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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毅剛繼續詢問證人。♀
「完全肯定是一個人?」
「不,就餐是一個人。」
「這麼說後來又有一個人來和他一起會餐,而且還是一位女人?看得很清楚,離你的位置很近?」
「你說的非常對,他倆在我的餐廳呆了很長時間,一瓶酒剛喝完,他要了第二瓶酒,一會兒來了位女人坐在他身邊。看起來他們很暖昧,不像第一次見面,年輕女人富麗的生活情調,多情的生活表現在我們這里是常見的事。但他倆不一樣,看上去很異樣,比情人還情.」
「是這位女人嗎?」
「很像是她。」
「很像。這麼說還不完全是她,只是很像嗎?」
「不,是她。我見過。」
「請你看清楚,不會認錯人?」
「我想不會的。這天晚上因為他們在酒家里給我的印象特別深。我這天晚上收入很壞,是他們給我帶來不太理想的收入。」
尤毅剛忽然感到有些棘手,楊清貴的證詞很可能會給案情調查帶來新的定罪,情況很可能也會有變化。
而李維克也感興趣地注視著證人的證詞。除此之外完全可能有另一種原因,這個證人在這種時候出現,可以說是幫了李維克的忙。
審判廳的觀眾這時也有奇怪的議論,有戲謔的笑聲,有不同神色的表情,他們緊緊盯住台上,看著尤毅剛問詢證人的可笑舉動。
曾偉成坐在楊琴身邊,臉上的情緒很不好,他听見證人的證詞對曾秋蟬有些不利,情況有有可能更壞。但他又想不會太壞,證人的證詞要向法庭負責,而法庭的判決也要依照事實,這點他是相信法庭不會錯判。再說曾秋蟬的律師不是沒有頭腦的人,講事實。注重證據,他可以列入高級律師行列。案情進展情況是不會使人們的意志為目標的,有很多情況是想象不到的,目前盡管證人的證詞在法庭調查出現新疑點,這和律師的目的是一至的。弄請案件情況,找到更多更準確的事實依據,對于有經驗,有頭腦的律師是毫無否認的。因而曾偉成有點身不尤己,他只好絕對相信法庭,相信律師對案情進行公正辯護。
此時的尤毅剛有點猶豫。桌上的卷宗提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案件的結論倒向他。于是他轉向證人。嚴肅的面孔。有經驗的措詞,表現靈活的繼續詢問。
「請問,他倆在一起已經清楚了,那麼他倆在你的酒家呆了多長時間?」
「大約有一個半小時。女人呆的時間很短。大約只有三四十分鐘。我看過時間,沒有錯。」
「就是說,這位男人到了半小時後,喝了一瓶酒向你要第二瓶酒的時候,這女人就來了。隨後他倆在一起喝酒,吃了你的楊清排骨?」
「是這樣,完全是這樣。」
「他們只是喝酒,你有沒有注意到別的?比如說,他們在一起交談很密切。有說有笑,或者他們是在商談什麼計劃?」
「偶爾听到半句,或一句話,但不完整,不全面。女人說在什麼地方等他。叫他一定準時來。男人顯然是很為難地點了頭,就沒有听到他們再說什麼。後來他們在外面的情況我就沒有注意了。」
「他們的談話你確信沒有听錯?」
「我向法庭保證,他們的談話我沒有听錯。」
尤毅剛面向陪審法官,很有把握地說,「我想行了,楊清貴提供的證詞我需要調查。」
審判長做了個手試︰「法庭準許調查。」
李維克終于有說話的機會︰「審判長,我對證人的證詞有意異。」
審判長︰「準許辯方提問。」
「是這樣的,我們都需要調查。」接下來法庭準許李維克對楊清貴進行詢問證人有疑點的證詞。
「楊清貴,你的酒家在華山腳下石筒子街,听說生易不錯,大部份時間是游客光顧?」李維克向證人提問,看起來完全和本案無關。
「是的,那條街很亂,人很多,晚上不太安靜。」
「現在怎麼樣,安靜嗎?」
「現在還是那樣,不安靜。」
「這女人你認識?他倆一起在你的酒家里喝酒,吃牛排和排骨,都是你給他們送去的?」
「是的,都是我給他們送去的。」
「知道他們是夫妻嗎?」
「很遺憾,我從不關心這件事情,凡是到我酒家來聚餐的,我們都會給他們滿意的服務,從來不去過問人家的私生活。」
「他們在你的酒家聚餐,兩人很熱情,有說有笑。很有趣,他們的談話你听見,談的什麼,請你再向法庭講一篇。對了,要詳細點。」
「我在前面講了,偶爾听到半句或一句話,但不完整、不全面。女人說在什麼地方等他,叫他一定準時來。男人顯然很為難地點了頭,就沒有听到他們再說什麼話。後來他們在外面的情況我就沒有注意了。」
「他們是什麼時間來你酒家就餐的?」
「晚上大約十點鐘,沒錯,是十點鐘。」
「女人是什麼時間到你酒家去的?」
「大約比男人晚不到三十分鐘。」
「誰先離開?」
「女人先離,男人很快就跟了上去。」
「男人跟上去後他們在干什麼,當時你有沒有看見他們可疑的行為?」
「外面很黑,好像看見那男人摟住女人,女人好像還是再說那句話,在什麼地方等他,叫他一定準時來。」
「在什麼地方等他呢?有意思。後來他們怎麼樣?」
「後來他們說了些啥,我就沒听清楚。」
「他們後來就沒有回你的酒家是不是?」
「不。女人大約走了幾分鐘,男人又回來坐在原地喝酒。」
「這麼說他喝得很高興?」
「不,他很不高興。」
「這位女人你認識嗎?」李維克拿出死者照片。
「不認識。」
「這就行了。」
楊清貴有點不情願的在證詞文書簽上自己的名字。
李維克由于在某種機會中,在詢問證人找到對審判有種種新疑點的同時,不凡有了發現,這無意是對他的幫助。可以說,在法庭調查的時候,事情若有微小變化,審判官和律師為了對被告人負責。案件就要停下來重新調查,尋找核對新出現疑點的依據,研究事實真相,核對證人的證詞。這項工作再法庭上叫作延長「生命」。
公開審判現在已經到了第三天,案情的變化到了最新階段。楊琴從開庭這天起就擔心曾秋蟬的處境,現在沒有好轉,情況顯得更壞,擔心的事終于還是來了。
顯然,楊琴這幾天很少講話,神情有些恍惚的她一直坐在曾偉成身邊。她的臉色很不好。精神憔悴。氣色衰臘。干古的縐紋包肉貼骨。盡管她的眼神好使,听力管用,腦筋的靈活度不是很靈驗,但能辯別善惡。分清事非好壞,心眼不糊涂。
她看見自己的女兒站在被告席前,那張有些變色的臉,和那個欺騙過她的流氓在惡毒地攻擊她時,楊琴的心就像有人在用刀刺一樣疼痛。她看見這種淒慘的情況毫無辦法幫助女兒,接下來擔心的事情也許會更壞,更怕那個流氓會把罪證減輕,把更嚴重的罪推到曾秋蟬身上。在她眼前看見的情景很無奈,怪自己沒能力分擔女兒的罪責。沒有本事為女兒說幾句管用的話。如果說有什麼讓她唯一能夠輕松的念頭,哪就是站在面前的女兒精神頭挺不錯——這才使她減輕了些心里壓力。
這幾天她總想和女兒單獨見面,總想找機會和她談談,幾次都被法庭拒絕。有一次審判結束看守警官押曾秋蟬出門時,女兒和她擦肩而過。頓時。她看女兒的眼神很淒涼,很無奈,母女之倆在咫尺之間也沒有說話的機會。後來走遠了,看守警官押著上了囚車她還回頭張望,久久不肯離去。這種時候的楊琴真的有些吃不消,感覺頭暈眼花,天昏地暗,就像掉進迷宮找不著邊際,眼前的人影像螞蟻一樣活蹦亂跳,房門像迷宮的地下室望不到邊;審判長的臉又長又大,敲著開庭的法錘鐺鐺的響。尤毅剛的影子越看越小,比地上的螞蟻還小,他爬到審判長的法錘上不小心掉了下來,掉到訴訟人裴基林大黑皮鞋上,後來被踩在腳下。這時的楊琴嚇得大聲喊叫,嘴里念念有詞地說︰「偉成,快救妹妹,有人要害她。快去,快去。」
「媽,怎麼啦?」曾偉成扶著楊琴坐在旁邊的木椅上,好一會兒才醒神。
「媽沒事。秋蟬回家了。」楊琴指著家的方向說糊話。
曾偉成盡可能安慰楊琴少受些傷害,給她做工作不要去參加審判會,秋蟬不會有多大的事。還告訴她尤律師找到對秋蟬有用的新證據,在下一次開庭就會有意想不到的新突破。可是楊琴就是不同意,經過曾偉成好說歹說她才免強同意保持平靜,不參合激動。
等到第四天繼續進行公開審判的時候,楊琴的精神更壞,瘦弱,衰老的身體已經向她提出明顯的威脅。這種時候她已經知道自己的身體壯況。顯然,她的擔心更強烈,要和女兒講話的願望更迫切。她想象不到命苦的女兒後半身的命運將受到什麼懲罰,還想象不到女兒的罪行能不能夠得到法庭的寬大。她的女兒是無辜的。她已經向法庭認了罪,就應該得到法庭的寬大處理,但是結局到底怎麼樣,她說不清楚。
在第四天審判一開始,楊琴就給辯護律師講過自己的看法,請求律師給她一次方便。她還叫曾偉成通過關系向律師求情,轉告她對案情的個人看法,可是後來她得到的是失望。尤律師盡他的職責向她解釋︰罪犯怎麼樣,按照法律辦事。法庭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對罪犯是否寬大,這完全要看罪犯人的認罪情況,態度是關鍵。再說目前是公開審判最關鍵階段,被告人的情緒如果現在出問題就不好,糟糕的情緒隨時有可能影響對案件定罪的年限。如果被告人時而冷靜地表現,時而過激的反常,時而增加精神負擔,情況就更壞。
尤律師這樣解釋以後,楊琴後來並沒有強調她的要求。但是,她還是堅持有話要求尤律師告訴曾秋蟬——她說她的母親心里很平靜,叫她精神起來,一定等待她回來。于是,律師站在同情的一方,把這些話轉告給曾秋蟬。
ps︰
尤律師的辯護給曾秋蟬又驚又喜,復雜案情難遇測.l3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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