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寫作技巧大全 第六章 一些小說寫作技巧

作者 ︰ 傲世凌源

第一篇人物1

一切小說的基礎是什麼?

是人物,所有小說的核心都在于如何塑造有吸引力的人物,尤其是主人公,這是小說成敗的關鍵。

事實上,我們可以給小說下個定義,短篇小說︰用散文的形式描寫一個人物力圖解決一個問題。長篇小說︰用散文的形式描寫數個人物力圖解決數個問題,當然這其中的人物要有主有次,問題要有大有小。

在科幻小說和驚險小說中,人物多種多樣,可以是真正的人,也可以是機器人、仿生人、動物植物或來自外層空間的恐怖不知名的異形。不過大多的人物恐怕只能是人,偶爾有克隆人或是仿生人,也會有些幽靈和鬼魂。但是不管什麼作為主人公,他們的言行舉止必須像一個真正的人。

讀者閱讀小說,主要是為了消遣,他們不想听說教。如果小說寫的是一部機器、一棵樹、一只鳥,如果這些主角沒有人類的特性,那讀者很快就會感到厭倦,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在寫作的時候有意識地讓小說中的人物都面臨一個問題,比如說生存問題或是存在障礙的愛情,並讓主人公奮力去解決這個問題,讀者就會被吸引。

小說像任何一切娛樂形式一樣,要能吸引並保持觀眾的注意力,而且,小說又具有其他娛樂性是無可比擬的優越性。小說可運用文字直接激發讀者的想象力,作者僅憑紙和筆,就可以帶領讀者去異鄉奇境進行旅行。

但小說也有其弱點。作家不可能面對讀者直接進行解釋或解決讀者的一切疑惑,作家必須要把他想說的一切統統寫下來,並希望讀者能听到、看到、聞到、感覺到甚至嘗到作者在小說中所描述的一切東西。

因此,作為作者,你的工作是要使讀者生活在你的小說中。要使你的讀者忘記他他們是坐在電腦前或是躺在床上看文字,而是使他們相信他們正生活在你想象中的世界,生活在你用筆創造出的世界中,他正在急診室中搶救病人,他正絕望地站在海邊等待黎明,他正在爬一座冰雪紛飛的山,山的那邊是他的陷入險境的愛人。

總而言之,是要讀者生活在你的故事中。做到這一點最簡單的一個辦法是,提供一個他所向往成為的人物。

讓讀者想象,她自己就是一個主角,掙扎于**和對自由的向往中,被另一個緊緊束縛著。或是因為備受傷害看不見希望,正慢慢滑向死亡的黑暗的卻渴望被救贖。

作者如何做到這一點呢?有兩件事必須記住。

首先,小說基本上寫主人公解決面臨的問題的文學樣式,主人公的選擇必須十分小心。人物應該有獨特的吸引力,並給一個難題讓他去解決,從而使讀者關心該人物以後的命運。小說中的主人公也稱之為觀點人物,故事是從他的視角講述的,換句話說,就是主人公必須有能力承擔這個故事。

選擇一個主人公,他有極大的能耐,卻又有明顯的弱點,然後然他去解決一個難題。

比如,作者可以設想一個主角,他睿智、冷靜、意志力極強,從以往的戰爭期間看是個卓越的軍事家,但他有時會陷入迷惑,堅硬的外殼下面是容易受到傷害的心,因為追求自由而參加國家的獨立戰爭,然後又因為自由被束縛而被迫選擇離開祖國。如果讓列文領導一支軍隊,管理國家,他會輕而易舉地完成,但是他所面臨的問題不是考驗他的優點,而是揭露他的短處,所以他遇到了另一個主角,一個無論容貌、力量都比他強、掠奪成性的人,他奪走了這個主角的自由,不僅如此,他所經歷的一切超越他忍耐的極限,這也是使他高傲的自尊受到極大的傷害。

另外,在描寫人物時,不要流露出主人公自己必勝的信念,如果主人公都確信難題能解決掉,那讀者還有什麼可擔心的?

故事必須要有懸念,這個懸念應該維持到故事結束。換句話說,主人公對自己的命運是無法把握的,如同走在懸崖邊上,搖搖擺擺跌跌撞撞,狂風和暴雨隨時都可能把其摧毀。

在具有高度寫作技巧的小說中,主人公除非作出極大的犧牲,否則就不可能戰勝他所面臨的難題,也就是說,主人公必定有失才能有得,而讀者急切想要知道主人公將會失去什麼。

那種鎮定自若、無所不能的人物是小說中最要不得的,他們乏味、刻板、不可信、毫無意義。

優秀的作家如同優秀的建築設計師,每一篇小說應具有其獨特的創造性,這包括有特點的人物和適合故事的背景以及其中文中流露出的觀點。

觀察一下你每天周圍接觸的人物,你能見到多少一成不變的模式呢?進一步了解他們每個人,你就會發現,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有與其他人不同的個性、習慣、愛好、歡樂和恐懼,每個人都面臨自己各自不同的問題。他們有哪些強處和弱點,應著重描寫他們那些與眾不同的特點,在設想一下,哪一些問題最能暴露其弱點,然後再動筆開始寫。

關于描寫人物的第二個要點是,整個故事的敘述都應從主人公的觀點和感覺出發,即使小說使用第三人稱的敘述手法,寫在紙上的一切都應是主人公的親身經歷,這是對作者的一種限制。

主人公必須出現在每一個場景中,作者不能寫主人公所不知道的事情。但唯有如此,作者講的故事才有真實感,並直接向讀者敘述。主人公困惑,讀者也會感到困惑︰主人公痛苦,讀者也會感到痛苦,主人公勝利了,讀者也會感到勝利的喜悅。換句話說,讀者生活在小說中,而不只是在讀電腦屏幕上的字或印在紙上的鉛字。

也可以用第一人稱來寫小說,在以第一人稱敘述的故事中,「我」是主人公,給讀者以更大的帶入感,有利于在他們的腦中建立一個虛擬的世界,但是由于「我」的視角有限,敘述的時候有時會有極大不便,不過在設置懸念上比第三人稱要方便一些。當然,如果作者必須告訴讀者一些主人公所不知道的事情時,最好用第三人稱。

還有些人用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混合來寫,這種方法要取得較好的效果相對要難,很容易產生視角混亂,使讀者迷惑,但能克服單純以第三或以第一人稱描寫的缺點。

有一個辦法可以檢查主人公是否能感知現實世界,查看你所寫的小說的每一頁,看看主人公的五種感官是否都起了作用。如果在一頁中只有主人公的視覺和听覺用上了,就重寫這一頁,最終達到的效果是,不僅要使故事的主人公不僅能看到和听到,還要讓他嗅到、嘗到和接觸到,這種方法是故事的敘述效果生動活潑。

那麼,怎樣才能找到具有獨特個性的主人公呢?又怎樣讓它解決什麼問題呢?

綜上所述,作者所寫的主人公,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你自己和其他你所熟悉的人物相結合的產物。許多作家往往勸導初學者應寫自己所熟悉的人和事,這確實是成功作者的經驗之談。沒有一個作者會寫自己從未親身經歷的東西,這實在是不可能的做到的。

事實真是如此嗎?看看我們周圍的小說,恐怕沒有那個是寫文者的自己的經歷,舉架空歷史小說,發生在不存在的朝代的不可能的事情。那麼,作者的親身經歷又是哪里來的呢?

小說中的人物是作者所熟悉的,他們已經在作者的腦子里活了很久。在開始動手寫前和寫時,作者在自己的腦子中調集平時所存在腦海中的記憶,一點點設計出故事中人物中的形象,長得什麼樣子,脾氣如何,有什麼樣的朋友和敵人,如何對外界作出反應,有什麼和別人不同的地方,長處和弱點是什麼,家庭情況等等。

從某種意義上說,寫好一部小說,有很大程度上與你平時所讀書的多少、範圍和理解程度成正比,也取決于所收集的相關資料的量。

所有這一切,都可以算是一種「親身經歷」。但光有親身經歷還不夠,作者還需要有能力激發想象力的觸發,想想看如果是個熱愛自由和被自己的戰友背叛的人,在星際中游蕩,有一天突然被另外一個強者囚禁,一層層剝去偽裝,最後連思想的自由都要被奪去的時候,你會怎麼辦。

以上所述,就是寫好一篇小說的關鍵。

第一篇人物3

在一篇小說中需要描寫了多個人物,每個人物都面臨自己的問題

請注意,主角要面臨多個問題,這是小說主人公與其他人物之間的主要區別,而一個主角比另外一個更重要一些,他所面對的問題也更多。

一位著名的寫作教師曾告訴上課的作者,他們可以把主人公所面臨的問題設想成一個簡單的方程式︰一種感情對另一種感情。例如,那是自由對恐懼,驕傲對征服,忠誠對友誼。

但開始為小說構思人物時,即使是次要角色,都可用這個簡單的公式去套人物的主要性格。

如果你的人物不能套入這個顯而易見的模式,那麼,你就根本沒有把人物構思好。小說的基本沖突,也就是小說情節得以發展的動力,是主人公內心的感情沖突。小說的一切沖突,都是從這一基本沖突發展出來的。

在主人公面臨的這個內在的、心靈的問題上,作者需要給他加了一個外部的、體力和智力上的問題。

它們與主人公所面對的主要問題交織在一起,每當解決了一個問題,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這就形成了互相連接在一起的問題鏈,也被稱為是相互聯結的期望鏈。因為,作者放在讀者面前的每個問題、每個疑問都隱含著對這個問題或疑問的解決或回答,使讀者期望繼續讀下去。所以,作者要在小說中不斷地提出問題,提出疑問。

小說都應該有這樣的緊急關頭,作為作者,就應把小說的主人公和你的讀者,放到這種緊急的關頭去考驗,讓讀者和主人公一樣痛苦不堪,進退維谷,難以擺月兌。在這個時候,你已經小心地向讀者證明並使他們信服,不管主人公有什麼缺點和問題,他都是一個值得稱贊的人。

在喜劇結尾的小說中,主人公往往作出道德的選擇,他寧願放棄自己所珍惜的一切。盡管他失去了所珍惜的一切,他卻經受了烈火的考驗,因此他得到回報,幸福最終回到他身邊。

在以悲劇結尾的小說中,主人公選擇非道德的解決方法,在看上去幸福的後面則是悲慘的命運。

在一些小說中,主人公作出了正確的選擇,解決了自己面對的難題,但卻失去生命,這是「悲劇」的經典定義。

在小說中人物描寫應注意的最後一點是,主人公必須要有變化,不管小說中的主人公發生了什麼,不管小說怎麼寫,主人公必須要有一個根本的變化。

每篇小說的關鍵是寫主人公的變化,要找出主人公在感情、道德、**和內心等方面的關鍵的變化,作者要寫的就應該是這種變化。

第二篇沖突

有一句意大利諺語說︰「吃飯沒酒,如同白天沒有陽光。」故事沒有沖突就想吃飯沒有酒。

沖突構成故事,沒有沖突就沒有故事。作者可以寫一篇有趣的散文,也可有些幾段小說的場景和背景,但故事的本身則依賴于沖突。請想象一下︰如果羅密歐和朱麗葉雙方的家族是世交,他們不反對兩位年輕人的結合,那將會是怎樣一個乏味的故事啊。

沖突最簡單的表現形式是最明白無誤的方式︰兩個人物之間的搏斗。這是西部小說的程式︰戴白帽子的好人用槍打死了戴黑帽子的壞人︰或者在小鎮的酒吧間里,兩個人拳腳相加。在這種小說里,人與人之間直接的**個都是唯一的沖突形式,這種小說被稱之為「西部劇」。

事實上,在建國初期,我們國家的電影也曾陷入這種怪圈,現在回頭看看,完全是為了表現戰爭和勝利而表現戰爭和勝利。

科幻小說和驚險小說也曾經模仿過這種「西部劇」的沖突形式,當然其沖突的發生的背景更為廣闊,更為復雜。以科幻小說為例,科幻作家把故事發生的舞台搬到了整個星際空間,但遺憾的是,其模式是一樣的︰**的格斗是小說沖突的主要形式。只是科幻小說中出現的不是盜賊而是可怕的異星人入侵。科幻小說中描寫的也不是與印第安人打仗,而是一場星際戰爭。但其沖突是**的歌都,是好人與壞人之間的決斗。

在大部分的這類小說中,沒有人物性格的發展。英雄人物、壞蛋,以及其他任務,自始至終毫無變化,他們也沒有內心沖突。

今天看來,這種小說幼稚的荒唐可笑,可是就是這種小說每星期都涌進編輯部成為廢紙堆。所以,有必要向眾多作者說明的一點是︰乒乒乓乓的格斗根本不能算是沖突。

那麼,什麼才是真正的沖突呢?

對于作者,沖突是指意見、興趣等各方面的踫撞或分歧,尤其是指由于不可調和的願望、目的等所引起的思想和道德上的斗爭。

不可調和的願望和目的,是真正能使小說獲得生命的沖突。這不光是好人和壞人之間的武裝沖突**搏斗,而是不可調和的願望和目的之間的沖突。就想雷暴的形成是由于兩種帶不同電荷的雲之間的「沖突」所造成的一樣,小說中的沖突也是由主要人物之間內心的沖突所形成的。

這種沖突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拳打腳踢刀槍往來是最差的沖突形式,因為作者根本未作認真的思索。

在一篇好的小說中,在一篇好的小說中,沖突可在多層面上展開。沖突源于主人公內心深處,而後發展成為主人公與其他人物之間的沖突。而且,在小說,沖突往往最終發展成為主人公與道德、社會體系或是理念的沖突。

在人物這一仗我們談到,每一篇小說的開始,都是主人公思想深處感情上的沖突︰兩種感情的沖突,如自由對恐懼,愛與恨,忠誠對友誼或是責任感對貪婪。

在短篇小說中,由于篇幅有限一般在小說一開始,這種沖突就折磨著主人公。長篇小說中可以用較多的篇幅來交代背景,但也應暗示主人公內心陷入不安的處境,當然不一定需要一開始就向讀者交代清楚這種出土,但應讓讀者很快理解到,主人公有麻煩了。

有些小說沖突圍繞著主人公與另一個人物展開的,事實上大多數**小說就是這種模式,還有些小說沖突的範圍更大一些,但不管怎樣沖突必須實實在在,才能使讀者產生共鳴。

順便提一下,對手(或稱之為敵手)與壞蛋有很大的不同。對新手,塑造一個壞蛋要容易得多,因為小說就需要有個壞人去做壞事。

一篇真正優秀的小說,沖突是在多層次展開的。現實主人公內心的沖突,即感情的沖突,然後,由一位對手攻擊了主人公的最弱點,是內心的沖突變成了外在的沖突,並使之表現在外部的世界中。

還有些小說中,沖突的對手不是人而是自然界或是宇宙,比如死亡,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也是無法改變的,因此最終的結局通常都是悲劇。

正是沖突是故事展開,這就是為什麼有些烏托邦小說對起來令人索然無味,因為在理想美滿的烏托邦社會中沒有沖突。沒有沖突就沒有故事,作者可以寫一篇快樂的游記,但你如果想讓讀者對你的小說愛不釋手,,就必須在小說中描述沖突,而且,沖突越多越好。

原本想討論情節和懸念的,可是筆記卻沒找到,房間里的書太多了,還得從頭找起,不過先說說沖突也沒關系。汗……

第三章情節1

有人曾問過一名著名的小說家︰「怎樣才能使小說產生懸念?」

他的回答是︰「用定時炸彈,把時間定在最後一頁上爆炸。」

無論長篇小說還是短篇小說,尤其是短篇小說,如果追求情節性強和令人印象深刻的結局,它就不得不與時間賽跑,其最後的結局簡單可能是「皇帝的新衣」,那種看不見的衣服根本不存在;也可以復雜到斯坦利庫布里克的電影中那個叫做「末日機器」的超級核裝置,這架機器可以毀滅整個世界。

怎樣才能創造出情節性強的小說呢?其關鍵在于制造一顆爆炸力強的定時炸彈,並讓讀者在第一頁上,甚至是在小說的第一段就能清晰地听到定時炸彈發出的滴答聲。

有些作者先設想好故事的情節,然後按照情節需要加緊人物、背景和沖突。例如,他們開始有這樣一個思想︰如果某一天我們突然發現我們周圍的世界都是虛擬的,過去所發生的一切都是電流刺激大腦的結果,那麼結果是什麼?其答案可以在著名影片‘黑客帝國’中找到,這是一個經典的影片,天才的編劇首先有一個基本的思想,然後再設計情節使之符合與自己的思想,然後再根據需要加入人物、背景和沖突。

另一方面,在小說的人物、背景、沖突和情節四要素之中,可以從任何一個要素作為基本思想,並以此為基礎構成一篇小說。

小說要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其主人公的刻畫和難題的展現應交相映襯才能引人入勝,作者的任務就是要使讀者關心主人公,把主人公綁在椅子上,腳邊放上一枚定時炸彈,並一定得使定時鐘的滴答聲走得又響又清脆。

對于短篇小說來說,篇幅小意味著回旋余地有限,不允許進入深入的人物心理的分析,也不可能逐漸展開情節和沖突,有時還需要不少篇幅描述背景以使讀者理解和信服,所以,作者更應一開始就讓定時炸彈的鐘滴滴嗒嗒地響起來。

下面的一篇小說的開頭就符合上述要求。

神話就是這樣誕生的。

二十四個小時中有二十三小時,卡夫在追捕她。在墓地的迷宮似的走廊里和人造洞穴里,他悄悄地爬行著,全副武裝,時時刻刻提防著埋伏,並對她充滿了仇恨。

短短幾行字,作者交待了主人公與其敵手、背景和沖突。更重要的是,他在讀者面前呈現了一種叫‘描寫鉤’的懸念,讀者馬上會上鉤,他們想知道更多的東西——誰?為什麼?何時?何地?怎麼回事?

當然,每一個情節都需要有一些意外的轉折。如果你塑造了一系列引人入勝的人物,這些人物就會活在你的頭腦中,你就會發現,你一邊寫,一邊這些人物自己會做出一些使你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們將按自己注定的命運發展,而不願意納入你為他們事先設定的情節之中。你應該讓人物任其自然發展,但如果不是圍繞原先的沖突發展,那不是原先設計的沖突行不通,就是你自己離開了小說發展的主線。這時,你就得作出決定,要麼刪掉離開小說主線的那些情節,重新回到原來的主線上來;要麼放棄原來的主線,讓人物任其自然發展。

許多新作者刻意創作出人意外的故事結尾,但出人意外的結局相當危險。新作家應注意,故事應圍繞主要人物和沖突展開,而不應迎合一個新奇的結局展開,否則,故事將會枯燥無味,令讀者倒胃口。

寫小說,最重要的是要記住︰「表現,而不是敘述。」

讀者在讀小說時是生活在小說的故事中,扮演著小說主人公的角色。但是,突然之間,他得听作者解說或說教,就會從故事的角色中回到現實中來,並立即醒悟到,他正在讀小說,而不是生活在小說中。千萬別冒這個險,不要讓讀者的眼楮離開文字,要使他們目不轉楮。

要是你需要解釋一些歷史背景知識,設法讓小說中的人物來解釋,但千萬不要放在對話中,而是要通過人物的行動來表現這些歷史背景。

要是你想介紹背景知識,一定別讓小說中的人物相互告訴對方已知的事情。新作者往往會這麼做,但這是一種錯誤的寫作手法。

優秀的作者善于組織情節。

隨著情節的發展,小說也應該發展。從開頭,到中間,直至結局。千萬別把故事的發展和人物的行動相混淆。主人公走出辦公室,上了出租車,去了飛機場,登上飛機,飛機起飛了——所有這些都僅僅是行動而已,故事並沒有發展。

最後一點︰故事情節的安排,要使讀者感到這個人物確實是一個活生生的活著的人。當然,如果主人公在小說結尾時死了,就得有人為主人公哀悼,這樣,主人公仍會活在人們的心中,小說要給人這種持續感,這種感覺會使讀者相信,故事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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