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這詞兒,听著挺凶殘。
尤其單從字面意思上來看,會立刻讓人生出一種毛骨悚然不寒而栗的感覺。
這要是平時在看點兒什麼血型的美劇,或者讀點兒滿清十大酷刑一類重口味的書籍,听了這詞兒後,腦海里還指不定會浮現出鞭打啊,狂毆啊,老虎凳啊,辣椒水啊……這口味要在重點,估計要往穿腸針刺,又或者是風聲里給顧曉夢上的刑罰。
但以上只是刑訊的聯想,實際情況是在打心理戰術!
從心理學角度來說,一個人的心理防線,一旦被破壞了,這人的情緒就會失控,從而會在循循善誘中,自己把事實情況就給說出來了。
因此,早就接到上頭指示的刑警們,都拿出了看家本領,輪番轟炸著柳夢茹和姜振富。
目的就是讓他們狂躁,焦慮,混亂,生氣,憤怒……
最好的結果是讓他們暴跳如雷的跳起來指責,讓他們情緒失控,不再保持著冷靜沉著的理智。
可惜,事與願違。
不知道是柳夢茹和姜振富的臉皮太厚,還是他們的心理太過堅強,又或者他們壓根就沒有‘心’這器官。
總而言之,近三個小時的聆訊過去了,姜振富始終就一句話,「我沒殺人,有事兒和我的律師談」。柳夢茹的表現更是令人詫異,她竟然始終保持著一種半昏迷狀態的游離,仿佛神志始終迷迷糊糊的和刑訊的刑警交談著,錯漏百出,卻半點兒都沒把自己給繞進去,這讓刑訊的警察頗為無奈,甚至都有點兒抓狂了!
而就在他反反復復的將同樣的審訊問題,重復了至少五個來回之後。
刑訊的警察實在是沒了辦法,將手中的記錄本重重地朝桌上狠敲了下,而後按捺的說︰「柳夢茹女士,請你如實的告訴警方,收買人殺害孟露露小姐,和白記者的緣由。」
柳夢茹眼神迷離的看著面前的小帥哥刑警,伸手模了模額頭,疲倦的垂下眼簾,有些壓抑,又有些頭疼不滿的輕哼︰「你煩不煩啊,這問題,我都已經回答你多少次了?你問再多遍也一樣,我不認識他們就是不認識!」
「不認識?可這些證據又是怎麼來的!」
「證據?如果這叫證據的話,你們還用抓我過來調查嗎?早該把我繩之以法了吧!」
目的抬頭,柳夢茹輕嗤了聲,斜睨著帥小伙刑警麥色的臉頰,無奈的搖了搖頭,就斂起了目光,換上了冷而強硬的口吻︰「我丈夫也是你們這個系統的,對你們的辦事流程,我多少是有所了解得。小伙子,小同志,你拎拎清好伐?這些東西能代表什麼,想要證明是我犯罪,只要有機會接近我的,誰不能捏造出來啊!再說了,那案子早就已經了解了不是嗎?現在又翻出來,你們難道不應該去查一查,給你們提供這些證據,用來污蔑我的家伙們嗎!」
柳夢茹言辭厲聲的說著。
听這話,要是不知道原由的,指不定還真要以為,是誰冤屈了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