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凌藍,性別女,x市在讀工科碩士。我在7歲的時候開始上小學一年級,高三的時候因病休學了將近大半年,所以只能重讀一年高三,大學四年念完,我已經24歲高齡了。父母健在,有一個小兩歲的弟弟,小康家庭。
研一的室友(也是唯一一個)——李瀟瀟,她在我生命中算是一個很關鍵的人物,比我年長兩歲,工作了三年之後才讀的研。上了研之後才發現,像李瀟瀟那樣工作了再月兌產讀研的不算少數。本以為我算是大齡學生,跟他們一比,我們這種本科讀完直接上研的人真是稚女敕得可以。李瀟瀟基本算是本地人,有個談婚論嫁的男朋友。如無例外,她應該會在畢業前結婚生孩的。
一年級的日子很輕松,如果自己導師項目接得項目不多,又沒有硬性要求必須去實驗室的話,除了上課之外,並沒有額外的活動。當然我就屬于這一類日子過得很輕松的學生,不過三年下來,回顧曾經時,我才痛恨當初的輕松,才真正意識到「有得必有失」的真諦。
顯然一年級的我是個被慣壞的小孩,做什麼都會選擇輕松簡單的事情去做。得知好多同學在大四暑假就被研究生導師喊去學校做實驗的時候,我竟然暗自松了一口氣,慶幸我選的導師並沒有這樣做。大四的時候我已經被半年無所事事的時間打磨得失去了斗志,讓我放棄暑假去做實驗,我真是做不到啊!
李瀟瀟屬于閑不下來的那類人,一天到晚總會找到事情外出,一到周末不是回自己家就是去男朋友家。而我則是除了上課以外,剩余時間基本宅在寢室鮮少出門的那類人,再加上沒有男朋友,又極少參加同學組織的娛樂活動,在同學中已經成了有名的「宅女神」——宅女中的大神。
我們倆如此這般地生活了幾個星期後,李瀟瀟終于忍受不了我宅在寢室的行徑,擔心我會被憋出毛病,最後決定在她認識的人里幫我物色一個對象,目標鎖定為了她的大學同學——易袂。
我本著不成情侶也能多個朋友的態度,並不拒絕這樣的好意。
易袂,板寸頭,小麥膚色,高高瘦瘦,衣著打扮不俗,言談舉止禮貌而又透露著教養。我不禁暗忖,怎麼看都是高富帥的人會同意與我這種不善言談、前途渺茫、長相普通的在讀碩士見面,看來李瀟瀟的這個面子真的很大。
當然,為了不拂李瀟瀟的好意,我小心翼翼認認真真的對待這次見面,不過對方貌似不大感興趣。我們基本把初次見面能談的內容都談了一遍後,我不著痕跡地偷瞄了一眼戴著手表放在桌子下的手,真快,不到十五分鐘我就詞窮了,我最害怕這種場合了,面對著完全陌生的人,還要假裝很友好的沒話找話。
我伸手扯了邊的李瀟瀟,示意她我撐不下去了。李瀟瀟為了不冷場,主動承擔起了整個見面會的責任,權當與他的敘舊了。我樂得將原本佔據的主角位置讓給她,退居二線,默默地享用我垂涎已久的點心,順便旁觀這兩人的同學情誼。果然,我比較適合當旁觀者,不再成為焦點的瞬間輕松了不少,如卸重負。
會面結束後,將近一周的時間里,李瀟瀟沒再跟我提出要找對象的問題。我琢磨著,她估計是覺得我無藥可救了,明明是我去相親的,結果搞到後面演變成他們的同學會,而我徹底淪為陪襯。
見面會後一周的周末,我突然接到了易袂的電話。見面前,李瀟瀟已經將易袂的電話號碼告訴我了,但是我對于沒譜的人向來懶得存電話,所以就隨手將號碼寫在了某張觸手可及的紙上。見面後我覺得我與他絕對沒戲,那張紙早就被我當草稿紙用了。
手機震動時,我正玩著手機呢,差點沒把我嚇得把手機摔了,仔細一看來顯,陌生號碼,我以為又是推銷某某產品的陌生號碼,秉著體諒別人的精神,還是接了,換了一副公式化的聲音,「你好,請問你是?」
對方沉默了幾秒後,終于開腔了,「易袂。」
咋一听,我心里有點意外,對于那次見面,我實在想不出來我們有再次見面的可能,「有事嗎?」
「周日有空嗎?」很突兀地,我就被邀約了。
似乎我沒有理由拒絕,于是就勉為其難答應了他。
第二天早上,離與他約定的時間還有一個小時,我正打算去校門口坐公交車,他的電話又突然打了過來就接到他的電話。
「還沒出門吧?」他語氣起伏不大,淡淡的,帶有一絲期盼的意味。
「正準備出去,有啥事麼?」我以為他要臨時取消約會呢,心里正準備松一口氣呢。說實在的,我再怎麼不善交際,還是分辨得出我們這種約會意味著更深一層的關系,他的邀約著實讓我有點緊張。
「沒啥事,你半小時後下樓吧,我現在正在去你學校的路上。」還沒等我回答,他已經把電話掛了。
本來還想讓他不必那麼麻煩跑過來,我學校在北郊,北三環到我學校的這段路最近一直在施工,一路上塵土飛揚,渣土車也挺多的,我直接坐公交車去赴約倒是省事不少。
我們的關系沒有熟到我能坦然的等著一個全然陌生的男人來接我,再加上他是李瀟瀟同學,我多少還是有些別扭。我緊張地算著時間,還差幾分鐘就到半個小時,我就下樓了。
還沒有走到公寓樓大門,透過走廊上的玻璃窗往公寓樓前一望,看到他倚在一輛紅色的兩門版牧馬人邊上,頭低著似乎在思考什麼。
早上的太陽溫暖不刺眼,淡淡的將他包裹起來,整個人仿佛披上了一層淡淡的金粉,修長的手指優雅地夾著一根香煙,說不出的魅惑。
此時的他與我心中的某個影像重疊在一起,漸漸地,整個世界在他們完全重合的瞬間仿佛靜止了。周遭的喧囂我全然听不見,只剩下我心髒「怦怦」、「怦怦」的跳動聲,這種鮮活地活著的感覺久違了。
李瀟瀟和他四年同學,對他的印象就是為人仗義、緋聞絕緣體、學習努力、很享受生活的雅士。對于他的家庭,他本人極少提及,但是大家從他的談吐穿著也能猜到他家境殷實。
我曾問過他,為什麼會是牧馬人。他說,十八歲的他覺得牧馬人外形霸氣個性,不好操控,偏偏讓人又愛又恨。
事實上,第一次約我的那天,雖然早上進出公寓樓的人不多,易袂還是體會到了高調的感覺,那樣霸氣十足的車在街頭上尚且回頭率十足,更何況是學術氛圍濃郁的校園。他說頭一次有頭皮發麻的感覺,本想躲進車里等我,可是又擔心我出來了找不著他,于是他選擇低下頭抽煙盡可能忽略那些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