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不加糖 林夕vs木晨(1)

作者 ︰ 焉知非魚

我和季雨剛確定戀愛關系的時候,林夕和木晨小兩口已經煎熬地度過了一個月左右的異地戀生活。其實林夕和木晨的戀愛總比我的要有趣的多,兩個愛鬧騰的人看上去總是幸福甜蜜的,而我和季雨就像是到了暮鼓之年,甚是沒有生氣。

故事還得從頭說起。六月中旬,我們通過一中介的小頭頭遇上了我的故事里的一幫男生和女生。一個是未來林夕的男朋友木晨,一個是林夕的小學弟張斌(也是木晨的表弟),一個是我和林夕視為男閨蜜的水野(不過水野一直很討厭我們將他視為這種地位)。剩下的是兩位女生,一個當時是水野的女朋友,另一個之後成了木晨的前任。哦,還有另外一對情侶,不過是次要人物,暫且不提。

年少無知的我們便從了小頭頭坐火車到了n市,在n市呆了一天後,又折回道坐了十二個小時的大巴車到z市。情況是這樣的,n市就好比一條繩子的開頭,z市就好比繩子的末端,我們縣城就是這繩子上的某一點,那麼我們從縣城去n市再去z市,著實浪費時間浪費人力。

據林夕說,從n市到z市的一路,我們的行李都是木晨一個人幫忙提著的。這件事也是木晨對林夕說的,反正當時我和林夕都沒大在意這個細節。

不管怎樣,在奔波勞碌了一天之後,我們一幫老鄉以及所有被中介忽悠過來的大學生到了目的地。不得不說,這個公司真是喪盡天良。在我們餓著肚子做了大半夜車之後,他們竟然還將我們這些祖國的花朵困在會議室一下午,不給飯吃,無人問津。

當時,我真是覺得自己犯賤,好好地呆在家里豈不自在,非得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受這遭罪。爸媽媽本就極力反對我來外省工作,好容易苦口婆心勸好了父母,打包好了行李。懷著對祖國的愛,對社會的愛,來奉獻自己的力量回報祖國,可當天這種情況就將我的一團熊熊燃燒的火澆熄了。好吧,我承認自己是不想面對高考的分數,不想在村子里听到長舌婦的瞎掰,不想听爸媽對我的嘮叨,我才逃出來。當時成績還沒有出來,但一向聰明的我已經預見了結果。

一直到吃晚飯的點,我們才被「釋放出獄」。好在那天晚上我們沒有被他們流放街頭,我和林夕是分到了同一寢室,後來有一老鄉、四個大學生也住進來了,剛好八人一間房。房里除了床鋪和幾個破舊的儲物櫃之外,別無他物。

第二天,我們正式上崗。我還是和林夕在一個車間,是單獨被雞血調走的。這讓我聯想到一篇小學生寫的作文,如果潘金蓮的竹竿沒有砸到西門慶的頭,我也想說如果我倆沒有被雞血調走,情況是不是不一樣了呢。

雞血是我和林夕兩人無聊時歪歪出來送給線長的外號,我們兩個是車間最能鬧騰的女生,踫上天天像來了大姨夫的線長,不,他的大姨夫從沒有離開過他的身子,十天里有九天我們都是有被雞血罵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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