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百年已經過去了,該來的事情總是要來,必須面對的人也總是要見面的,不是麼?!
「請你把手放下!」飛蓬厭惡的盯著簡烈,「我不認識你!請自重!」
「你認得的!我會證明!我知道怎麼證明!」說著,簡烈拿出了一把銅鑄彎刀,刀寬兩指長,刀刃獠牙鋸齒嗜血,刀背彼岸花開幽然,刀把狼頭惡狠威猛。
此刀持在簡烈手中,仿若與主人遙相呼應, 啷啷乍響,須臾閃至飛蓬身旁。
飛蓬一記手劈將銅刀打落,刀與他一並呼出狼聲咆哮,猶若雙狼撕咬,拼殺奪位。硬生生激出灰黑絨毛的飛蓬,狼族本色不言而喻……本書純屬虛構,請勿效仿,求點擊,求推薦,求收藏,求留言……
若說飛蓬的來歷,知其者莫若鳳凰爍。
飛蓬他就是蒙乃草原狼族首領。也許有人會覺得奇怪,狼族首領不是簡烈麼?!
這事就要從他們相遇的時候開始說起了。
往事如同鏡頭前一幕幕的沙畫,幅幅場面栩栩如生,畫者從容,觀者心動,舊事如沙如風……本書純屬虛構,請勿效仿,求點擊,求推薦,求收藏,求留言……
在蒙乃,一年有九個月是皚皚的白雪布天,剩下三個月則是黃沙狂舞。
簡烈不知道這是第幾次外出,需找蒙乃以外更為適合草場生長的種子了。
他是蒙乃第五十六代首領,憑著他一身的腱子肉,贏得了需要力量才能獲得的首領地位。
大塊頭有大智慧
連同那健壯的肌肉一樣發達的還有他的大腦。
他知道前五十五代首領依靠老天爺的日子必然終結。用「燒殺搶奪」的手段遵循弱肉強食自然原則終有一死,他需要操控的是一個種族並非一把殺人的工具。
因此,在平原地帶早是盛夏的六月,他裹著獸皮縫制的長襟皮袍踏上了又一次需找希望的路。那希望是能夠生長在蒙乃的草,讓蒙乃名副其實,真正成為富足的草原。但這條路卻又是一條孤獨的路。沒人真心幫助他,讓他愈發覺得孤獨。
九月的時候開始刮北風,如今已轉變成了南風,仍然風大天冷飛沙石動。這樣惡劣的自然天氣被皮袍阻隔身體之外。但在蒙乃需要注重的不止穿著,因為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食物使處于生物鏈末端的狼族饑腸轆轆。
所以當簡烈遇到他的時候,他在一具死人尸體旁邊分食腐肉,簡烈並未覺得如何突兀。
只是那一眼便如射穿沙霧的光,帶著君臨臣尊的威儀,俯身牽住了他。
他想也沒想,張嘴就咬在簡烈的手腕上,鋒利的牙齒刺穿了皮肉,辛辣的血自唇瓣緩緩流入喉嚨,仿若是源源不斷的力量流入。
他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