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們「東城五霸」有三個上了大學,只有我和鄭大錢因為分數不夠,仍然留在從出生就一直呆到現在的地方。從此我們五霸分道揚鑣,天各一方。
馬曉晨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北京傳媒大學,攻讀表演專業。雖然我及其舍不得她離開,但這麼漂亮的女孩今後不當演員簡直天理難容。為了廣大觀眾著想,她也應該去。
她的對象王俊超也考上了北京的大學。我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說王的大學和自己的分隔兩地,要穿越大半個城市才得以相見,坐地鐵要兩個多小時。
雖然我還不知道地鐵是什麼玩意,但覺得它的速度勢必不會低多少,要兩個小時才能見面,可見北京是個很大的地方。我于是對那片廣闊的土地充滿了好奇,想要一探究竟。
我說︰「馬曉晨,等有時間了,我去北京找你玩。」
馬曉晨很大方的說︰「行啊,到時候食宿我來解決,你人來就行了。」
後來我去北京的第一天就嚇了一跳,馬曉晨跟高中比起來完全像變了個人︰雖然清純依舊,但更多的透出一種嫵媚。以前她很少化妝,現在的眼睫毛卻莫名的變長許多,眼楮也在襯托之下更加的大了,眨眼的時候忽閃忽閃的,從里面射出無形的電流,刺激地我心跳頻頻加速,不敢多和她對視。
這還是那個打起架來不要命的母夜叉嗎?
我向她問過這個問題,她當時的回答是︰「要不咱倆練練?」
我說︰「不了吧,周圍這麼多人看著呢,你還穿著一尺高的高跟鞋,走路都晃晃悠悠的。」
結果當我們來到一條無人且黑洞洞的小巷的時候,我毫無征兆的把拳頭甩了過去。她早有戒備,柔若無骨的蠻腰往後一彎,就閃避了過去。
我借著前傾的身體,旋轉了180度,一腳後旋踢飛出。
也不知是大學真正讓她蛻變成為一個大家閨秀,還是今天她的狀態不佳,這一腳她竟來不及躲避,重重踹在了後腰之上,她不由自主的往前趔趄了三步才停下來。
馬曉晨彎下腰,一動也不動。長發從背上披散下來,讓我看不清此刻她是何表情。
我遠遠地站著,卻不敢上前︰「曉晨,你…你沒事吧?」
她搖了搖頭,我惴惴不安地走上前去,緊張道︰「你怎麼樣?」
她努力擠出一絲微笑︰「欺負一個女孩子,很有意思嗎?」
「……是你說要練練的。」
「好吧,你贏了。」
若放在之前,就算馬曉晨受傷再重,也會咬牙反擊。可這一次她卻甘願低頭認輸,大學這個東西真可怕,能將一個人的性格徹底改變。
我攙扶著馬曉晨,替她理了理耳邊凌亂的長發。那雙烏黑發亮的大眼楮里隱約噙著些淚花,估計是被我的一腳給踹疼了。
巴掌大的小臉就在我的眼前,我的心跳越來越快,從下盤升起一股熱流來,激蕩著我的大腦,讓我做出了不理智的行為。
我突兀把她摟在懷里,氣喘吁吁道︰「曉晨,從小學我就一直喜歡你,我已經喜歡你好久了!」
接著摁住她後腦,在她做出反應之前,對著她抹了唇彩的小嘴親了下去。
馬曉晨在我的懷里極力掙扎,拼命的搖擺自己的腦袋,但我的嘴就像一塊磁鐵,她搖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我的雙掌貼在她後背的曲線上,來回摩挲,那種觸覺叫我今生難忘。
猝然,腳面傳來銳利的痛覺,讓我忍不住高呼出來。低頭一看,馬曉晨一尺多高的高跟鞋像一枚鐵釘,正扎在我的腳面上。
我忙不迭抽回自己受傷的腳,她因此得以掙月兌我的束縛。
抹了一把嘴巴,馬曉晨說︰「王小明,你放尊重點,我已經有男朋友了!」
我不知為何,無比的氣憤,「操,老子喜歡了你那麼多年,那個王俊超算個屁啊!老子跟你眉來眼去的時候,那傻逼還不知道在哪調戲小姑娘呢!」
「小明,你喜歡我,我其實是知道的。」馬曉晨見我這樣,語氣卻軟了下來,「但你為什麼沒有對我表白過,卻和那個張倩在一起了?你知道嗎,當時你要是跟我說你喜歡我,我絕對會答應的!我從初中到高中都沒談戀愛,你以為我在等誰?就是為了等你,你這個傻瓜!現在我有男朋友了你卻倒來追求我了,當初干嘛和那個**在一起?你知道嗎,你和她每天出雙入對的時候我有多難過?見了之後還要裝出一副無所謂的表情!畢業以後我終于放棄了,我接受了王俊超,他對我也很好。現在,你再來追我已經來不及了。你要是真的喜歡我就不要再做出傷害我的事情!」
她一口氣說完了上述這段話,語氣顯得急促,因此臉憋得有些漲紅。
原來是這樣,原來在我心中一直奉為女神的馬曉晨,喜歡的人居然是我這個信徒。
此時遠處的一個小店不合時宜地響起了神曲的音樂︰
「蒼茫的天涯是我的愛,綿綿的青山腳下花正開,什麼樣的節奏是最呀最搖擺,什麼樣的歌聲才是最開懷……」
這是我最為討厭的一首歌,那個大媽像打了雞血也似的嚎啕大叫,根本不考慮別人能否接受。
更加讓人難以接受的是,經過了這麼多年,這首歌始終經久不衰,依舊活躍在各種店鋪和廣場之間,讓人听了為之作嘔。
我們在這喧囂的音樂背景聲里站了好久,雙方都沉默不語。寂靜之中我能听到馬曉晨隱約的呼吸聲,她瘋狂發育的胸口一起一伏,滌蕩著我的心靈。
「那你把王俊超甩了,我們重新在一起。」末了我說了這麼一句。
馬曉晨不怒反笑︰「也只有你能想出這麼損的東西!感情的事情不是兒戲。今天我就當做什麼也沒發生,在明天到來以後希望你不要再提及此事!」
這就是我第一天達到北京去看馬曉晨所發生的事情,隔天我們真的像什麼都沒發生似得。她請了假,陪我到各種地方盡興玩耍了一番。
我的足跡踏遍了北京各處,馬曉晨仗義疏財,走到哪里就買許多當地的東西給我,導致我回去的時候行李箱裝不下,扔了好多。
那天我親吻她的觸覺始終揮之不去地殘留在自己的意識當中,有許多次,我都想干脆把她強•奸了算了,讓生米煮成熟飯。
回頭想想還是算了,別人的女朋友就是一雙破鞋,**一雙破鞋未免太過喪心病狂。但馬曉晨說我才是她的原本的菜,這正是我為何蠢蠢欲動的緣由。
到了第三天,我不得不趕回去,因為我只請了三天的假。火車上的床鋪睡起來一點也不舒服,讓我聯想到存放尸體的太平間。整整齊齊,一具一具地碼放在那里。
我臨行前沒有告訴鄭大錢自己要去北京,回來以後自然也不能讓他知道自己去過北京。
所以我把馬曉晨買給我的一行李箱東西私藏起來,絕口不提這三天去了哪里。
鄭大錢的家里是開小飯館的,相比我而言他家就是小康家庭。一次我去他家店里混飯吃,他告訴我說要去太原打工,問我去不去。
我說︰「我覺得吧,去太原還要交房租交水電費,也沒人給自己做飯吃。所以還是不去了。」
他說房租的錢我來出,我們合租一間房,將來就職創業,不用多久就會升職加薪,當上總經理,出任ce,贏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
我不知道他從哪里整來的這些一套一套的說辭,想著該怎麼婉拒才不會讓他失望。
臨走的時候他說︰「你再好好想想,難道你想在這破地方呆一輩子嗎?」
過了一天我迫不及待找到鄭大錢,表態說要跟他去太原。
事情的轉機是這樣的︰早上我一如往常的去酒店上班,再一次見到了領班那張肥肉橫生的臉。
我們這個部的服務員一共有13個,那領班卻很喜歡點我的名,讓我額外干許多事情。好像上輩子搶了這廝的女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