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眼楮一亮,他雖然說不上精通刑律,但是受到高度重視法律制訂的皇帝弟弟李治的影響,他也時常研讀刑律。所以對刑律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他知道唐律里有這樣一條規定︰「即同主奴婢自相殺,主求免者,听減死一等。」也就是說,主人的奴僕殺死了自己主人的另外一個奴僕,如果這個主人要求衙門免除這個奴僕的死刑,可以減死一等。
唐律規定︰「惟二死、三流,各同為一減」,意思是,死刑和流刑的減等,是刑種的減等,而不是刑種內部等級的降低。也就是說死刑本來有兩等「斬刑」和「絞刑」,如果該奴僕論罪應當判處「斬刑」,減一等,那就不是減為絞刑,而是直接減為流刑三千里。這就是刑種的減刑。
因此,只要有證據證明當時晏二郎的主人有這種要求,那衙門就應該減輕處罰,改判流刑,這樣也就實現了晏二郎的老母要求的免死罪,她跟著小兒子去流放所一起生活的願望。根據唐律的規定,長輩願意跟隨判處流刑的人去流放地生活的,可以準許並給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因此老太太的這個要求可是滿足。
現在關鍵是證據,李恪緩緩道︰「晏二郎的主人要求不要判處殺人的晏二郎死刑,證據充分嗎?」
「證據都在這里,請王爺過目。」
蕭家鼎把所有證言都遞給李恪。李恪看了,點頭道︰「很好,那死者家屬有什麼說法嗎?」
「他們已經明確表示服從衙門的判處,就算不判處死刑,他們也不喊冤。還寫了保證書,都在里面。」
李恪臉上露出了微笑,他知道,要做到這一點,是需要付出一些努力甚至代價的,道︰「你做得很不錯!你今晚草擬出判詞,本王明曰升堂審結此案就是。」
次曰早上。
蜀王李恪升堂審案,他帶來的書吏都已經把錄囚復查的案件有把握當場改判的,都已經呈報給了他。他要用一上午的時間升堂問案,當堂作出改判。
蕭家鼎承辦的晏二郎殺同主奴僕案也在其中。晏二郎的老母此前已經得到王妃的消息說錄囚的事情,因此已經趕回了,這天也守候在大堂之外。當听到蜀王驚堂木之下,改判兒子晏二郎流刑三千里時,晏二郎的老母喜極而泣,顫巍巍跪在大堂月台下,磕頭叩謝晴天大老爺。晏二郎想不到能死里逃生,也是哭得個稀里嘩啦的,被押解出來時,與老母抱住哭成一團。
中午的時候,呂超的妻子帶著孩子來了,蕭家鼎把自己的五貫銅錢,裝了一小箱子,給了她。她已經知道了判決結果,現在又得了一筆錢,先前又作了不喊冤的保證,自然是沒有再說什麼。
案件審結,根據蕭家鼎判詞中的建議,蜀王李恪著令九隴縣縣令,對拒絕贍養老母的大兒子晏大郎拘捕判刑,並分割其一半的家財作為贍養老人的費用交給老母。
這是蜀王爺的命令,九隴縣縣令哪里敢有半點拖延,很快就把晏大郎抓了起來,根據唐律的規定︰「父母在,別籍、異財,徒三年」的規定,以不孝罪,判處其徒三年,並把一半家財分給了老母作為贍養費。
晏大郎才後悔,大堂上哭訴說同意贍養老母,不要判他徒刑分他家財,但是縣令沒有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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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益州兩個縣的錄囚完成之後,他們一行人進入了相鄰的錦州萬安縣開展錄囚。
縣衙的劉縣令已經事先得到通知,帶著衙門大小官吏出城相迎,然後按照規定派人陪同開展錄囚。程序都差不多。
在這個縣,蕭家鼎又有一件王妃交辦的案件要辦理。這個案子從現代人的眼光來看,簡直是大跌眼鏡的。案子是一件通殲案,案犯的雙方竟然是夫妻!
事情發生很有戲劇姓,女方在成親之前,原來是萬安縣白鶴庵廟的女尼,法名通惠。後來還俗,跟同村的一個男子成親,已經生了兒女了。結果有一次吃酒醉了,這男子無意中說出了當初他是怎麼勾搭上當時是女尼的妻子的。他從小就很喜歡這女尼通惠,通惠出家之後,他很傷心,但是也不死心,經常找機會去寺廟里見她,表露自己的衷腸。開始通惠不理睬他,可是時間長了,通惠被他的真情感動,最後跟他私通了。最後還俗嫁給了他。
通惠的丈夫說了這事,沒有想到傳到了跟他有仇怨的一個村民耳朵里,那村民就去衙門告發了。結果衙門便把通惠和他丈夫兩個人都抓了起來審訊,兩人都承認了。因為他們是未婚私通,而且私通的的時候,這個通惠還是個出家人,按照唐律的規定,出家人犯通殲罪,要按照一般人犯通殲罪加二等。既使是出家人在出家期間犯通殲的,還俗之後才案發,仍然要按出家人的身份處理。而且不能用告身度牒抵罪。于是,縣衙判處通惠的丈夫徒一年半,從重處罰判處通惠徒兩年半!
這個案子在出家人的圈子里就傳開了,結果傳到了益州少城寺的方丈耳朵里。上次詩會的時候,這方丈也是多事,就把這件事情當成笑話說給楊王妃听了。王妃听後非常生氣,說出家人不象個出家人,這點處理太便宜他們了,應該從重處罰,至少要判這女尼一個流刑,把她流放到幾千里以外的煙瘴之地去。但是這個案子是依照刑律判的,判決本身沒有錯誤,楊王妃便把從重處罰女尼通惠的事情交代給了蕭家鼎。讓蕭家鼎想辦法實現自己的想法……
蕭家鼎一直很苦惱這件事情。本在古代人眼中,未婚通殲是一種犯罪,可是在蕭家鼎這個現代人的眼中,這只是一種生活態度,甚至連道德層面的問題都談不上。即使女方是出家人,出家人也就選擇幸福的權利,她既然沒有守住青燈古佛,與心上人私通,說明其塵緣未了,讓她還俗嫁人也就是了。而實際上也是這樣做的。當然,她玷污了寺廟的清白是應該受到處罰,在蕭家鼎看來,這最多不過限于道德上的譴責,還上不到刑罰層面,現在既然都已經判處徒兩年半,已經很重了,再要加重到流刑,讓她痛苦一輩子,那就太過了。
但是王妃的意見又不能不辦,可是他又不願意按照王妃的意見辦。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深入調查,看看這前女尼通惠還有沒有其他夠得上流刑的罪行,如果有,那就按照發現的新罪處罰,也就可以實現王妃的要求了。
一個女尼,又如何會實施可以判處流刑這樣嚴重刑罰的罪行呢?蕭家鼎對此並不樂觀,他也就是盡盡人事,辦不成也沒有辦法。畢竟原判並沒有什麼錯誤。
蕭家鼎來到監牢,提審女尼通惠。
通惠還不知道眼前這位帥哥,是來找茬要流放她來的。討好地陪著笑看著他。
蕭家鼎問了他們通殲的事情,通惠如實回答了。跟案卷判詞上寫的一樣。沒有什麼出入。蕭家鼎又問︰「你還做過什麼別的壞事沒有?要是有,就說出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是我們政斧的……,咳咳,是我們大唐王法的一向的政策……咳咳,一向的規矩!你要是老老實實坦白了,我們會從輕處罰,要是你拒不交代,想蒙混過關,等我們查出來,就要從重從嚴判處!你听清楚了嗎?」
「听……,听清楚了……」通惠被蕭家鼎一番听不太懂的話嚇得有些身子發抖。
「既然听清楚了,那就好,那你交代吧,你還有什麼別的罪行?」
「沒有啊!」通惠傻乎乎看著蕭家鼎,「我沒有別的罪,就這個。我都交代了啊。」
蕭家鼎自然不會指望自己一問她就交代出來,便問道︰「你是什麼時候出家的?在哪里出家?」
蕭家鼎跟她聊這些,只是想通過旁敲側擊,看看有沒有什麼發現。
通惠自然不知道他的用意,老老實實作了回答︰「在本縣白鶴庵出家。在我十六歲的時候。」
「你們寺廟都有些什麼人?你知不知道她們有沒有做過什麼違反王法的事情?」蕭家鼎想問她們寺廟里別人的罪行,看看有沒有跟她有關的。
通惠掰著手指頭數了一遍,一個個的把她們寺廟的人都說了。接著說︰「我們寺廟的姐妹都很守清規,從來不做什麼壞事,不過,听說我還俗之後,我們寺廟里來了一個女尼名叫通雲的,她就不是什麼好東西,來了不久,便把她親姑姑給殺了!幸虧我已經還俗,要不來,還被她連累了呢!」
「哦?殺了她姑姑?為什麼?」
「不清楚,不過听說也不是什麼大事,她就拿刀子砍死了她的親姑姑。她就關在死囚牢里。你可以去問她自己。」
蕭家鼎可沒有興趣去管這些閑事,他自己的事情都忙不過來呢。既然這個人是在通惠還俗之後才到的寺廟,那就跟她扯不上關系,問了也白問。蕭家鼎便岔開話題,接著問她一些寺廟的事情。但是看得出來,這通惠是個老實巴交的村婦,沒有什麼心計,蕭家鼎問什麼她就回答什麼,而回答的事情,沒有哪怕一件是違法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