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女王之乖乖別鬧 108一世紀之後,你還會愛我嗎?

作者 ︰ 冰頎凌

「卿雪,我不該把你當做櫻歌的影子,從此之後不會再這樣了。舒愨鵡」浩淇看著卿雪,眼神里有一絲歉疚。

「你……」

「我很喜歡她,很想她,可我不能傷害你。」

「我不在乎,沒事。」卿雪的語氣還是冷冷的,正如夜執事一樣的冷漠。也許多少年來,跟在執事的身邊,生活習慣、行為方式,甚至是表情、眼神,都會被他同化。

「嗯。」

夜幕降臨,繁星在天空中懸掛著,卿雪還是沒有動手。

「看,那個就是獅子座。櫻歌曾經說過,她是獅子座的。」浩淇在草地上躺了下來,伸手指著天空。

「獅子座?」

「嗯。卿雪,你是什麼座的?」

「我不知道。」

「那你是幾月出生的?」

「不知道。」

只要現在一眨眼的功夫,他的心髒就會在她手中,從此回到暗夜殺手團,執事就會提拔她為副執事,從此便可和他並肩,一起作戰,天天陪在他的身邊了。

「嗨……」遠處一個人的聲音傳來,「總算找到你們了。」

「怎麼了,慕辰?」

「校慶獻禮,咱們院要拍一部微電影,老師要求全體學生都到。就差你們倆了,快走吧,導演在等著選人呢。」

「微電影?我們是學物理的,又不是學表演的。」浩淇撇了撇嘴,仰著頭看星星。

「微電影?」

卿雪表情沒多大變化,反正來人類世界,幾乎所有的東西她都沒見過,她也不感興趣。

「走啦。」慕辰拉著浩淇和卿雪的手,把他們倆從草地上拉起來,「我們去吧。」

「唉,真拿你沒辦法。」

……

「浩淇,你想不想當男主啊?」

「不想。」

「為什麼啊?我倒是很想當,那樣的話,就有美女入懷,而且……你懂的。」

「什麼?」

「接吻吶。」慕辰一臉壞笑,眼里透著狡黠的光。

浩淇一臉毫無表情,「慕辰同志。」

「在!」

「你不是小朋友了,大三的學長還和大一的小學弟們爭嗎?」

「什麼嘛,又沒說非需要大一的才行。大三的學長怎麼了,多成熟。」

「……」對這種無聊透頂的人,真的無話可說了。

「卿雪,我們走吧。」

「嗯。」

卿雪瞥了慕辰一眼,好不容易才下定決心要動手,就被這個死家伙打斷了。把她拉來這兒,這麼多人吵死了,吵得耳朵都要聾了。

「別走啊你們,喂,別走——」

浩淇和卿雪兩人走到門口,正準備推開禮堂的門,卻听到前台有人在叫他們的名字。

卿雪敏銳的听覺從雜亂吵鬧的聲音听清了導演的話,「男女主就他們倆了。」

還真是那個真理,想要的怎麼都沒有,不想要的偏偏都會來,扔都扔不掉。

她想做的,就只有完成任務,別的她都不需要。可現在看來,事情越發展越麻煩了。

「浩淇……」

「嗯?」

「定下來了,男女主。」

「沒辦法,走吧。」

兩個人轉過身,向前台走去。

導演打量著他們兩個人,「不錯,不錯,男的帥氣,女的漂亮,而且還是情侶,這樣更好演了。」

「我們不是情侶。」兩個人同時對導演的話作出了反駁。

>「不是情侶啊?我還以為……哦,不是情侶也沒關系,就你們倆了。」

「……」

難道他們看起來很像情侶嗎?

「這是劇本,你們倆回去好好看看,不需要試鏡了,三天之後直接開始。」

「這麼草率?我沒有經驗,不需要再考慮嗎?」

「不需要,不需要。」

怎麼感覺導演就像找不到人了一樣,明明下面有一禮堂的人在等著面試,偏偏要他們倆。

「那好吧,我們走了。」

「好的,好好準備一下。」

浩淇向卿雪投以無奈的目光,卿雪也無奈了。

兩個人找了個空教室,坐在一起看著劇本。故事的名字叫《一世紀之後,你還會愛我嗎?》,講的是一個女孩和一個男孩的愛情悲劇。讓他們來演,適合嗎?

畢竟,他們真的不是情侶啊。

……

三天後。

浩淇和卿雪來到拍攝現場,是廈大教學樓的一個教室。在這里要拍幾個場景,幾段對話,這些都很簡單,他們倆已經對過台詞了,可還是有些緊張,畢竟,太多攝像頭了。

開始故事講的是一男一女的校園愛情童話,在那個無風無月的夏天,葉柯和沫廖在一起了。

浩淇听得到,當時的卿雪心跳如鼓。原來,拍電影也會給人一種很不一樣的感受,尤其是對卿雪這種不通世事的小姑娘來說。

這個場景,竟讓浩淇想起了當時的櫻歌,畢竟一模一樣的臉,只是地點有些不同,人物獨白有些不同。記得那時的櫻花樹下,他對櫻歌說,「canwebetogether」的時候也是心跳如鼓,轉眼間,已經過了四年了。

櫻歌,你過得還好嗎?

拍攝完之後,浩淇一個人去了籃球場,打了很長時間的球,坐在場外的圍欄邊,拿起旁邊的礦泉水往嘴里灌。

拿出手機,撥打了那個號碼。

又按了掛斷。

再次撥打號碼。

又按了掛斷。

反反復復幾次,最終電話都沒有打通。

那個電影,繼續拍下去的話,會不會努力封存的記憶又再度重現?或者,會不會最終他分不清自己愛的是櫻歌,還是卿雪?

櫻歌,我想你了。

櫻歌,你為什麼不回來呢?

八年之後,可不可以如約回到我的身邊?

八年之後,你還會愛我嗎?

……

又到了一周一次的狂歡時刻。

櫻歌和同伴走進飲吧。同伴,只是作為吸血鬼的伙伴,在吸血鬼群里,她還沒有一個真正的朋友。在一起,只是作伴而已。

飲吧里有很多飲品,伏特加、威士忌、血腥瑪麗,當然,最喜歡的——人類的血。大多數的飲品是瓶裝的,但也不外乎還有些活人身上的。有些人類生活在吸血鬼的學校里,他們喜歡那種被吸血的感覺,大概就和吸血鬼吸血時感覺bri11iant一樣吧,不過前提是吸血鬼具有較高的控制力。

「嘿,你以前吸過活人身上的血嗎?」同伴用英文問她。

「嗯。你呢?」

「那當然。我還把兩個人變成吸血鬼了呢。」

「哦。」櫻歌淡淡的應道,難道把兩個人變成吸血鬼是她的功勞嗎?還要拿來炫耀?

飲吧里轉動的彩虹燈,黑暗彩燈輪轉的光景,嘈雜喧囂的環境,一群吸血鬼和一群被喜歡被吸血鬼吸的人類狂歡著,櫻歌已經習慣了一周一次的這種儀式,尖牙刺破人類的脖子,貪婪的吸吮著他的血液。

也許這種環境才是最適合他們的,這就是吸血鬼。貪婪、獵食、殺戮本就是他們的個性與特征。浩淇如果知道她的真面目如此,肯定會嚇壞的。

>

該住手了。

櫻歌又貪婪的吸了兩口,才抬起頭,擦了擦嘴唇。雖然讓她停下來很痛苦很糾結,不過為了這些人類的生命,她必須停下來了。尖牙慢慢收回去,臉上的猙獰也慢慢消失,變回原來的模樣。

「好了嗎?」

「嗯。」

櫻歌和同伴端著兩杯調酒走出飲吧,走出很遠之後還能夠听到飲吧里傳來的喧囂聲、音樂聲、鼓點聲。這種感覺很熟悉,她以前去過酒吧,酒吧里也有這種琉璃閃耀的彩燈,也有震耳欲聾的音樂,也有喧囂嘈雜的人群,不過,酒吧里賣的是單純的酒,而這里還賣血液。

「想不想听我怎麼把那兩個人類變成吸血鬼的?」

「我不感興趣。」櫻歌喝了一口酒,她常喝的水蜜桃調酒。

「當時的我自控力太差,我吸血實在停不下來,所以在他們快要死掉的時候給他們喝了我的血,然後就拼命的吸食,直到他們身上一滴血也沒有了。」

「然後?」

「然後他們就帶著我的血液死掉咯。」

「……」

「不過沒事,人類嘛,死就死唄。我賞了他們一滴鮮血,他們就會活過來的,他們的命不值錢。」

「呵——」櫻歌一聲冷笑,原來就是這樣,人類看不起吸血鬼,而吸血鬼也看不起人類。

「你笑什麼?」

「沒什麼,你殺過人嗎?」

「我殺過人,不殺人就不算是吸血鬼了。」那種語氣,就像是在說我吃過飯一樣。

對于這種思想,她真的沒有任何想說的了。櫻歌加快步伐,往前走著。

「怎麼,難道你沒殺過嗎?我特別喜歡殺人時候的那種感覺,那是僅次于吸血得到的爽。當你把他們的喉嚨撕開,當你結束他們的生命,這是多有意義的一件事啊,從此世界上又少了一個人,這都是你的功勞啊。」她拿著伏特加,喝的有些醉,一邊說,還一邊享受。

「別說了,我听不下去了。」她殺過,當然,這也是她最不願提起的回憶。

「還有啊——」

「我讓你別說了。」櫻歌把她按在牆邊,雙手緊緊攥著她的衣服。

「怎麼了,難道你認為殺人是件很不堪的事嗎?那剛剛看你你吸血的時候那麼享受,不也很不堪嗎?」她冷笑了一聲,深藍色的瞳孔盯著櫻歌。

櫻歌的手漸漸松開,沒有回應。

「這就是我們,這就是吸血鬼,你認命吧。」

認命?

這就是吸血鬼?

以前在人類世界度過的十八年,那個天真活潑、無憂無慮真實地活著的人是她,還是現在這個只會刺破別人的血管、貪婪吸吮鮮血、發火沖動浮躁的人是她?

櫻歌,就算一直叫做櫻歌,當生活的世界變了,生活習慣也變了,那個人,也就不再是櫻歌了。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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