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予涵跟冷明涵無法溝通,問他什麼,他也不說,仿佛問在了門板上,半拍子也打不出個屁來。
難道真如他所說他也不知情?
平白無故的被人毀約,寧予涵怎麼也咽不下這口惡氣,她又沒做錯什麼,他們憑什麼要否定她?就算毀約總該有個合理的說法吧?
她必須要去討一個合理的解釋,否則她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就在這時,負責此次服裝宣傳片工作的周經理走了過來,見到寧予涵,臉上露出了幾分歉意,「lemon小姐,這次的事情真的很抱歉,為了補償你的損失,公司會付給你相應的補償金,還望您能夠諒解。」
諒解?怎麼可能?
他們這種斷然的決定,就好比打了寧予涵一個響亮的耳關,而後又虛偽的前來善後。
補償金?她才不稀罕!
前世的時候,她連到手的五十萬都不在乎,又豈會在乎那屈指可數的補償金呢?
「補償金就不必了,我要一個解釋,麻煩你們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周經理顯得有些為難,唇角微微抽搐了幾下,「這個決定是上級下達的,我只是負責通知。」
「通知?可您別忘了當初跟我簽下合同的人是你,如今突然毀約,你認為光憑一句話就可以把我打發嗎?」寧予涵雙眸一凜,憤憤地道,她要的是一個合理的解釋,而不是像這種冠冕堂皇的搪塞之詞。
「lemon小姐,實在是抱歉,據我們後來的估算,夜涵真的比你更適合做這季服裝的代言人。」周經理吞吞吐吐地道,除了這麼說,他實在是想不到比這個更好一點的理由了。
比她更合適?這樣的說法未免也太草率了吧?
她「寧予涵」的名氣雖然談不上享譽全球,但在台灣也是一個數一數二、萬人推崇的大明星。
只可惜這些人狗眼看人低,根本看不起她!
寧予涵心里清楚如此跟他們耗下去,也沒有多大的用處,說白了也就是發泄一下心里的怒氣,想要奪回代言人之位定是枉然。
而這個代言人之位對她來說意義重大,有了它,她便可以跟易家緊緊的拴在一起,可以更進一步的涉及到易家的企業中來,可以更快更有效的完成自己的復仇計劃。
所以,她一定要奪回代言人之位。
「我想見易允浩,麻煩周經理通報一下,謝謝!」寧予涵毫不避諱的直呼易允浩的名諱,這會讓周經理感覺她與易允浩很熟,就算不肯賣面子于她,也不得不賣。
「對不起,易經理不在,等他過來我會幫您通知。」
易允浩一早就被易學富叫回去了,老爺子擔心他們兄弟倆踫面又會掀起風波,耽誤了宣傳片的拍攝工作,所以才特意使了這個調虎離山之計。
「生米一旦煮成熟飯」,易允浩想不答應都很難,要知道重拍一組宣傳片需要耗費太多的資金,身為公司的新人,股東們說什麼也不會支持。
周經理環視了一下片場,然後又面向寧予涵,用十分委婉的語氣說道,「lemon小姐,你看有什麼事能不能回我辦公室去說呢?」他是怕她在場影響了宣傳片的拍攝進程,萬一老爺子怪罪下來,自己一定月兌不了干系。
周經理的小心思,寧予涵一眼便看破了,微微揚起唇角,似笑非笑地道,「我想我還是留下來,沒準還能發現我與夜大之間的差異呢?這個請求周經理總不會不答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