腿狂奔,想追回自己心愛的女人,但他踩過每吋土地,瞬間長出的荊棘便刺傷他的相腳,點點滴滴的鮮血落在地上,開出一朵朵紅玫瑰。
于是,在我們那個年代,紅玫瑰代表的是愛情,男子送女子九百九十九朵紅玫瑰,代表他愛她,久久遠遠。」
「後來,天神冥仙怎麼了?」
「天神成了月老,掌管男女姻緣;冥仙做了孟婆,怨偶們喝下她的湯便能忘卻前塵,從頭來過。唯有天下情人終成眷屬,世間怨偶皆握手言和,月老和孟婆才能再次聚守。所以……」我低了低眉頭。
「所以如何?」
「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我絕不擋你再娶上十個、二十個施春春。」
「然後呢?」他在等我的下文,他很確定我不是個好說話的女人。
「我不會再妥協,我會逃得遠遠,這個世紀、下個世紀,只要能逃離你,我頭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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