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虐不歡 被抓

作者 ︰ 颯木

沈思曼拖著受傷的腳沒有走多遠,就听見了水聲。

這個島上有水?

再走近一些,水的聲音就更大了,而且像是瀑布的聲音。等到沈思曼真的走到那里時,她一下子就被眼前的美景給吸引住了。

如她所猜測的,果真是個瀑布。但是這個瀑布不大,也不寬,比之她以前去過的厄瓜加爾大瀑布,氣勢上要差得太多。雖不是傾國傾城之姿,卻有鄰家碧玉的清新之氣,看起來別有一番風味。瀑布水流不急,水簾下面是一個稍深的潭子,然後就是一條小小的河,比起河,稱它為小溪似乎更為恰當。兩邊全是樹木,甚至很多樹木的枝條直接垂到了溪水里。

「有瀑布!既然有淡水,那麼這個島上也許還有其他人……」沈思曼一下子看到了希望,自言自語道。

即使這里景色再美,這個時候,她是沒有這個閑情欣賞這美景了。她唯一能想到的,便是逃跑,而且越快越好!天已經亮了,她如果再逃不出去,很快就會被那個瘋子發現。

沈思曼從書本中學到一些常識,她知道,自己應該沿著這條小溪往下走,也許在小溪的下游,就能找到出路。

徐良煒沿著一路的血跡,很快便發現了在小溪邊的沈思曼,那個女人,還以為自己能逃出他的手掌心。

「沈思曼!」

沈思曼听見了熟悉且滿是憤怒的聲音,一回頭,便看見了那個讓她恨得牙癢癢的瘋子,她想都沒想,立刻拔腿就跑。她不知道,她的這一行為在徐良煒看來簡直就是垂死掙扎。

沈思曼跑,但是徐良煒比她跑得更快,只瞬間就抓住了沈思曼的手,但沈思曼不甘心,仍拼命掙扎。但是徐良煒狠狠地抓住她的手,絲毫不放,沈思曼的手幾乎就要折掉。

「沈思曼!你還要跑!」

沈思曼狠狠地瞪了徐良煒一眼,聲嘶力竭地叫道︰「你要是我,你不會跑嗎?」

徐良煒二話不說,拽著沈思曼就往回走。

「痛!痛!」

沈思曼的腳早就受傷了,經過這麼一折騰,現在又流了更多的血,再加上徐良煒拽她的時候,根本不注意力道,手腕的痛和腳傷的痛讓她實在忍不住叫出聲來。

徐良煒根本不理會沈思曼痛苦的叫喊,他看到她的腳踝正在流血,但是,那也無法平息他此刻的憤怒,也無法抵消他對她的仇恨。

很快,徐良煒就把沈思曼拖到了沙灘。然後,他一用力,把她狠狠地甩在了沙子上。幸好這是柔軟的沙子,否則如果是平地,沈思曼此刻肯定暈過去了。

沈思曼很想站起來,但是她已經爬不起來了,逃跑耗去了她大部分氣力,腳傷又讓她流了太多血。

她兩只手撐著地,看向面前,竟然是一片大海。

「你要做什麼?」

「你要為自己的逃跑付出應有的代價!沈思曼!」

說著,徐良煒兩只手又一把抓起虛弱的沈思曼,拖著她就往海邊走。沈思曼拼命掙扎,但是掙扎不過。

沈思曼剛想抬頭,卻被徐良煒一把按進了海水里。海水一下子就嗆進了沈思曼的鼻子,她反射性的就要把頭從水里抬出來,但是徐良煒卻緊緊按著,沒有絲毫松懈。

沈思曼急切地想要呼吸,雙手開始在水面四處亂抓,想要抓到一個救命的東西。她的垂死掙扎終于讓她出了水面,她立刻大呼了一口氣,但是只有一秒鐘,徐良煒馬上把她重新按進了水里。

「沈思曼!你不是怕水嗎?這次我就讓你喝個夠!」

「我說過,你跑不掉!這輩子你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沈思曼什麼也听不見,拼命掙扎但是沒有一絲間隙和空氣,海水大口大口灌進她的嘴里。漸漸的,她掙扎的動作變慢了,她開始失去意識。

徐良煒此刻紅了眼,明明已經知道沈思曼沒有掙扎了,但還是緊緊按住她,甚至把她往更深處按,他真想現在就殺了她!

等他反應過來松開手時,沈思曼已經完全失去意識了,依然保持著頭埋在海水里的姿勢,但兩只手漂浮在水面……

……

「時業,思曼去美國之後,你有和她聯系過嗎?」

李華和李時業一起在餐桌上吃早餐,李華看自己的兒子自沈思曼走後,這兩天有些神不守舍。

「爸,沒有。思曼說想自己呆一段時間,不想我打擾她……」

說真的,李時業從前天就開始想沈思曼了,如果不是他不知道沈思曼在美國的具體地址,他肯定立刻飛過去找她了。

「也就你,隨著她的性子來,只有一年就要結婚了,你還讓她一個人去旅行。旅行的事情並不著急這一時半會兒的,結婚之後,你們不就有一個月的蜜月旅行嗎?到時候想去哪里不成?馬上就要成為我們李家的媳婦了,還一個人到處亂跑!」

李華覺得沈思曼這個行為不符合李家媳婦的身份,豪門太太,就應該在家相夫教子,不應該到處拋頭露面。

李時業嘆了口氣,他知道爸爸知道這件事後,肯定是不贊成的︰「爸,是我同意她去的。還有一年的時間,你又不讓她去工作,她一個人呆在家里等著嫁給我該有多悶啊,倒不如到處走走,散散心。」

「呦,你這媳婦還沒娶進門,你就開始幫著自己老婆說話了。怪不得別人都說,兒子娶了媳婦就會忘了娘!」李太太從廚房拿了三杯牛女乃,打趣道。

「媽,你這是說的什麼話呢?」李時業知道媽媽是在和自己開玩笑。

李太太把一杯牛女乃放在李時業的面前,說道︰「時業,你可別耍賴,剛剛你和你爸的對話我可是全部都听見了。你爸才剛剛開始說媳婦的兩句不是,你就開始替你老婆說話了,這不就是娶了媳婦忘了娘嗎?你說是不是?」

「媽……」

「趕緊把牛女乃喝了……」李太太慈愛地看著自己的兒子,關心地催促道。

她就只有這一個兒子,從小到大,他想要的,她和李華基本上都盡量滿足他,包括他的婚事。本來,他們已經為李時業挑了另一個更加門當戶對的名媛。但是時業堅持說自己愛沈思曼,而且今生除了她不會再娶任何別的女人,所以,她和李華只好同意了。在和沈思曼相處一段時間之後,她和李華也對這個未來的準兒媳越來越滿意。

李太太把另一杯牛女乃放到李華的面前,自己也留了一杯。

「知道了,謝謝媽!兒子雖然有了老婆,但也絕對不會忘了媽媽的,我和思曼,以後一定會像你和爸爸一樣,幸福地生活。」

听到這,餐桌上的一家人都開心地笑了。」時業,什麼時候你才願意到爸爸的公司來幫忙?爸爸已經等了你很久了,可是每次你都用別的理由來搪塞我。」

「爸,我現在不是很好嗎?」

「好什麼?替徐良煒做事?」

徐良煒放下刀叉,認真說道︰「爸,徐氏集團我們也有股份,雖然比良煒的股份要少很多,但怎麼說也是徐氏集團的第二大股東,我在徐氏集團工作,也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再說了,良煒是我的朋友,我在那里工作很開心!」

「我听說徐良煒最近經常不來公司……」

「良煒一直都很少來公司,但是公司的事他從來沒有耽擱過,他是個杰出的管理者,我相信在他的身邊,能學習到很多。」

「你到我的公司來,一樣可以學習。」

「爸,那不一樣!」

李華放下刀叉,問道︰「怎麼不一樣了?不都是學習嗎?論資歷,我可比徐良煒要強多了。想當年,我在商場上打滾的時候,他還沒有出世呢!」

「爸,我在那里工作不止這一個原因,剛剛也說了,良煒是我的朋友,伯父伯母去世之後,他就一直是一個人,我想在他的身邊幫他。這件事,你就听我的吧,我保證,等過一段時間,也許就在我和思曼結婚之後,我就會去你的公司幫你的忙,好嗎?」

李華听了兒子的話,發現自己的兒子這一次很認真,他是真的決定了,和沈思曼結婚之後就去公司幫忙了。當初,他之所以會退出徐氏集團的管理層,是因為他想要把更多的精力投資到去建立一個可以與徐氏媲美的公司。而且,自己的兒子完全可以取代自己在徐氏站穩腳跟,得到鍛煉。

現在,自己公司已經逐步發展壯大了,有了一定的規模,他想要李時業回來幫他的忙。

「時業,今天晚上公司有一個酒會,你一定要去!」

「爸,你又打的什麼主意?」

「作為公司未來的主人,這種場合總要露個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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