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女王之乖乖別鬧 101找到失望,等到絕望

作者 ︰ 冰頎凌

終于,噴霧停止了。舒愨鵡櫻歌感覺自己的眼楮在慢慢愈合中,她閉上眼,等再次睜開的時候,因為眼淚的緣故,有些朦朧。

實驗室里有很多的器材,就像化學實驗課上的燒杯、試管、橡膠塞都會在這兒看到,不過,化學的實驗只是鹽酸、氫氧化鈉互滴、高錳酸鉀制氧氣諸如此類,而現在的實驗,是拿著她自己的性命來冒險。

「十分鐘。」他拿著燈照了照櫻歌的瞳孔,看了看表對著,一個小本子記錄了下來。

「你什麼時候能放了我?」櫻歌說出話來,感覺聲音像不像是自己的,很蒼老、很疲憊、很嘶啞。

「這個還不知道,拿你研究完了再說吧。」

什麼叫拿她研究完了再說?

什麼時候才能把她研究完?

原來,人類也是很殘忍的,甚至比吸血鬼都殘忍。眼前的這個人,雖然和浩淇有著相似的眼眸,可是性格卻截然不同。

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多少天?

浩淇,你醒過來了嗎?

浩淇,你知道我在受苦嗎?

浩淇,你會不會醒來之後發現我不在身邊,過來救我呢?

「現在開始紫外線照射,測驗你的皮膚愈合能力。」

櫻歌還沒反應過來,高強度紫外線就遍布全身了。感覺特別刺眼,櫻歌慢慢閉上了眼楮。

身體的痛漸漸蔓延、擴散,意識有些渙散,忍受著身體的痛,櫻歌幻想著……

一天。

兩天。

三天。

一天天過去了,浩淇還是沒有來,臨淵也沒有來,爸爸也沒有來,沒有人來救她。仿佛她的消失,對世界來說就像一粒塵埃的消逝,不引起任何人的關注。

她的心也漸漸涼了,心底深處的那一個聲音一直在叫囂著,「關掉那個開關,就不會再有痛苦了。你不能靠別人,只能靠自己。」

關掉那個開關。

不再痛苦。

只能靠自己。

櫻歌關上了開關,什麼痛苦也沒有了,什麼思念、期望、愛戀、親情、友誼,都是放屁,在她眼里一文不值。

她變得沒有感覺,沒有情緒,什麼都不在乎。對于天天的折磨也習慣了,反正她什麼都感覺不到。這副殘破的身體,她也不在乎。無所謂,反正她自己可以愈合。

也許是過了好幾年,也許是好幾十年,時間荒老,老到他也沒有力氣再折磨她了。

終于有一天,他把她放出去了。被釋放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扭斷了他的脖子,掏出他的心,放在硫酸溶液里浸泡。

「哈哈哈哈——我終于出來了。」

此後的她如行尸走肉般活著,嗜血如魔。反正人類這麼討厭吸血鬼,不殺幾個人都對不起這個稱號了。

殺戮、嗜血、無情,這就是她。

新聞一直在報道,警察也在抓她,直到在人類世界再也混不下去了,她回到了吸血鬼世界。一個人,在原始叢林生活著,也許有時候會出去再抓幾個人,也許過幾個世紀會在挑起一番腥風血雨。反正,蔓延不絕的時間,只能永世孤獨了。

鼻尖的血腥味讓她再度蘇醒,渙散的意識漸漸凝聚,櫻歌睜開了眼楮。

「喝吧,看你快不行了。撐下去,以後還要用你呢。」櫻歌貪婪的喝著血液,可惜,只有那麼一點。當眼楮變色,尖牙伸長的時候,血液早就喝完了。

「我還要——」

「這些血液足以維持你今天的生活了,貪婪的吸血鬼。」

被燒紅的皮膚漸漸恢復了正常,櫻歌感覺力氣又回來了,可鋼圈卻怎麼也掙不開。

「別白費力氣了,安心休息吧,明天我再來。」

當鐵門被關上的時候,實驗室又恢復了它的陰冷和黑暗,只有很高很遠的窗戶邊能看到月亮。櫻歌躺在那張冰冷的鐵

床上,想起今天所想的事。

她很害怕,她怕有一天她真的承受不了,她怕真的控制不住自己去關閉情感,她怕有一天會變成嗜血魔頭,她怕自己永世孤獨,她怕自己再也不是以前那個櫻歌了。

無論如何,都不要那樣做。壓抑住內心深處的**,不要變壞。

高處的小窗外還是那個月亮,就如那晚和浩淇在一起看到的月亮一樣,皎潔明朗。

似此星辰非昨夜,為誰寒露立中宵?

浩淇,你醒過來沒有?你過得好不好?

……

一天。

兩天。

三天。

已經一個多星期了,浩淇終于醒了過來。

「浩淇——」顏夕在病床旁邊握著他的手,眼楮里布滿血絲。

「怎麼是你?我昏迷多少天了?」

「難道不該是我嗎?」

「我只是——」

夢里一直听到櫻歌在叫他,櫻歌對他說她好難過,讓他去救她。努力說服自己快點醒來去找她,醒來後發現,心一直在痛,很痛。

「你已經昏迷一個多星期了,我以為你醒不過來了——」顏夕抱住浩淇,聲音有些抽噎。

浩淇拍拍她的背,「沒事,我這不是醒過來了嗎?別擔心了。」

「嗯。」她重重的點頭。

「櫻歌在哪兒?」

「不知道。自你出車禍後,她從來沒有來看過你,可能和她那些哥們兒在瘋玩吧。」顏夕的眼楮別到一邊,不去看他。

「我要去找她。」浩淇掀開被子,準備向外走去。

門還沒有打開,身體被顏夕從後面抱住,「為什麼?她從來都不關心你,你為什麼要去找她?你已經和她分手了,在你身邊守了你一個多星期的人是我,可你一醒來就問她,那我算什麼?我算什麼?」

浩淇的心還是一直痛著,很痛很痛。他轉過身來擁著顏夕,「對不起,顏夕,這些天你受苦了。」

「我不怕苦,可我怕你走。」

「我——」

「浩淇,你別走好不好?你別走。」

「……」

她的眼楮本來就布滿血絲,現在又哭紅了,真摯的眼神凝視著他,讓人不忍心拒絕。

可是,為什麼想到櫻歌感覺好痛,那種感覺很真實,不像是在夢里。他總會想象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大床上,有人拿著激光燈照他的眼楮,有人在給他的手腕扎針、抽血。他總會听到櫻歌在和他說話,那樣虛幻,又那麼清晰。

「對不起,顏夕。」

浩淇放開了顏夕的手,捂著胸口向外跑著。

「櫻歌——」

「櫻歌——」

「告訴我你在哪里——」

電話打不通,家里也沒有人,臨淵的電話也不接,怎麼也找不到,一點線索都沒有。

浩淇把整個醫院都翻了一遍,可就是沒有找到,醫生們、護士們都說,從未見過這個人,她並沒有來過這兒。正如顏夕所說,從他出車禍到現在,她並沒有來看過他。

可那種強烈的感覺,卻從未停止。

他一定要找到她。

憑自己的力量,太難了。浩淇打電話著了所有能幫到忙的人,他的朋友、同學,甚至還借了表哥美國的一支部隊。希望可以盡早找到櫻歌。

安一、萃英、市醫院、醫科院,日日夜夜,浩淇一遍一遍的找,找完安泉市,再找整個省,新聞、報紙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宣傳。從他們一起走過的瓔珞街道到籃球場,從血庫到病房,從超市到咖啡館,可是什麼地方都找不到她的身影。

櫻歌,你到底在哪里?

等一個人,找一個人,找到

失望,等到絕望……

口袋里的電話響了,浩淇掏出電話,手臂上還留著一道一道的血痂。這些天,每次听到沒有消息,他就拿刀子在自己的手臂上劃一刀,以前和顏夕在一起劃的舊傷未愈,現在又添新傷。

以為這次收到的又是找不到的消息,可當浩淇看到屏幕上的「listening」時,心狂跳不止,手都有些顫抖。

「喂,櫻歌,你在哪兒?」

櫻歌躺在床上,听到浩淇焦急的聲音,眼淚一下子就流出來了,落在冰冷的床板上。

「你不用管我,不用找我。」櫻歌的聲音很嘶啞,現在她自己都覺得難听。

「為什麼?」

「我們已經結束了,你還不明白?」

「……」

「你出車禍我不在意,我一點都不關心。顏夕打電話告訴我的時候,我還在玩兒呢。我希望你別再打擾我了,我過得很好。,不想見到你。所以,你別再找我了。」櫻歌憋住哭腔,假作鎮定。

浩淇的手機從手中滑落,他慌亂的撿起來,「你真的,不想再見到我?」

「是的,我今生今世、永生永世都不想再見到你了。拜托你別再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你就算病死了我都不會再去看你的。」

「櫻歌,這不是你。你告訴我,是不是有人讓你這麼說的?我相信你不會這樣的。我相信你——」

「你省省吧,別再胡思亂想、自作多情了,難道你現在才看清嗎?這就是真正的我。」

夢里那個呼喚著他、讓她就她的那個櫻歌是真,還是如今給他打電話的櫻歌是真?

電話掛掉了,浩淇對著忙音,自言自語地說了最後一句話,「無論如何,我一定會找到你的。」這句話,是在欺騙自己櫻歌已經不喜歡自己的事實嗎?

櫻歌躺在冰冷的床板上,闔上眼楮,留下了最後一滴淚。

「很好,這樣他就不再鬧騰了。今天放你一天假,休息一天,不研究了。」

「我這是為了他,不是為了你。」

浩淇如果繼續找下去,總有一天會垮掉的。他必須放棄找她,必須好好養傷。雖然,她很希望他能來救她,不過,這只是奢望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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