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討伐袁術的大潮落幕,敖烈率軍沿海路返回了遼東,然後從遼東沿陸路回到燕京。因為江東的局勢已經穩定了下來,孫策已經掌控了大局,因此,甘寧和魯肅率領的水軍,也隨同敖烈一起返回了幽州。
剛剛到達燕京,李儒就拿著一張幽州出產的薄紙走了過來,上面寫著暗影成員傳回來的兩條消息。第一條,劉協已經同意了敖烈的保奏,讓孫策出任揚州牧之職,統領江東、淮南等地;第二條,則讓敖烈有些吃驚,曹操部下的曹仁、臧霸聯手,在青、徐交界處,一戰消滅了袁紹派往淮南的大軍,審配僅僅率領著三四千殘兵返回鄴城,顏良、丑都被曹操收降了,另有一萬袁軍,也一同投降了曹操。
敖烈知道,曹操要對袁紹動手了,或者說,他是在為動手前,做著準備。不過,在聯合曹操一起攻打袁紹之前,敖烈還有著一些問題必須要提前解決。北疆的鮮卑雖然已經臣服,其地盤也已經變成了大漢的第十四個州——光州,但是,並不是說自此以後,北疆就安穩如山了,西北還有匈奴盤踞,和匈奴比鄰的,還有被敖烈打的元氣大損的烏桓人。
盡管匈奴和烏桓因為敖烈的打壓,實力大不如以前,但畢竟也是一個隱患,這個隱患不除,敖烈可沒有辦法安心攻打冀州。袁紹和烏桓的關系很好,如果在敖烈攻打冀州的時候,烏桓人受袁紹之托,在自己背後搞點什麼小動作,那可是相當的麻煩。所以,敖烈當初和曹操爭奪這場戰役的主動權。把開戰的時間和方式捏到自己手里,就是為了留出時間來,先把烏桓和匈奴徹底鏟平。
當夜,敖烈找來諸葛亮、賈詡、荀彧、李儒和徐庶幾人,連夜商討針對匈奴和烏桓的方案。開始的時候。眾人的思路在處在正確的道路上,可是商量來商量去,眾人卻先後發現了一系列的問題,以至于征討烏桓、匈奴之事,竟然不能順利的進行下去。幽、並二州在經過平定北疆的戰役之後,士兵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許多,這多出來的一部分人,大多都是漢化後的鮮卑族戰士,雖然可戰的軍士增多是件值得高興地事,但是各種問題卻也相繼暴露了出來。
首先,就是軍餉的發放。以及軍糧的供給問題。鮮卑族人各個驍勇善戰,凡是成年的男,稍加訓練,都是一名不錯的騎兵,即使在怎麼優選優,以鮮卑人龐大的人口基數,最後被選到軍服役的。依然有五萬之眾,這五萬軍士的糧餉、裝備、戰馬等等等等,都需要盡快籌措,以便把他們盡早訓練成軍。雖然在光州,也就是以前的鮮卑境內,敖烈得到了大量被凍死的牛羊,諸葛亮把這些牛羊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通過萬通商會和甄氏商會變成了錢糧,但也僅僅是比較寬裕的完成鮮卑人內遷之後的問題而已,根本就沒有多少多余的錢糧來供養這五萬騎兵。
其次。鮮卑人雖然在一系列比較平和的政策下,逐漸融入了漢人之,但畢竟時日還短,還沒有形成徹底的融合,如果在這個時候。敖烈率領大軍離開的話,難免會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會借機挑起境內漢人和鮮卑人的矛盾,這對敖烈的統治,勢必會造成影響,不利于日後的發展。
再次,敖烈在一年之內連續平定高句麗、扶余和北疆,不少武將、能臣都被留在了當地,用以安撫當地民眾的情緒和震懾宵小,像魏延、張繡、鄧芝等人,分別留在扶余、高句麗等各地,出征烏桓和匈奴,這些猛將和能臣是必不可少的,敖烈必需要找到合適的替代者,讓替代者接替魏延等人的工作。
另外,敖烈還要留下足夠多的將士,鎮守燕京,對內可以安民,對外可以保境。尚未完全漢化的鮮卑人,還存在著少數極端份,如果他們和冀州的袁紹聯合起來,那將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所以,這次征討烏桓和匈奴的人手,不能太多,最多只能抽調出全部軍隊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說,敖烈麾下雖然有二十四萬大軍,但最多,也只能動用萬人而已。想要以萬將士迅速平定匈奴和烏桓,實在是有些困難。
基于以上幾點原因,敖烈等人的話題,逐漸轉換到了政策改革上來了,隨著光州並入敖烈的治下,原有的幽並都督令,顯然已經有些不太適應了,現在的情形,亟待敖烈在原有的政策保留精華,然後在加入一些新的政令進去,從而促進幽、並、光三州穩定的向前發展。
于是,在接下來的幾天,敖烈推遲了戰前的準備,轉而開始和麾下數十名武官員,共同商討新政的制定。在商討的過程,最為沉默寡言的,就是田豐了,可是一旦他開口提出意見,就一定是一針見血,直指問題的要害,即使是面對敖烈的辯論,也絲毫不肯松口,直到這個問題,在眾人的反復磋商之下,得到妥善的解決為止。
七天之後,新的政令出台了,現在敖烈掌管著三個州的地盤,而且以後還要攻打匈奴和烏桓,所以,幽並都督令這個名稱,顯然已經不再適用了,新的政令在大家的商討之下,被命名為燕京律。敖烈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心,都在燕京,以燕京的名稱命名新的律法,也確實是在合適不過了。在漢代,令和律的範疇可是大不相同,令只能作為小範圍之內通行的法令,比如禁十八斬,就職適用于軍,而不能運用在民生。而律,則是大範圍之內實行法令的統稱,能被成為律的法令,至少也是一個王國內通行的法令,才有資格被稱作律。敖烈雖然沒有封王,但是實際權力和王也差不了多少,劉協還給了他臨機專斷的職權、總督三州軍政大事的職權以及開府的職權,憑借著這些特權。敖烈可以名正言順的制定律令,而不必擔心受到天下士林的譴責,只需在律令正是實行之前,給劉協寫一道奏折,告之實行新令的事情。讓劉協了解一下新律法的內容,就可以了。
在燕京律,原有的禁十八斬、屯田令、鹽鐵令等數種適用的法令被保留了下來,以確保軍令森嚴、促進農事生產以及把鹽和鐵徹底控制在敖烈手等等。除此之外,一些促進民族融合,相互協調發展的法令。被命名為華夏令,正式被編入燕京律。華夏令這個名字,是敖烈親口叫出來的,除了敖烈之外,沒有任何一個人明白「華夏」這兩個字,代表著什麼意思。但是既然是敖烈親口取的名字,而且態度十分堅定,眾人也就同意了下來。華夏令的法令極為嚴厲,對漢人和鮮卑、扶余、高句麗等少數民族一視同仁,凡是試圖分裂民族融合的,挑唆民族矛盾的等等行為,無論是漢人還是少數民族。一律嚴懲不貸。
在新編的令法,還有一個法令,是敖烈特意提出來,然後經過眾人的完善之後,專門用以約束戍邊部隊的,名為戍邊令。一個國家的邊疆,是這個國家疆土的門戶,而駐守在邊疆上的將士,一定要十分忠誠而且驍勇善戰才能守好這個門戶,否則的話。一旦外敵入侵,負責駐守邊疆的將士,在金錢、美女等等誘惑之下,放松了警惕,或者直接打開國門。放敵人進入自己的國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對于戍邊令的提出,敖烈是參考了後世令人敬佩的邊疆部隊之後,認為制定戍邊令,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才提出來的。敖烈想打造一支像後世那樣,對祖國充滿忠誠、對國人充滿忠誠的戍邊部隊。只有把國門交到這樣的將士手,敖烈才能沒有後顧之憂。當然,現在敖烈只是負責大漢北疆的戍衛工作,所以,他的戍邊令,只對北疆有效。
本著精簡和通俗易懂為根本,燕京律制定出台之後,一共有十二道法令,共計小項條款一百八十三條,在律令繁雜的漢代,可謂是最為精簡的一部律法了。別看燕京律的法令並不多,但是對軍、政、民生等等各個方面,都有著詳盡且細致的涵蓋,能夠讓幽、並、光三州內的所有民,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有法可依。燕京律的出台,對敖烈治下的三州有著深遠的影響,相信在燕京律的約束和規範治下,境內用不了多久,就會變成類似後世的法制社會,不會再有人在犯罪之後而逍遙法外的情況出現了。
同時,燕京律打破了一直以來,士族階層居于統治地位的壟斷。燕京律倡導人人平等,即便是士族眾人犯了法,也一樣會被捉拿問罪,和普通民眾沒有任何的區別,所以燕京律剛一出台,就受到了老百姓們的熱烈擁護。敖烈是決心用燕京律當做突破口,正式向士族宣戰!已經不合時宜的士族制度,距離徹底被廢除的日,已經不遠了。當然,幽、並、光三州內,並不存在足以影響大局的士族,因此燕京律的實施,並沒有受到什麼阻力,但是敖烈相信,當燕京律的功效逐漸發揮出來之後,居住在三州之外的漢人們,一定會感覺的到,燕京律是真正為老百姓制定的律法,屆時,必然會有大量的漢人會遷居到三州境內來。
和老百姓的反應不同,三州之外的士族世家們,在觀看了燕京律的規定之後,沒有一個人的臉色是好看的,不少人都氣的把手的燕京律手抄本,發泄般的撕成了粉碎。不過,劉協倒是一個例外,他在觀看了敖烈派人送來的燕京律條款之後,非但沒有生氣,反而大加贊賞,並立刻下旨,在關地區試用燕京律。
雖然劉協也算得上是士族的代表人物之一,但大漢如今十分傾頹,劉協這個名義上的天,實際能掌控的地方,也只有洛陽以及長安兩個城市附近的地區了,幾經磨難之後的劉協,早已經看的很通透了,權力什麼的,他早就不放在心上了,只要大漢的血脈能延續下去,大漢的民能更好的生活下去,劉協就知足了。
在歷經十常侍、董卓之亂後,關地區已經沒有什麼像樣的大士族存在了,劉協在處斬王允的時候,還借機拔掉了一些毒瘤,更是讓這個地區的士族遭受了一定的打擊,所以燕京律在關地區,也得以順暢的頒布施行了下去。劉協這個無意的舉動,為以後的大一統,提前打下了一定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