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歲當開墨色花 二十九,就讓我從一雙跑鞋開始忘記你

作者 ︰ 水磨刀

走出包廂的時候,我听見一句熟悉的日語台詞︰「我知道時光終有一天會把我們分開,但是,即使如此,在那日降臨之前,讓我們一直在一起吧。」少女的聲線柔盒,帶著不為人知的雀躍的欣喜。

循著聲音傳來的方向,我抬頭看去,果真,閃閃寬大的銀屏上放的是那一部劇。

「《螢火之森》。」當吐完這四個字,仿佛用盡了全身的氣力。

「你說什麼?」顧睿疑惑地看著我。

「沒什麼,不過是一部日本動漫罷了。」

是啊,也不過是一部算不得什麼片子罷了。

我記得曾經有一天,我和高顯抱著電腦,看《螢火之森》,然而我卻知道,他看得心不在焉,手機不時在鎮—動,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他竭盡全力想要投入十二分的精神,然而看這一部片子需要沉澱下心來,才能倍受感動,明白倘若能夠在一起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然而,手中的手機是那麼的吸引他的心,他每隔幾分鐘,就會劃動一番,然後裝作正在專心看的樣子,與我閑扯著他眼中的故事。可是,所有的句子從他口中吐出都是那麼牽強,支離破碎,如同漫天的螢火,無法收束。

所有的結局都已書寫好,卻來得如此猝不及防,仿佛一閉眼,至今我還能看見青色的少年們在夏日氤氳中追逐,少女的笑聲灑滿了整條郁郁蔥蔥的小徑,卻不曾料到故事戛然而止,塵封了年少的心。見到銀之前,夏天只是夏天,見到他之後,喜歡、愛、有感覺,正在悄然演變成日夜所期盼的夏日,盡管我們會管它叫做炎炎夏日。

銀屏上,陽光正跳躍在少年的身上,少女只听見芷花綻放的聲音,一朵一朵,美得肆意張揚。不知道誰家打翻了百年的陳釀,空氣中的酒香瞬時能醉了人的心窩。

「如果某一天,倘若你足夠幸運,你將會找到那個可以將你的人生分成兩部分的人,一部分叫做‘遇到他之前’,而另一部分則命名為‘找到他之後’」。我無意識地吐出這句話。

「生生。」顧睿停下腳步,站在我身邊一起靜靜觀賞起來這一步劇。

整個森林的妖怪都對少年說,小心,你要小心。如果打破了既定的禁——忌,世界就會分崩離析。

所有人都知道,沒有你,我會更好,所有人,除了我自己。

我看見在25°的房間里,余生生抱著半個冰鎮的西瓜,挖一口機械放地進嘴里,不知何時,水汽便氤氳了四肢百骸,涌成了兩行水,在看不見的地方張牙舞爪,心因為高顯的漫不經心而淒淒。

日子過得忽快忽慢,少女只是學會了在寂靜的夜,任思念爬滿全身的血液,隨著血管流轉全身,在看不見的地方肆瘧,最後流回心室,所有的細胞都在叫囂著我想你,然而,你卻不曾听見。我只是害怕,你走的太快,我跟不上你的步伐,只能一個人踽踽獨行在一片黑闃中懷念著你的溫暖,和曾經那些歡快的日子。

仲夏夜如約而至,少女的裙裾如同一只看不見的手,撩撥著一曲悠揚而憂傷的華爾茲,在心可以感受到的地方,叮咚作響。

連死亡都是那麼地絢爛,滿目的螢火襯著幽深的星空,張開的食指如同流星劃過星空,墜落在不知名的湖中,旖尼出一圈又一圈的遐想。

少年的眉目如畫,笑著說,我終于可以踫你了。陰陽相隔間,一生一次的擁抱。她還沒有來得及細細描繪他微涼的唇線,還沒來得及執起他指節分明的手,還沒來得及在他耳邊吐出秋冬春的思念。只來得及擁住他的身,看他消失在了眼前,只余滿眼璀璨的綠色,不見日月天明。在沒有他的日子里,是否會雨雪霏霏,風雨淒淒?

當時,看到著漫天的螢火,我在干嘛呢?我抬眼看著高顯很用心地解開手機的鎖,然後傾斜45度,在我看不見的地方與另一個角落的人竊竊私語,我在想,那時的他在干什麼呢?會不會覺得眼前的這個人是如此的無聊,這麼大了,還喜歡看這些動漫。

其實,我只想讓他看到這句台詞「我知道時光終有一天會把我們分開,但是,即使如此,在那日降臨之前,讓我們一直在一起吧。」可是,那會的他低著頭,只是在倒騰著手機,看吧,多麼浪漫的表白,可是他偏偏低了頭,而且也未曾學過日語,那句我從未吐露的告白消散在黑色中,以後,再也沒有機會說出。

沒有只言片語,卻能夠輕易地切割神經,這就是故事的收梢。從此以後,森林會不會布滿了霧靄,夏日會不會只是一個人斑駁的思念?

千山暮雪,只影向誰去?

「這部劇很美好,溫暖地如同冬日里的一簇火。」顧睿看完之後,稍作評價。

我抬眼看了一下他不知何時柔合了很多的輪廓,「嗯,我也很喜歡。」

坐在顧睿的車上,我把頭靜靜地靠在椅背上,面前閃現的卻是高顯低著頭,握著手機,偏過45度角,屏幕發出幽藍色的光芒,襯得他的臉明明滅滅的,看不是喜怒哀樂,也莫不清愛與不愛。

「顧睿爾,我們一起去法國吧,」我看著車窗外的霓虹燈,「不過,你得給我買一雙運動鞋。」

「沒問題。」他驅車帶著我去了耐克旗艦店。

我想,是時候封塵過往了,那麼,就從那一雙跑鞋開始吧。

記得那一年生日的前一天,上海下了一場大雨,仿佛要把多有沉積在空氣中的物質都狠狠地剔除,一絲不留,那場大雨淹沒了半個城市,我挽起褲腳,月兌下耐克,輕輕地提在手上,仿佛捧著一個稀世珍寶。那時想著,要是這一場大雨,這漫天的積水泡壞了高顯送我的鞋子,我該如何是好?水一直漫到小腿肚以上,涼颼颼的,帶著不可抗拒的秋意直往腳心鑽,渾濁的水面下,暗藏著不可預知的危險,也許是細石塊,也許是一灘污泥,也許是別人隨手一丟的玻璃瓶,在路上早已炸開了花。我亦步亦趨地隨著人流前行,然而不管我再怎麼用心,還是踩到了不該踩到的東西,也許是細砂礫,也許是其他一些帶著尖角的物質,那一刻,我只知道腳底一陣陰涼,一點兒也不覺得疼,估計是神經泡在冷水中,遲鈍了很多,當我坐在車上擦識血跡時,鈍痛瞬間如生死符,游走在全身,切割著遲鈍的神經。

那一刻,我竟然沒有為破碎的腳感到可惜,反而內心暗自竊喜,我用一絲絲皮肉之苦和兩張紙巾的血保住了那雙藍色的鞋子,看著它們安穩地躺在我的手提包中時腦海里回旋的竟是《甜蜜蜜》那熟悉地可以令人起雞皮疙瘩的旋律。

Melody,第一次覺得這首歌真好听。

大雨傾城,不知入了誰的眼,傾了誰的心?連那一回眸都帶著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的旖尼風情,後來,我才知道,所有的感覺與歡喜不過是我自己杜撰的劇本,我的一廂情願與毫無意義的臆想。

我想象著高顯冒著大雨,趟著滿地的積水,在空無一人的南京東路上疲于尋找可以避雨的地方,只為了給我挑選一份生日禮物。想想那種場景,就夠使人感動的了。然而誰又能想到,這個世上有一個詞人們叫它「世事難料」,糖水里的糖份還沒有蒸發殆盡,我和他便迎來了難堪的結局。那串鏈子還未熟悉我的體味,便被我賣到了當鋪,不知以後會被融成什麼樣子,放在櫃台上出售,也不知它的下一任主人又會有著怎樣欣喜的心情把它掛在脖子上,連帶著我們幾不可聞的「histoire」,histoire,在法語中的意思為故事,但同時我們也可以把它翻譯為歷史,被塵土掩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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