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話,不怎麼樣!這種樂隊如果在歐美可能會有一小段時間的紅火,但是在中國行不通!它壓根不可能紅,它不適合中國人的口味!雖然作為一個地下的金屬樂隊,你們有一定的實力,但是實力並不代表一切!不能紅的樂隊不具備長存的價值!只能像過家家一樣,小打小鬧,很快就會解散!現實是很殘酷的!」王傳林看著我們的眼楮認真的說。看得出那是他的心里話。
不怎麼樣?壓根不可能紅?不適合中國人的口味?實力並不代表一切?沒長存的價值?過家家?這一連串愚蠢可笑的字眼不停的刺傷著我!原來王傳林根本不認可我們change,他只是表面上說認可我們,他其實從心里瞧不起我們!
他徹底否定了,我們change一直以來,奮斗的意義!
如果讓我們change去做流行路線,change就不再是change。樂隊的真正價值是什麼?難道僅僅是幾個外表長得好看的人組合在一起,為了迎合大眾口味,在舞台上唱唱跳跳嗎?不!我要的不是這樣的change!
「請允許我們考慮………」我認真的看著王傳林的眼楮回答。對待對方的認真,我也必須認真起來。
「我同意!」我話音還沒落完,田浩就搶著說。
我瞪大眼楮瞅了一眼田浩。叛徒!你怎麼能立馬答應呢?怎麼能不跟我們商量一下呢?我雖然早就猜到田浩會答應,可是我們不是還沒有商量嗎?說實在話我不想改變風格!難道我們非得為了滿足大眾口味的需求,來刻意改變自己嗎?
如果女人,為了漂亮,都去整成韓星。小說家,為了暢銷,都去按照一個套路寫書。明星,為了出名,都去潛規則。歌手,為了排行榜,都去寫朗朗上口的情歌。所有的人,都帶著同樣的面具,做著同樣的事情。那樣,不是太可悲了麼?
當然在田浩眼里,他確實很有實力,即使沒有我們他也能成功。他本來就是善于抓住機遇的人!他早都說了,只要有更好的機會,隨時會踢開我們!沒想到他真的這樣做!太讓人傷心了!
「那麼你們呢?」王傳林望著斯密斯和阿哲。
「我也同意」阿哲也爽快的答應了。
糟糕!阿哲也同意了!他竟然也同意了!的確,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誘惑,不管是誰都沒有拒絕的理由!很多人為了出名不惜犧牲色相,有的甚至丑化自己!現在的人都太浮躁了!太想追求功利了!
可是為什麼阿哲也這樣啊?他即不缺錢,也不需要特別努力,他為什麼要如此沒有原則的同意呢?
不對!現在不是阿哲同不同意的問題,現在的情況對我很不利!如果斯密斯也同意的話,那我不就只有我一個人反對麼?那我不就成了壞了人麼?而且如果他們都同意了,那在他們眼里真正背叛的可能就是我了吧?怎麼辦?我不想這樣!更不想隨便妥協!
斯密斯,拜托投反對票吧!我用懇求的眼光望著斯密斯,希望他的回答能如我所願。
求求你了,斯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