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墨宸當然明白,這是一位母親兒子三十年母愛缺失的補償,但是他並不需要這些。
所以,他一口拒絕了她。
他,不需要。
他不需要盧切斯家族的承認,他只願意是她一個人的兒子。
他不需要盧切斯家族的光環,不需要盧切斯家族的雄厚資產,也不想接手盧切斯家族的攤子。
他需要的是一個解釋,現在他已經知道了當年的真相,知道了他並不是被父母拋棄,已經足夠。
殷墨宸向來不是個貪心的人,何況現在他還多了一個母親?
伊凡的視線也順著他的看向男人那雙骨節分明的手,手指修長,手背弧度平滑而好看,這是多年習武留下的痕跡。
沒有十幾二十年的苦練,是不可能擁有的,這也足以見得這個男人從小吃過多少常人沒有辦法想象的苦。
「殷墨宸,你知道我小時候過得是什麼樣的日子嗎?」伊凡想了想,忽然問了個听似與他們剛才的談話毫無關聯的問題。
這個問題還需要回答嗎?
作為盧切斯家族的唯一繼承人,想必他應該是在所有長輩的教導與寵愛下長大的吧。
跟殷墨宸幼年時候的受人欺凌,朝不保夕比起來,簡直一個是天堂一個是地獄。
「錦衣玉食,養尊處優?」殷墨宸淡淡勾了下唇角,隨口回了兩個形容詞。
伊凡听完就笑了,糾正道︰「孤家寡人,槍林彈雨。」
盧切斯家族,這幾個字眼听起來的確分外誘人,但是有誰知道身為家族繼承人的身不由己?
從伊凡出生那日起,他就不是為自己而活,他今後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整個家族的立場與利益。
會走路起,他就被安排接受各種魔鬼特訓。作為盧切斯家族的繼承人,必須要擁有自保的能力。于是,才有了今天身手不凡的他。
「也許你不會相信,我們家族訓練的手段有多極端。我七歲那年被扔在內達華沙漠,身上只有兩壺水和一袋干糧和一把瑞士軍刀。三天後,當我穿出沙漠時,我全身的皮膚都因為嚴重月兌水而開裂,在醫院躺了整整兩個星期。九歲那年,我橫穿了亞馬遜叢林,殺過鱷魚,吃過食人魚,當然也被毒蛇咬傷過。別的小孩子童年回憶里都是游樂園,旋轉木馬,父母陪伴。我沒有童年,我的回憶里只有鮮血、戰斗和殺戮。我三歲拿槍,七歲那年殺過黑手黨中的叛徒。盧切斯家族盤根錯節,除了本宗還有很多旁系親戚,有多少人都對繼承人的位置虎視眈眈。我殘酷無情,滿手血腥,這樣的生活真的夠了。」
伊凡慢慢講述著他兒時的經歷,告訴他這個繼承人當得多麼驚心動魄。
而這,也是伊凡為何至今不願意找女朋友的原因。
親人一個個意外離世,讓他很清楚一個事實︰站得越高,越是危險。他,不想再拉人下水,也不想自己有可以被人牽制的軟肋。
他很希望殷墨宸能接手整個家族,如果可以選擇,他寧願做個平凡的普通人。
某橙的話︰謝謝妞們的留言與打賞,各位,中秋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