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時代巨星 第二十六章 出售歌曲使用權

作者 ︰ 四海123456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直到我們老得哪兒也去不了

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里的寶……。♀」

李霖彈唱著,他細膩甜蜜的聲音將小女子心中幻想的浪漫完全展現出來,他告訴眼前的人們,小女子心中的浪漫不是花草香車、不是金玉滿堂,僅僅只是想和自己心愛的人,在蒼老的時候,對方依然愛著自己、把自己當做是快寶、捧在手心里慢慢的噓寒問暖。

「背靠著背坐在地毯上

听听音樂聊聊願望……。」

李霖重復吟唱這首《最浪漫的事》,將眾人的心靈從浪漫婚禮現場帶出來,帶到李霖的歌聲里面,讓他們的耳朵享受來自于音樂的洗禮。

可以說,李霖的歌聲已經完全把握住他們的心靈。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直到我們老得哪兒也去不了

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里的寶……。」

李霖唱出最後一個音符,才緩緩的閉上嘴巴彈奏鋼琴,而這個時候,來參加婚禮的賓客才從美妙的音樂世界里面走出來。♀

「真是好听的歌。」一名賓客閉上眼楮,仔細回味剛才自己听到的音樂,他感覺那甜蜜的聲音還在自己的心頭回蕩,「不知道哪里可以買到專輯,我想循環播放听這首歌。」

「應該不是專輯。」另外一名賓客也閉上眼楮,不過他和剛才那位賓客不一樣,他對樂壇的歌曲很了解,「這應該是一首新歌,否則我不可能沒听說過。」

「可惜了。」原先那名賓客有些惋惜,「本來還以為可以立即買專輯來听的,沒想到居然是一首新歌,不過等他發專輯了我一定去買來听听。」

在場外不遠處,靈魂樂隊的幾個成員也在彼此交流。

「剛剛那首《明天我要嫁給你》已經是頂級歌曲了,這首《最浪漫的事》,可以說是經典歌曲,人和人的差別怎麼那麼大呢!」作為靈魂樂隊臨時隊長的程志堅這個時候也酸了起來,「有公司捧和沒公司捧就是不一樣。」

作為星城地下第一樂隊的他們名聲在外,被許多酒吧和酒店的客人追捧,不過那些唱片公司就是看不上他們,讓他們無力步入歌壇。

而李霖這樣一個普普通通的少年,卻被唱片公司選中、而且還挑選了如此優質的歌曲給他們,怎麼能不讓他羨慕,當然,他並不知道李霖的歌曲不是公司選出來的而是他自己抄襲前世歌曲得來的,不然他一定會羨慕得吐血,仰天長嘆老天爺為什麼不選擇自己。♀

「是啊,有了這兩首歌再努力宣傳一下,新專輯紅紅火火指日可待,到時候李霖就是一線紅星了。」另外一個人回應道。

歌壇的歌手也有三六九等,像他們這種地下樂隊沒有唱片公司簽約的叫做不入流,而簽約唱片公司並且發行過專輯、但專輯反響不佳的叫做三流歌手。

發行過一張專輯而反響良好的歌手叫做二線歌手。

發行過兩張以上唱片、唱片反響良好或者發行一張唱片但唱片大紅大紫的叫做一線歌手。

發行過兩張以上、並且唱片都大紅大紫的叫做頂級歌手。

而在一線和頂級之中,有一種特殊地位的歌手叫做紅星,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一線紅星和頂級紅星。

所謂紅星就是指歌手某張專輯銷量席卷整個歌壇、稱霸歌壇,風頭之盛,連那些小天王小天後都要暫避鋒芒,這個時候的歌手就叫做紅星。

而在頂級歌手上面還有小天王小天後和天王天後那種等級的歌手,這種等級的歌手非常難以達到,要麼是拿獎拿到手軟、要麼就是征服亞太歌壇或者征服歐美歌壇。

不管是那一種,都不是普通人可以達到的,可以說,歌壇那麼多人,能夠到小天王小天後這個級別並且還活躍在歌壇的不超過十個人,而這十個人里面還包括了天王天後級別的歌手。

「不如我們現在去賣賣好,也許將來人家大紅大紫的時候可以提拔我們一下呢!」旁邊一個人也冒頭了,「一個一線紅星隨口幫我們說句好話,簽約唱片公司還不是分分鐘的事情?」

聞言,幾人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眼里看到了心動。

每一個一線紅星都是唱片公司的寶貝,隨便一個一線紅星就可以撐起一個中等級別的唱片公司,因為一線紅星不僅僅代表著金錢,還代表著人脈。

一線紅星開口,公司就算是不當做是聖旨來對待也會當做是法旨來對待,當然,這也要看公司的,公司越大對一線紅星的態度就越硬,而公司越小、對一線紅星的態度就越軟。

像三流唱片公司里面如果出了一個一線紅星,肯定會將那位一線紅星當成皇帝供奉著。

「也許可以試試。」

「不過要怎麼賣好?」

「他沒有需要我們幫助的地方。」

不過一會兒,靈魂樂隊的人就垂頭喪氣了起來,因為他們發現自己沒有可以賣好給李霖的地方。

對李霖的情況他們什麼都不知道。

李霖再唱完這首歌之後就下去了,對在場的安可視而不見,這里不是演唱會、不是可以讓他盡情演唱音樂的對方,他不能喧賓奪主。

李霖下去後主持人就立即上台,對著話筒高聲喊道︰「下面有請新郎新娘登場。」

本來在新郎新娘登場之前還有一段祝詞要念的,但李霖的音樂太好了,把下面的賓客都被吸引住了,如果再不讓新郎新娘登場,這場婚禮就變成李霖的個人演唱會了。

「辛苦你了。」李霖剛剛下台走出去酒店經理就迎了上來,他手里還拿著一個紅包,「這場助興表演實在是太完美了,硬生生的將婚禮拉高了一個檔次。」

「這是你的紅包,請務必收下。」

李霖見了也不推辭,將該他得的酬勞收入自己褲袋子里,然後打算離開。

「等等。」酒店經理叫住了李霖,「你的那首《最浪漫的事》可以將使用權賣給我們嗎?我們打算在以後舉辦婚慶的時候使用你這首歌作為開場的助興表演和背景音樂。」

「當然,我們僅僅是用在婚禮現場,並且我們會為此支付一筆不菲的金錢作為版權購買費用。」

「可以。」李霖一口答應下來,出售歌曲使用權本來就是歌手的收入來源之一,雖然不是大頭但也是一筆不錯的收入,他自然不會去拒絕。

「不過我和華為數碼唱片公司解約在即,所以我不想簽約的事情傳到華為數碼唱片公司的耳朵里面去,所以希望你能保密。」

本來李霖是華為數碼唱片公司的簽約歌手,他在簽約期間的一切收入華為數碼唱片公司都會進行抽成,不過已經決定和對方解約的他自然不會願意為對方輸送利益、讓對方察覺到自己的價值從而使用一些非常規手段來對付自己。

「我明白應該怎麼做。」酒店經理對這種事情倒也不反感,所以一口氣答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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