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戀處 第一節 日記本

作者 ︰ 蔡佳奀

無聊時,鋪一條粗糲的卵石路,一點一點,慢慢長遠……

在潘家園,偶然撞到一本拇指厚的舊日記本,拿起來就放不下了,老板說這算絕版的舊物,屬于遺留下的精神財富,甭管年頭,有收藏的價值,不是古董勝似古董,五十塊,不商量。听聞,我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來,最後十五塊買下。老板偷偷地笑,然後叨叨咕咕,他賠了,姑娘我賺了。我不在意,允許他得意賣萌,我覺得我也沒虧本嘛,這樁買賣讓兩個人都開心。

日記本的主人可能單名一個「」字,他寫在日記本的扉頁處,還留下別的記號,「1986。7。2,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xxxxxx」。字跡娟秀工整,像是從田字格里摳出來的,但那字明顯出自漢子之手,字里行間,一撇一捺,還能感受到絲絲翩然冷傲若孤鷹的不羈之骨,帶著凜冽的決絕之情。當然,作者是男人,這是我翻遍全本之後,確定下來的。

另外,我發現我喜歡上了這個人,這樣的情感,真實與否都不重要,因為他闖進我的世界,這已晚了二三十年的現實,它本身就是飄忽不定的。我想我是迷戀他的文字,繼而迷失在了他的殤情里,我把他當成了一個多情的愛神,或許只是一個飄渺的符號。♀

我掐指算了算,猜想,他跟我一樣,沒風沒浪地過了2012。12。12的世界末日,或許正介于不惑半百之間,要是夠範兒,夠拽,就可冠之時下頂時髦的蜀黍之名。值得欣喜,一本日記,清詞麗句倒未必,潛藏著令讀者著迷的荒誕神秘,也不以為神奇,然在回味時能呈現海市蜃樓天象的清晰與真實感,用文字含蓄地保護私密的心情,則有價值又有魅力,假若文如其人,那這人是個傳奇。因此,扎上幻想的翅膀,我對他的好奇,自然而然地從精神的里面滑落到了庸俗的表面,我一直在心里勾勒他的樣子,特別希望他像一個人,像簡愛里的「跛豪」羅切斯特,但不要一模一樣,豪就可以了,跛就算了。

其實,這個人寫于1986年的私人的纏綿情話,躍然紙上,逃出日記本,被我踫到,讓我觸感到的的世界,那里的想要埋藏的一切,與我,並不遙遠疏離。有時,精神之酷,超越言語與想象,它可以越過囿困**的時空,當真自由,隨心所欲。上世紀八十年代,也實在不太遙遠,借給我你的一雙手腳,就能數全了這不多時的風雨春秋季。當然距離肯定是存在的,那可能是刷新了一些程序後,心靈暫時不適的距離,卻是意想不到的效果,仿佛讓我的眼楮蒙上了霧紗,他的過去看上去很美,而我的視角就像電影院里背牆的一面,鏤空射進來的一道賊光,在翻找我需要的東西。

日記里有一段文字,他這樣講他的痛。「擰開水龍頭,頭埋進水池里,眼淚會在水的泡沫里打轉,像你在別人的傷痕上舞蹈,傷心是假的,不以為意,你應該站在我身後,看著我,嘲笑我,我已經成了孬種,遺棄了自我,給你一個儀式,再不用擔心踐踏我的自尊了,它沒了……」

原來都一樣,悲傷的愛情仿佛就是那麼回事,字里行間披著孝衣,從那里孜孜冒出無需別人喝彩的碎碎念。只是,它們自有自己的價值,貴的,賤的,無價的,倒找錢的。往往是那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符號,浸泡在時間里,沉澱後的香氣,會軟化了吃速食長成生化武器的情感。

我真羨慕那些有故事的人,所以這個「」是讓我遙想,放不下的。他真實擁有過的美好與傷痛被未來人的追憶復活著靈魂,作古了,還泛著黃頁的驕傲,他的時光被遺落,無意中偏離了現實與之移接的跑道,卻成全了瀟灑地獨個遠去的背影,真是美麗。雖然,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追不回來了。但我想要找到這個叫「」的男人,或者只是想在遠處看他真實的一面,一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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