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潮 第二章 鼓手

作者 ︰ 夜月文

杰森。『**言*情**』斯密史是我們的鼓手,英國人,j大的大四留學生,j大也是中國的一類大學,而且他在理工方面是全國有名的。

他可是身高有一米八五的藍眼楮帥哥,頭是天生的金黃色。斯密斯如果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的話,你肯定以為他是一位紳士。但是如果斯密斯月兌掉上衣的話,你會現他背後紋了一整副巨大的西方教堂作為背景死神拿著鐮刀的紋身。如果你仔細看那副紋身,你會現有它有些唯美、悲涼,但是你再仔細多看幾分鐘,你會覺得那副紋身很恐怖。

斯密史是屬于那種走在路上回頭率100%的類型。當然他的男女朋友也是我們認識的兩年多的時間就換了有七八個就是了。斯密斯是走的感覺路線,他是雙性戀,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只要是對他喜歡的style,他就會很快跟她們融合在一起。

他喜歡臉蛋漂亮的,身材嬌小的類型,用他的一句話來說就是這種類型很容易整個身體都攬入懷中。

斯密斯沒什麼朋友,我也沒什麼朋友,所以我們對彼此兩年多的友誼,都非常的珍惜。

因為是帥哥,所以這里筆墨花多一點,大家不要介意!這是帥哥的特權嘛!呵呵!偷笑!騙你的!其實我們樂隊幾個人中,我跟斯密斯玩的最好!我對他最了解而已!

想起我跟斯密斯的相遇,那純屬于偶然,當然人與人之間的相遇都是由偶然開始的。那是我剛來中國留學的時候,我並沒有選擇住a大宿舍,因為我不是一個喜歡跟人親近的人,加上我有變裝癖,性格也比較陰暗。我想沒有人願意跟一個陰暗的變裝癖者做朋友,他們可能會覺得惡心。與其讓曾經的好友最後惡言相向來結束友誼,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有交集的好,免得彼此受傷。

在日本的時候我只是偶偶去一家叫crimson的酒吧坐坐,當初只是出于對家庭的反抗。來到中國不再有人管的時候,我的反抗仍然在繼續,這是一種習慣。

當初來中國的理由是︰「我已經如你們所願考上了東大,但是下面我接下來我要以我自己的方式活下去!」

母親對于當初只要我考上東大,不管我做什麼,她都不會再過問的這個約定,同意了我到國外留學,但是條件是如果要留學,必須選擇中國,城市也必須選擇她所出生的城市武漢。于是我就不情不願的來到了中國的武漢留學。

這完全是欺詐,不能算是完全的自由!我還得每天去姨媽家報道!就算是晃一下,也讓我討厭!算了,相比之前也自由多了!也許我應該懂得見好就收,別太得寸進尺!

某天在百無聊賴之下,我來到了離a大比較遠的x酒吧。這樣就不會被老師和同班同學撞見。當時我一個人在吧台喝酒。我想以我的這種打扮不會有女人來搭訕,因為被女人盯上很麻煩。

可能是因為我從小都跟男孩子混在一起,穿著又比較中性,雌性荷爾蒙又比較失調一點,從小就被人誤以為是男孩子。每年的情人節,都有一大批女粉絲給我送情人節巧克力!哎,為什麼就沒有男神給我送一盒巧克力啊!雖然我胸部是飛機場,好歹人家從心里到身體確確是個女孩子嘛!

我記得當時我上身穿一件長款印花t恤,外面套一件機車的皮外套,穿一條黑色的緊身小皮裙,搭配黑色長筒**絲襪,下面是雙有著十公分的高跟鞋。

正在我一個人喝悶酒的時候,來了一個大概有一米九的強壯黑人。他像一堵黑牆一樣冒了出來,嚇了我一跳!我皺了皺眉眉頭。

他估計沒看到我的表情,不然不會厚顏無恥的邀請我︰「小姐,一個人嗎?」我沒搭理他,正準備起身離開。遇到這種人我還是有經驗的,惹不起,當然就只能選擇躲啦!誰知道,那黑人竟然用力拽我的衣服,大聲嚷嚷︰「混蛋!你是瞧不起我嘛?」

這個時候有不少人來朝我們這邊看過來,我覺得甚是丟臉,臉紅到耳根,丟了他一句英︰「我跟你一樣,都是帶把的!」

那黑人知道我在嘲弄他,瞪大了銅鈴般的眼珠,顯得更加生氣,用英說︰「那也要驗了才知道!」

正在我不知所措,為逃跑愁的時候,突然來了一個金碧眼的帥氣外國人。他就是斯密斯,他用力扯開我們,把我攬入懷中,微笑著用英說︰「不好意思,她是我的女朋友!剛才是一場誤會,我現在要帶她離開!可以嗎?」

那黑人看見斯密斯彬彬有禮,也不好再追究,只是用英說了句︰「早說嘛!看好你的女人!」

黑人離開後,我生氣的說︰「喂!可以了,請放手!你準備摟到什麼時候?」

斯密斯警覺的放開手,微笑著說︰「真是帶刺的玫瑰啊!連謝謝都不會說嘛?」

我這才意思到自己的失禮,趕緊臉紅著補了一句︰「謝謝!」

斯密斯「噗嗤」的笑了一聲,說︰「你真有趣,我們做個朋友吧!我叫杰森。斯密斯,你可以叫我杰森,也可以叫我斯密斯!」

「葉月!」

「,你是男生嗎?」斯密斯把嘴湊到我耳邊小聲問。

他的呼吸撲進我的耳朵里,很癢,把我的耳朵嚇得都紅了。我推開他,嘟著嘴用英說︰「真是失禮!我是男是女關你什麼事?難道你還要來驗嗎?」

「好啊!」斯密斯眉毛一挑。邪惡的笑著。「不過如果你是女生的話,以你的胸部,也有點太……」斯密斯後面的話沒說完,但是我已經清楚明白的通過他的眼神接收到了他話中鄙視的信號。

我狠狠的白了他一眼,起身想要離開。

斯密斯拉著我的胳膊說︰「好啦,別生氣了!我跟你開玩笑的!」

我當時想,這個家伙絕對只是一時的惡趣味,絕對只是一時的好奇心作祟,他壓根不是真心想跟我做朋友。同樣的我也只是抱著玩的心態打下無聊的時光。

沒想到時間如白駒過隙,一晃就有兩年多的時間了。我們依然保持著親密朋友的關系。我們雖然沒有做出任何約定,但是我們絕對不會破壞這種來之不易的友誼。所以我們不會相愛。因為愛情實在太多變化,而友誼卻可以長久一輩子。

好了,這就是我們的樂隊,你會喜歡嗎?它的名字叫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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