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夏到達靜苑時,墨菲早就坐在那里了。
光潔白希的臉龐上立體的五官如刀刻般俊美,濃密的眉毛稍稍向上揚起,長而微卷的睫毛下,有著一雙清澈而又深邃的眼楮,高蜓的鼻梁,絕美如桃瓣紅唇緊抿。
在外人面前,墨菲有一種凜然不可侵犯之感。
其實在南城,墨菲絕對是響當當的人物,不僅因為他的「擎風」集團價值上千億,是在南城除了「都氏」以外最具發展潛力的上市公司。
還因為高富帥的墨菲是一個28歲的黃金單身漢,經常上財經周刊,與都 浩一起成為眾多女人一起花痴的對象。
就如此刻一般,原本安靜的咖啡廳,因為墨菲到來,顯得格外熱鬧,幾乎所有女性的目光都集中他一人身上,不時听到有人竊竊私話。
卻礙于他的冷凌而不敢上前搭訕。
「今天不忙嗎?怎麼來這麼早。」沈初夏很自然地坐在墨菲對面,特意不去理會那些恨不得用眼神將自己殺于無形的女人。
「再忙,只要你喊,必須得有空。」只有看到沈初夏,墨菲才會將那股寒氣褪去,呈現出溫和的笑意。
事實也確實如此,無論多忙,只要沈初夏開口,墨菲從來都不會拒絕。
沈初夏笑笑不再答話,端起桌子墨菲早為自己點好的拿鐵輕輕地抿了一口。
「夏夏,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認識的情景嗎?」望著沈初夏,墨菲開口道。
「當然記得,要不是遇到你,我還不知道要遭遇什麼呢」沈初夏挑了挑眉,思緒回到了三年前。
三年前的冬天,一直在英國學習的沈初夏接到家里的電話,說是大哥突然叛逃,而且藏匿在南城,被某個大集團總裁給收買了。
這對沈初夏那樣的家族來說是一件比天還要大的事,身負重任的她二話沒說,直接就上飛機來到南城。
因為天生性格的原因,加上在英國一直讀寄宿制的貴族學樣,雖然在外歷練多年,但沈初夏對外面的世界了解的很少。
那時的她,簡直可以用單純到笨來形容。
南城是一座繁華的一線城市,那時候國語都還不太會的沈初夏,初來乍到要從茫茫人海中去找一個人,比登天還難。
最終無奈的她,只好用了不是辦法的笨辦法,她上網搜索南城的所有企業集團,準備挨個上門詢問。
墨菲便是其中的一個。
當時簡直遭遇了人間各種冷暖,一家家上門詢問別人有沒有收買和藏匿一個人。
結果可想而知,冷眼相對是最輕的待遇,最嚴重的是被別人的保安當瘋子扔出大門外。更悲哀的是遇到不懷好意的人,將她身上的錢騙的一干二淨。
要強的沈初夏為了不讓所有人認為自己日後不能擔當重任,硬是沒有向家里要一分錢。
每天都靠著打零工掙點生活住宿費,然後接著找人。由于沒錢,當時她總是找最便宜的小旅店住。
回憶起那段不堪的往事,沈初夏現在都還頭皮發麻,感同身受。
這樣的日子維持了有三個月之久,直到她去擎風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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