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娛樂星後 025︰暴風娛樂

作者 ︰ 靜夜悠悠

李欣的父親是做進出口生意的,母親則是名門之後,她還有個哥哥李瑞,比她大十歲,李瑞不顧家人的反對,大學畢業之後,自己出來創業,開了家娛樂公司。

李瑞的暴風娛樂在行內發展已經有五年多了,這是一家主要從事藝人經紀、唱片發行、活動策劃、投資及運營電視電影等業務的綜合性民營娛樂集團。憑借著李父的財力、李母的關系,到屹今為止,公司旗下簽有的藝人有五十人之多,但一線演員和歌手卻只有寥寥幾個。

暴風娛樂要想走向行業的頂尖位置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為止,李瑞在努力,李欣這個妹妹看到哥哥這麼辛苦,自然也盡自己的微薄之力幫他,而時雨,就是李欣看中想推給暴風娛樂的人。

且不說時雨突然展露的歌唱才華有多驚艷,就她從小就展露出的學霸風采,再加上她本身又長得漂亮,光這二點,就足以讓她成為新一代的偶像,更何況時雨還會寫歌、唱歌,面對如此驚才艷艷之人,李欣雖然嫉妒,但為了利益著想,放低姿態向時雨伸出援手,把她招攬過來,這才是自己當務之急要做的事。

李欣算到了時雨家目前正處于破產落魄急需用錢之際,卻漏算了安琪這個半路跑出來的程咬金,她怎麼也想不到,才短短不過一天的時間,時雨就把她那二首大火的歌賣給了安琪,安琪更是動作迅速地推出了歌曲的高清音源,她所有的計劃,在經紀人來到說出這件事之後,轟然倒塌,一切都成了泡影。

李欣不由地氣惱地質問道︰「我不是跟你說了幫你介紹個經紀人嗎?為什麼你連一天都等不到就把歌曲賣給安琪,讓安琪去唱?你知不知道你演唱的那段視頻有多火?如果你再等等,簽約唱片公司,讓唱片公司來幫你重新把歌曲錄了之後再推出,你就可以一夜成名了……」

「欣欣……」經紀人撞了撞李欣的手臂,示意她不要再說下去了。

時雨坐在那,面無表情,一聲不吭。

李欣氣見狀,停止了發牢騷,表情誠懇地道︰「抱歉,剛才是我太沖動了。」

時雨搖頭,表示不在意,「你說得沒錯。」

李欣微微驚了一下,「那你還……?」

「我媽受了重傷,至今還昏迷不醒,你也知道,我家破產了,沒錢交醫藥費,我爸去借錢又借不到,正好我演唱的那二首歌被人上傳到網絡,然後又被人在學校里播放出來,安琪很喜歡那二首歌,恰巧那二首歌我又沒注冊過版權,這不,就被安琪鑽了空,她私自去把歌曲的版權注冊到了她的名下,過後,她爸爸幫我媽付了三十萬的醫藥費,還讓我爸到他公司去做事,對了,我還欠安琪三首歌還沒寫好給她呢,三十萬五首歌,價錢應該還行吧?」說出現實真相,一來是因為時雨心中對安琪的所作所為至今仍不能釋懷;二來就是想爭取到李欣的同情,至于李欣知道之後會怎麼做,那就不是她所能控制的;三來就當是給安琪一個教訓,只要將來她不惹到她,她就不會舊事重提,如果她還那麼囂張,那就別怪她對她不客氣。

「什麼?安琪竟然做出這種事,實在是太過份了!」李欣憤憤不平地道,「平時看她在學校不知有多神氣,要是讓其他同學知道她是這種人,嘖嘖……」李欣的腦海中已經想出了n種整安琪的辦法。

「不管怎麼樣,她爸爸好歹在我家最困難的時候,算是幫了我家一把。」時雨說這話的時候故意露出感激之情。

李欣恨鐵不成鋼地看著她道︰「你說的是什麼話?她爸爸哪里是幫,這是趁火打劫好不好?」

時雨嘆道︰「反正都這樣了,再抱怨也沒有用。」

一旁的經紀人忙附和道︰「對對對,咱們還是來談正事吧。」

李欣拍拍自己的腦袋,一臉懊惱地道︰「瞧我,都忘了給你們介紹了,這是時雨,我的好姐妹,小雨,這是小鄧姐,小鄧姐是暴風娛樂公司的經紀人。」

鄧麗麗去年大學畢業就進了暴風娛樂,她是李欣的哥哥李瑞的學妹,做了差不多一年的經紀人助理,一月前才轉正當經紀人,目前只是一名小小的菜鳥經紀人。

由于今天是周末,其他經紀人有的在忙著休息,有的在跟藝人到處飛,而時雨也只不過是網絡上剛剛串紅的一名小小網絡紅人,其他人不願意來,只有鄧麗麗最積極。

「時小姐,你好,我叫鄧麗麗,很高興認識你。」鄧麗麗主動伸出手。

「小鄧姐,你好,叫我小雨就行了,認識你很高興。」時雨跟她握手打招呼。

兩人客套一番之後,鄧麗麗問道︰「听欣欣說,小雨想退學,不知小雨日後有什麼打算?」

「還不知道。」

「那小雨有沒有興趣進娛樂圈?」

時雨沒有回答,而是饒有興趣地看著她,讓她繼續說下去。

「我覺得小雨你的資質很好,如果你簽約我們公司,到時我們一定會把你捧成一線歌手……唱而優則演,如果你有興趣,也可以往影視圈方面發展……」鄧麗麗口若懸河,說得天花亂墜,唾沫橫飛。

等她停下,時雨才問道︰「如果簽約的話,要簽多少年?」

鄧麗麗思慮了下,說道︰「我們有三年約、五年約、七八年約,還有十年約,十五年約等等,你現在還年輕,如果你能簽十五年約的話,我可以向公司申請給你個鑽石約的合同,簽約之後,公司會預先支付一筆三百萬的合約金給你當生活費,然後還會請聲樂、形體、舞蹈老師來對你做培訓……」

「歌手跟公司的利益怎麼分配?」

「1—3年,歌手創造的純利潤分配比例是歌手1,公司9;3—8年,一般分配比例是4︰6;成名後分配比例是6︰4。頭三年你也不要嫌少,因為這基本上是公司基金投入期,況且公司從一開始就付了你三百萬的合約金。」

「要是中途解約的話,違約金要付多少?」

「這……」鄧麗麗有些為難,不知該不該如實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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